[摘 要]牧师丁梅斯代尔受本我“快乐原则”的驱使,追求爱情,却受自我身份的限制,饱受折磨,精神困顿,躯体自虐。本我、自我和超我三个层面上的较量使其殚精竭虑,奄奄一息。在试图调和人格结构的过程中,他最终放弃了本我,自述其“罪”,在一定意义上达到人格升华。遵从超我的要求。本文试图通过对丁梅斯代尔心理层面的分析,发现其行动的内驱力。
[关键词]人格结构理论;精神分析;弗洛伊德;
霍桑是美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浪漫主义小说家。也是心理小说的开拓者。他的小说在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上独具一格。他善于成功的运用心理描写和神奇的想象力将读者带进真实与梦幻的世界。《红字》以其凄婉动人的“痛楚”的故事情节、神秘乖张的艺术氛围以及精细入微的对个体“非常态”状况下心理层面的探测,将天赋的想象力与高超的文字技巧融会贯通,浑然天成。俨然鬼斧神工。其中最能触动读者的是对牧师丁梅斯代尔的深刻细腻的心理描写。
借助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本文试从人格心理学角度展现丁梅斯代尔的心路历程,试图探讨导致其“执法犯法”、“隐瞒真相”以及“当众忏悔”等一系列行为背后的内在动力。
一、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
精神分析以人格的动力理论而著称。而人格动力包括个体的动机力量和这些力量间的相互作用,它涉及个人根据“超我”和现实的需要来满足“本我”驱力的努力[1]。因此,在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冲突的情况时有发生,特别重要的冲突是表达本能的愿望与对来自内部(如罪过、羞愧)或外部世界伤害的恐惧之间的冲突。
这种重要的冲突状态往往与焦虑有关。
如果人感到焦虑,那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存在危险并有可能带来危害或损伤。如果人经历过多的焦虑,他们便会过着压抑的生活,他们表达本能并从中获得快乐的自由也受到限制。因此,人要使自己的人格健全,就必须依赖本我、自我和超我这三种力量维持平衡,否则就会导致心理失常、人格扭曲。
精神分析学家弗洛伊德将人格结构分为三个层次,即本我、自我和超我。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它包括生物性和本能性的冲动,是个人行为的原始动力。它代表所有驱力能量的来源,是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力量。
自我是意识的结构部分,它与现实相对应,根据现实情况和超我的需要来表述和满足本我的愿望。也就是说,自我履行着“执行”的功能,它协调本我寻求快乐的需要和超我寻求社会化行为的需要以及现实的需要。
超我则是根据道德原则调控指导自我去抑制本我的冲动的心理构成,它通过自我的审查,向道德、宗教或审美等理想形态升华,是道德化了的自我。它包括良心和自我理想两部分。
二、牧师的人格结构
1、本我的冲动
本我(也称伊得)处于人格结构系统中的最低层次“是最原始的,与生俱来的,无意识的结构部分。它由遗传的本能,欲望所组成,肉体是它的能量源泉”[2]。本我是人的生命力的核心部分,是人进行一切活动的内驱力。
《红字》中的丁梅斯代尔虽然是个牧师,是当时社会道德标准的仲裁人,但也同样受制于这一“本我”的冲动。
在霍桑笔下,丁梅斯代尔才华横溢,但性格懦弱。他的“善因”往往结出恶果,并最终自食恶果,死于非命。他与白兰相爱前是这样,在白兰受罚、带着象征通奸的红字“a”独自抚养他们共同的女儿珠儿的七年中也是如此。种种迹象表明:他善良,怀有美好的愿望。《总督府大厅》一章他以牧师的身份,以“至诚至爱”的语言打动他人并为海斯特争得女儿的抚养权,他“在研究学问上过于刻苦专心”,他在教区工作上“过于认真,一丝不苟”,教民们认为如果“他活到和工作到常人的寿命”,“便可以作出伟大的业绩”。[3]教民们对他崇敬不已。甚至狂热。这一切的目的是赎罪,赎他和世人及《圣经》戒律中定义的“通奸”罪恶,求得走出心理困境,以便更好的生活。但他的身体日渐消瘦,嗓音忧伤、衰败,稍受惊吓,就痛苦万状——非但没有赎罪,反而使健康受损。真是南辕北辙,行动与目的相去甚远。令人同情。
丁梅斯代尔的不能被救赎就在于连他自己也不能支配“本我”的冲动。长达七年的“工作狂”状态好像不止仅仅源于“通奸”这一定格在七年前的行为,而在于其年内直道生命终结他都是在和他的爱的欲念作斗争。这似乎是他自始至终都真诚的爱着、关注着值得他爱的海斯特白兰的最好注解。这种爱并不是一厢情愿,两情相悦所产生的爱的“本我”欲念不断与现实冲突,需要经过打压、鞭笞、甚至“疯狂的工作”来减轻这种折磨。牧师的痛苦始于生命的第一原则———快乐原则。七年中的爱而不能的欲念却使他殚精竭虑,奄奄一息。其实质就是本我的强大的能量不能与“自我”的要求重合,或者接受自我的调适,始终处于激烈的冲突当中。从侧面说明的是爱的不可遏制。爱可能毁灭一个原本优秀的生灵。如果没有适当的引导爱的原力。
牧师本我的举动并不受理性和逻辑准则的制约,也不符合当时社会的伦理和道德的规范,只是受爱的欲望的支配。于是就酿成了他与白兰的爱情悲剧。尤其酿成了他自己的悲剧。白兰因为通奸又坚决不肯供出同案犯而被判终生佩带象征耻辱的红字,独自一人抚养他们爱情的结晶———珠儿。两个人的责任,一个人去承担,丁梅斯代尔就此开始遭受常人所难以忍受的良心上的谴责和煎熬。
在弗洛伊德看来,“本我”这种能量是人具有的一种避苦趋乐的本能,它是个人行为的动力源泉,追求直接的满足。它来源于身体内寻求发泄紧张降低兴奋状态的本能,遵循快乐原则。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拘无束地产生的各种各样与道德规范背道而驰的意象、情感和欲望,就完全出于这一快乐原则。在这种本能面前,一切良心的谴责、道德的规条瞬间会土崩瓦解。
虽是牧师,但作为个体的丁梅斯代尔同样也被美好的爱情征服。当他用一种自然的观点去感受世界时,他同样会感到欢欣鼓舞、赏心悦目。虽然他“既有神经质的敏感又有极大的自制力”,“从来没有过一种经历会引导他跨越雷池一步”,但他还是听从了本我的冲动的召唤,使他那么可怕地冒犯了其中最为神圣的戒条”。虽然“那是情感冲动造成的罪过,并非原则上的对抗,甚至不是故意而为”,但也说明了这种生命原驱力的深邃博大。
作为牧师,他没能超凡脱俗。也无法超凡脱俗,也不打算超凡脱俗。他犯下的“罪孽”更体现了本我冲动的不可遏制。牧师这一社会身份为他后来长达七年的“本我”与“自我”的冲突挣扎作了厚重的铺垫,他隐瞒罪责的行为为下文的内心冲突加上了沉沉的砝码,使他的焦虑表现得更合理,也更能打动人心。
2、自我的挣扎
弗洛伊德的人格结构理论强调无意识与理性的冲突,突出性欲与道德的冲突,把以里比多为主的无意识潜流看成是最强大的力量。“本我”的力量虽然强大,但现实中不可能容忍它为所欲为,因此自我必须对它加以限制,努力协调本我和超我的需要。
表现自我挣扎的是一些无意识的动作和行为。丁梅斯代尔的自我挣扎就表现在——外人看到他常把手放在胸口——这一动作上。(暗示他的胸口有一个暗藏的红字当然只有作为热心的当事人的齐灵渥斯能读懂,估计连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人后则表现为自虐。海斯特所看到的是他的“迷惘的夜游”。其焦虑、困顿、疲惫达到极致。在海丝特刑台受辱之后,牧师的身体变得极度虚弱,他常把手放在胸口上,好像心痛的样子。海丝特的丈夫齐灵渥斯精通医道,他本能地觉得年轻的牧师就是与妻子通奸的人。出于报复的目的,旁敲侧击,不断使牧师产生负罪感。牧师自己不能超越自我,内心忍受着痛苦的煎熬。于是,在一种“由自我施加给本身的原始受虐狂的支配下”[4],丁梅斯代尔常把自己关在密室里,用一条血淋淋的鞭子鞭打自己的肩膀,用强光照着自己的脸,彻夜不眠地跪在地上忏悔直到双膝颤抖。这种自虐的做法是宗教修行的一种,其实质却在于压制情欲。所以,与其说牧师在忏悔,不如说牧师在压抑自己对海斯特的爱。
牧师为自己本我的冲动付出了惨重代价。
弗洛伊德曾说,“哪里曾有伊底(id),哪里就应该有自我”[5]。也就是说,如果人们发现自己的本能欲望同道德和法律的规定不相容时,除了寻求快乐外,人们还会用现实中的行为规范来约束限制自己。达到被融合认可的目的。这是自我所遵循的现实原则。
牧师的焦虑导致牧师的健康每况愈下,但那不过是他内心痛苦的外在表现。他的身心痛苦源于外在现实对他的要求,源于“自我”的挣扎,“超我”的惩罚,以及难以实现的欲望。
外部社会环境——冰冷的清教统治让牧师如芒在背。作品《红字》是发生在殖民时期的严酷教权统治下的新英格兰社会里。在清教的统治下,任何触犯当时法律和教义的人,都要受到惩罚。轻则示众,重则烈焰焚身。犯了基督教第七戒“通奸”,更是千夫所指,遭人唾弃。不但心理承受巨大的压力,从此名声扫地,也可能肉体遭受巨大痛苦。牧师“执法犯法”和隐瞒罪责使他在法理与情理的间隙苟延残喘。几近窒息。
社会人——牧师的身份使他如鲠在喉,虽对“罪责”深感不吐不快,但却只能强忍下咽,郁结于心。两难的境地,撕扯啃噬,犹如万箭攒心。丁梅斯代尔是一个很有前途、受人敬仰的牧师。他的布道,使公众的灵魂得到彻底的洗涤。然而,他布道时所颂扬的一切,却无时无刻在鞭挞着他的内心。他表面上充当着众人信服的牧师,但与海斯特的私情却使他无法面对上帝,求得宽恕。他对宗教的虔诚与对教民的负责,使他有一种强烈的冲动要当众忏悔他犯下的“罪孽”。他用“含糊其词的忏悔想把自己负罪的良心公之于众”,但他自我谴责的言辞反让人对他益发敬重——荒诞而宿命。也反讽。他既想对教民负责,又不想冒险失去公众的爱戴。公众的景仰和呼声越多,他内心所承受的压力就越大,他的罪恶感就越重,他不能也不敢把他的罪孽诉诸于人。“秘密”如包裹掩饰的脓疮,在自我的压抑下讳疾忌医,注定两败俱伤。
作为医术精湛的、博学多艺的表象存在的——医生齐灵渥斯及教民的支持敦促丁梅斯代尔希望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圣徒。而作为一心找出海斯特奸夫的海斯特丈夫的齐灵渥斯——的时刻撩拨、窥探使丁梅斯代尔如履薄冰,神不能守舍,坐无宁日。齐灵渥斯像个技术高明的探宝者,像掘墓人一样“向牧师幽暗的内心里作长期的探寻”。实际是对“秘密”这一“脓疮”所作的癌变感染,至少他刻意不让这一“脓疮”痊愈。敏感的牧师只能拼命地压抑着自己,丝毫不敢表露自己与海丝特的关系,更不能说出自己是个“隐藏”罪过的人。
牧师处于空前的困顿中。天助自助者,而他一心向死。这种心理趋向是宗教情节,也是逃避。他“饱尝肉体上疾病的痛苦,备受精神上某种阴险的烦恼的折磨,还要听凭他的死敌的诡计的摆布”。[6]宗教没有能调适牧师的困顿,却使牧师作为个体陷入无望,是个人的性格所至,也是宿命的有意为难。
科学的角度看,正如弗洛伊德所认为的一样,自我是一种可怜的朝不保夕的实在,受到外部世界的打击与超我的严酷的惩罚,还受到伊底贪得无厌的要求的折磨。[7]。牧师丁梅斯代尔的自我朝不保夕,既受到宗教和更具体的齐灵渥斯的打击,也受到牧师身份的严酷惩罚。自我的挣扎使牧师身心俱损。他的生命在宗教和自我需求的相互碰撞下磨损。他夜游刑台在黑暗中独自忏悔的一幕表明了他所忍受的痛苦折磨达到了极致,他的精神已经濒临崩溃。
“健康的自我始终认识到自我根植于本我。当自我不能约束和控制来自本我的各种冲动时,它常常加以压抑。”[8]
牧师的压制方法极其惨虐。布道时的语言强化,行动上的自虐惩罚,“工作狂”。这使丁梅斯代尔的自我在一定意义上成功地实现了现实原则。他压抑着对白兰的爱,忍受着良心的自责,他把所有的爱与罪都转移引导到对教民的爱,对上帝的爱。他在某种意义上把本我的盲目冲动引入了社会认可的渠道。但,齐灵渥斯正是捏拿住他的“隐罪”,试图让牧师在自我与本我的奔突中,力竭而死。用心险恶。值得警惕。
3、超我的实现
《红字》所揭示的人格并非仅仅停留在人物的本我和自我层面上,而是将其重点置于人格结构升华到超我的层面上。牧师丁梅斯代尔的理想人格是宗教与爱情不相冲突,做一个名符其实的圣徒。但在实现过程中却有了变化。他的人格升华完成于终结宗教和爱情奔突所造成的对精力的磨损,对躯体的戕害。忏悔,认罪。齐灵渥斯充当促成这一升华过程的催化剂。
丁梅斯代尔在试图排解自己的焦虑时,使用了否认、投射或者压制机制。防卫机制。海丝特在刑台上受罚时,他表现出与自己无关的姿态,试图隐瞒罪责。接着,他使用了压制机制,自虐、做善事、忏悔。可是,不管他多么努力,他还是觉得自己“是一切罪人中最可耻的”。最后,当海丝特告诉他齐灵渥斯的真实身份时,他使用了投射机制。他承认他与海丝特的私情固然有罪,但“世上还有一个人,他的罪孽比这个亵渎神圣的教士还要深重!那个老人的复仇比我们的罪恶还要黑暗。”他试图把这种罪恶投射到齐灵渥斯身上,以相对减轻自己的罪恶感。
然而,他的痛苦和烦恼始终都得不到排解。
在结束庆祝选举日的布道之后,他携海丝特和珠儿走上刑台,公开袒露了自己隐藏了七年的秘密,倒地身亡。从而实现了人性的超越。超我成就了他的骄傲欣喜。
人格动力系统中,超我是处于最高层次的部分。“超我由自我理想和良心所组成,是人格的第三个主要机构,是人格中专管道德的司法部门。它为至善至美而奋斗,不为现实或快乐操心。”[9]它奉行理想原则。从本我到自我再到超我这一发展趋势,体现了作为主体的人格升华。“超我的精神惩罚,就是使人感到骄傲自豪和感到内疚自卑。当自我的行为和思想符合道德时,它就感到骄傲欣喜,当自我屈服于诱惑时,则感到羞愧难言无地自容。骄傲自豪等于自爱,内疚自卑等于自恨”[10]
牧师所认为的超我状态是宗教和爱情的兼容。他在奔向理想的历程中备受煎熬。他忍受着残酷的精神折磨并奢望通过为教民们超渡布道来求得内心的平安。实际上,他的“工作狂”状态并没有减轻他内心的痛苦,反而增加了他的内心冲突,“本我”和“自我”的冲突,即爱情和宗教戒律的冲突,并不能在布道中调适,并不能在工作状态中冲淡,相反,把他的精神危机和道德危机推到了顶点。精神的困顿导致一心向死,乞求在死亡中超脱。在《教长与教民》一章里海丝特与牧师的推心置腹的谈话中,牧师道破了他的表里不一和沉重的负罪感:
忏悔嘛,我已经做的够多的了!可是悔过呢,还一点没有!不然的话,我早就该抛掉这貌似神圣的道袍,像人们在最后审判席上看到我的那样,袒露给他们看了⋯⋯在经过七年之久的欺骗的折磨之后,看到一双眼睛能够认清我是什么货色,我的内心有多么轻松!假如我有一个朋友⋯⋯让他知道我是一切罪人中最可耻的,⋯⋯我的灵魂或许还可得以生存⋯⋯可如今,一切全是虚伪![11]
作为牧师的工作的忏悔做得够多,却一点也没有认为爱情是一种过错。爱和职业的冲突是一种困境。忏悔并不能调和。两全的策略他在长达七年的求索中没有完美的答案,他并没有达到他的理想人格,达到超我所要求的标准,却导致了自尊的丧失,负罪感日益加重,以及忧虑、焦躁,身体消瘦痛苦万状。
根据弗洛伊德的观点,“超我既置自我于积威之下,乃临之以最严格的道德标准;可见我们的罪恶之感也即超我压迫自我的一种表示”[12]。由此可见,在牧师的意识里,超我正不断以内疚或犯罪感来纠正他偏离及违反道德规范的行为。
能以超我形式面对自己和社会是需要极大勇气的。牧师丁梅斯代尔经过痛苦的煎熬之后,即经过自我对本我的调整和控制之后,终于达到了自我的超越。他的当众忏悔使他达到弗氏人格理论中超我的骄傲欣喜,“他的声音高昂,庄严而雄浑”,他的脸上“泛出胜利的红潮”,“神情肃穆”[13]。在对上帝圣名的赞美中,与世永别。七年的精神自责与肉体自虐之后,白兰对爱情的执着震撼了他,女儿的天真无邪也令他产生共享天伦的渴念,同时还因齐灵渥斯的步步紧逼,终于使他产生了足够的勇气,在世人面前袒露真情。“骄傲欣喜”。真正的拯救来自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是超我的道德理想对本我的冲动和自我的冲突做出的公正的裁判。他最后的行动,使他从精神得到了解脱,最终以死完成了人格的升华。他作为躯体虽然从现实中消失,却使死亡不那么可怕,本质上使死亡神圣化。
三、结语
牧师的心理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人格结构中本我、自我和超我之间的激烈冲突与对抗、压制与抵抗的过程,这三者之间的交互作用所产生的内在动力支配了牧师的所有行为。牧师在面对事业和美好的爱情时的矛盾心理,是他人格层面的冲突,是取舍两难困窘中的一次灵魂裂变。牧师的软弱和犹豫是他对于生活始终都怀有美好愿望的折射,值得深深同情。
而他的困境,却有普遍性。也许霍桑的深刻之处,正在于揭示走出困境的“可能”和“不可能”。牧师是那个"不可能"。海斯特白兰,却正是那个“可能”。
《红字》,一个“痛楚”的关于男人和女人的故事,书写着人类深深的困惑,记录了人类成长过程的两行足迹。一行属于男人。一行。属于女人。
[参考文献]
[1][2][7][8][9][10]l·a·珀文著,周榕等译·人格科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3][6][11]n•霍桑著,姚乃强译·红字[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4][5][12]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
[13]陆扬·精神分析文论[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8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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