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他要结婚了,是今年年底。是啊,日子过得真快,那时他还是个孩子。
为了管我借几十块钱,竟愿意给我做全身按摩。手法一般,但是他很细心。头顶,胳膊,手指,大腿,全身,特别是足底,他还知道有病理反射区,按哪有疼痛感就证明所反射的区域有问题。还真有耐性。我笑着奚落他,说他以后确实可以做这个工作。依照按摩院的标准,我就多给他点辛苦费。他高兴的要蹦起来。
岁月催人长啊,如今他要当新郎了。
那天在歌厅偶遇,他还象小时候一样,喜欢唱,唱得也不错。不过好象新歌也不多。也没怎么抢迈克。他是知道我近几年情况不怎么好的。也没多问我。也没添什么吃的。守着一瓶啤酒喝了半天。他可能早忘记了头几年的事。不,或许没忘,只是不想再记起。神色很淡薄,眉宇间散落出几点成熟。始终没注意看我的方向。他一直看着大屏幕,很坚持,很平静。一直到买单。他抽出一张票子,动作显得很简单,但是是拍在吧台上的。算是他请的客。他很客气的走了,说是有事。
其实我看到了,我给他在庙会请的弥勒佛玉佩,还挂在他的胸口。虽然可能换过好多次佩绳了。那么他该会记得走出灵宝寺大门我们予以有难者共同的施舍。他一定记得在冰城哈尔滨蓝雨酒吧的班驳痕迹。一定记得在山东石岛的一个月煎熬。一定记得翻倒郊河红叶谷落下的一点残疾。他一定记得是怎么认识的我,一定也咀嚼过认识我的些许感触。他一定记得刚认识我的时候我跟他说的最有意思的一句话:放心,我是好人,是好人,我就不吃人。
好多年以前,他经常习惯性的说很愿意跟我在一起,不为别的,只因为跟我在一起就象身在学堂,总能学到东西。说从来没碰到过我这么慈爱的老师。有一辈子听不完的故事和永远学不完的学问。
他是开车离开的歌厅,一辆黑色的车,不是新车,但是该是不错的车。因为有点黑,没法为车估价。不过在成熟的背后,流露出一点点绅士。车不是很快,但是还像是飞走了。消失了,消失在星星月儿之间。我没有开车,也没有打车。一个人沿着人工河,想度量一下这个平常的夜晚。看看模糊不清的远方,看看万里苍穹,看看汩汩的河水,走,慢慢的走,朝着家的方向。
一路上,翻倒着歌厅里我们唱过的几首歌,他一如既往,先唱《一千个伤心的理由》,在山东荣成唱过,在冰城哈尔滨也唱过,我听他唱过好多次,这首歌也因为他反复的唱,之后我也学会,今天他又唱了,不是在演绎,更像是在表达,可是,刚唱了几句,就被他调低两个调,或者说这样更容易驾驭,他一向是站着唱歌,今天他坐在沙发上,在那一瞬,我作为听众,认真的听着,很希望他慢慢唱,或者让时间等我们一点点,是不还有所回首,不过,一直跟他保持那么一点距离。
我坚持唱了刘德华的原创作品《笨小孩》,不加点缀,不坐修饰,高就高,低就低,唱破了音也无所谓,总之我是唱完了,他又像多年前一样,起了小哄,喊了一嗓子:“好!”。然后引擎掌声雷动。
当放下麦克的一瞬,似乎遗失了很多,那种感觉很失败,很丢魂,使出全身解数也绝对找不回,就算你想去找,估计也不会再有人去配合。
这正应了我的那个论调:人生当中,很多都是阶段性的,尤其朋友。或许跟他之间,属于我的阶段,已经过去。思绪是不容易整理回来的,纠缠过后,我不禁感叹,日子过得真快,那时他还是个孩子!准备一份礼吧,因为,他要结婚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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