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来讲,2004年的这个冬天,并没有预料中的冷。更确切地说,2004年的这个冬天因为一个人的名字而愈加的美丽起来。
从来也没想过,酷爱读书的我,竟是在二十一世纪的这个冬季里,才真正接触张爱玲。对于我,这是一种罪过。
记得高中的时候,到是巴金、普希金与我更亲近些,那些散着古香的泛黄的书页,让我在繁重的学习中感觉到一丝丝的安慰和踏实。至到年轻的语文老师借给我他的最后一本书——巴金的《蚀》时,他说:读读张爱玲吧。
我无意去打扰这个不甚耳熟的名字。但,或许是语文老师那种凝重的神态,使我模糊的记忆的书中,终于夹进了一张精致的仿古书签,上面印着微凹的粉紫的影像,那是淡漠如烟的穿着百花裙的清瘦的影像。
缘于何故我竟重新捧起了这样的书籍呢?我不知道,也许是冥冥中的定数吧,让我于现代且现实的纷乱中,寻得了一块宁静的精神的村落得以栖息。
其实一直不敢讲或没资格讲:对于现代文学,我是失望的。尤其在读过那些所谓的新新文学,如卫慧的《上海宝贝》、《尖叫的蝴蝶》以及九丹的《乌鸦》、绵绵的《糖》等等、等等以后,我努力睁着无神的且麻木的眼睛,迷茫得再也找不到可以慰藉心灵的路径了。我觉得我丧失了自己,这是一种何等痛苦的事情。虽然读书于现实来讲并非是有益的,但对于精神,那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食粮,那是唯一能让人堂而煌之躲藏起来的理由。而如今,于这偌大的书海中,我竟丧失了读书的热枕,似我这样的书痴,这种打击是不可名状的。
如今,偶然的邂逅,竟能让我有幸与张爱玲对视,我暗中一遍遍念着:感谢上帝!那被遗忘已久的激动的感觉,如袅袅的熏香,终于重新缕缕渗透进我的各个毛孔,我似飞天!这样的瑰宝,竟让我迟得了整整十年,我叹息!不,更准确的说,我终于能仔细的,不必顾及的抚摸它、观赏它、品味它,我狂喜!
首先给我以震撼的应该是那篇《金锁记》吧。在四十年代,著名翻译家傅雷曾评价它是“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而对于我,这样的收获却是唯一的!
第一次读它,竟让我大吃一惊,不由想起了宝玉的话: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那场景、那节奏、那言事,竟是久违的《红楼梦》的味道。只是庞大的大观园被重新的冠以了旧上海的时代的色彩,新旧文明的气息在这里得以巧妙的糅和,那种复杂与深入,使整个小说充满了华美而悲哀,富丽而又苍凉的韵味。
整篇作品中,主人公七巧是一个典型的悲剧人物,而她的悲剧色彩,却是自己烙印上的,她的下场着实的让我惆怅与悲哀了一番。最初,我猜想张爱玲是把《红楼梦》中的凤姐,定为七巧的模子的,如此的安排,也肯定了作者研究《红楼梦》的造诣、以及对凤姐的特别关注。七巧与凤姐有诸多的相似:一样的嫁于大户人家,一样的泼辣,一样的无视礼教,一样的视财如命甚至是安排一样的出场。但当我彻底的读完这篇小说以后,我才发现,在相同的皮囊下,她们竟有着天壤之别。
第一、出身不同:凤姐出身名门,金陵王家之女,自小受得富贵滋养,言行虽显泼辣,但识大体,见过世面,巧语连珠,见人能眼色行事,且有张有驰,自有一股风骚高贵体态。而七巧家里是开麻油店的,自小站柜台、作生意,与市井无赖打混惯了,通体不免透得鄙俗气味,且其本来嫁过来是应作为妾的,只因二少爷体弱,才侥幸得个便宜,封了正室,因此,自是与姜公馆自视书香清高的环境格格不入,这也为她可悲的一生铺垫了劣根。
第二、地位不同:同样是德威权高的老太太跟前儿,凤姐便能应付自如,于低眉抬眼之间,察颜观色,尽得老太太欢心。因而大权在握,呼风唤雨,也赢得一班公子小姐的敬重,更使仆子丫头们再为不满,也是敢怒而不敢言的。而七巧,自嫁进姜公馆,因出身不好且又嫁得一个身子不争气的老公,从而存了一份自卑,这份自卑至使她更加的使性,争长道短,污言乱语,不得分寸。在老太太面前不仅丝毫占不得便宜,而且在那些小姐少爷甚至是下人前面,也落得个无人理会,让人轻视的局面。这种无利且无趣的地位,更导致了她破罐破摔的把闹剧演下去,一直演到闭眼的那一刻,让半边的泪水自己干掉。
第三、智慧不同:凤姐是何等精巧阴险之人。极尽权术机变,残忍阴毒之能事,“弄权铁槛寺”为了三千两银子的贿赂,逼得张家的女儿和某守备之子双双自尽。尤二姐以及她腹中的胎儿之死,更是与她脱不了干系。她公然宣称“我从来不信什么阴司地狱报应的,凭什么事,我说行就行!”她是自信且成功的,最后虽落得个“机关算尽太聪明,反算了卿卿性命”的下场,但终是辉煌了一度。而七巧,因为出身以及环境的不同,而造成了她愚昧无知的个性,遇事只会一味的撒泼使横,来不得半点的机智缓冲,即使明知吃亏受骗,也是无计可施,至使分家时,也只能接收“孤儿寡妇还是被欺负了”的局面。这也造就了她极不自信的性格,因而怀疑一切,在为女儿长安找婆家时,遇到家境推板一点的,她便疑心人家贪她们的钱,而境遇好的,对这她这样的人家又不甚热心,于是,把好端端的一个女儿的终身也葬送掉了。
第四、结局不同:凤姐是遭人恨的,因她的得权世利,因她的狡诈狠毒。但她也是遭人同情的,她终于在死前,明白了自己的罪孽,向每个人进行着忏悔,并且,她的死,让很多的人真真假假的悲伤了一通。而七巧把三十年的黄金的枷锁一直戴到死,她用这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这里面甚至包括她自己的儿女,因此,她的儿女恨她,她的婆家恨她,她的娘家也恨她,她的死,是让别人感觉快乐的,让别人感觉兴奋的,在这世上,她没有留下丁点的念向,从这一点上讲,她要比凤姐悲惨的多。
第五、子女观不同:俗语说“虎毒不食子”,无论凤姐如何的阴狠,但她做母亲的心态是正常,她时刻为巧姐的安危尽着一位母亲应尽的义务,甚至于病重时,她会为了女儿去求助于被她呵斥一惯的平儿:“我死之后,你扶养大了巧姐儿,我在阴司里也感激你的“。曹雪芹是善良的,他在给予凤姐劣根的同时,也给予了她有血有肉的一面,而使这个角色欲加的生动起来。而张爱玲,把七巧的人生安排在了旧恶难除的三十年代的上海,极具前清遗俗,小说中的每个人物都散发着封建的腐臭味。尤其七巧,极端且性格扭曲,她教她的子女吸食鸦片,她教她的子女淡漠爱情,丧送着他们的终身,并因儿女的痛苦而快乐着,以至于她们恨她,怨她,却在不知不觉中学她,在她死后,延着她的路走将下去。这是这篇小说中最令人感觉痛的地方。张爱玲终究是为读者设下了一个最没有悬念的、彻底的、悲惨的结局。
读完这篇小说,我推开了窗,竟想长长的换口新鲜的空气,但那种压抑的感觉,却无论如何的也没有排挤出来,于是,一夜无眠。辗转反侧间,脑海里,总是有某个人物似魔幻般的游来游去,折磨着我。我忽然害怕起来,怕自己就是《金锁记》中最霉晦的那一位——长安,遇到七巧这样的母亲,那是怎样痛苦的事情呀。与她同哭同笑着,泪竟打湿了鬓边的头发。至直窗帘见晓,我才确信着真实的自己,安心地睡去。
张爱玲的作品,曾是那么结结实实的吸引了一批人,而我,算是最迟到的一位吧。也可以说,我是领悟的最肤浅的一位。但这于我,并不算什么!我只要把心里的震憾,用自己单薄的笔描绘出来,聊以自慰就足够了。我想,我还会继续写下去的,从这2004年的冬季开始,她的作品将会伴我一直走下去。
注:本篇文章纯属个人观点,若有异意,保留!:))
草于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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