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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毁容案开庭舆论过后冷静审问守候千年

发表于-2012年04月26日 晚上9:56评论-1条

(原创:q:584988579。文:走过人间千百回)

去年2011年9月17日发生的中学生恋爱不成汽油毁容案,在经报道出引舆论围观后终接近尾幕。2012年4月23日该案在合肥市包河区法院鉴于保护未成年人进行未公开开庭审理。之前已就周岩伤势进行鉴定为:重伤,伤残程度五级,公诉机关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陶汝坤提起公诉,而民事诉讼周家提出50万元精神损失费。但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在刑事量刑、民事赔偿等方面均未能达成一致,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

这个案件应该也走太久了,如果不是媒体揭露民众关注舆论监督真不能想结果会怎样,是否还在久久未出鉴定依然在徘徊纠争中。但凡涉及到‘官民’立场总是变得复杂与为难,原本是很清晰明了简单的事实却要万般变幻难以定夺。映衬出当今社会的一些体系面貌,让人忧心仲仲却无力去扭转。不妨回看下案情走来,在冷静之下用理智心态对待。

从案发5月之久,凶手迟迟未受审判。到当事人不得不求助于媒体,借舆论压力监督推动。让人也不得不怀疑时下司法断案的效率,要每个案件都得像周案、李(昌奎)案那样堆积个一年两年未有定论,那岂非尘年旧案堆得比五岳高山还要高了。真的是我们的法律不够细则难以定夺,还是受了旁边一些干扰而让正义迟迟未到。假如只是简单的民众对恃会否情形不一,真的只要“官”字一出公理就压下了么!舆论揭发后又种种枝节旁生,不断爆料出的恋爱、相片、关系等。又加重扑朔迷离似真似假连观众看难以区分,而终归最后都是服务于各自利益的支招。不是真心诚意的认错悔罪而是想开脱,法律面前总是有那么多把样可玩。这一切都让普通平民百姓的人越感可危,维护合法权益是多么难一件事。越来越多这样的案情发生让法律威严早已尽失,再不能高高挺立成为大家有力保护伞。

补充一点,那案中有些真是事实只是我们出于同情受害人而不肯(愿)承认,譬如他们之间的“恋爱关系”已经有人通过“技术贴”分析出来确实存在。而原告只是怕对案情判决有影响也是出于自个利益坚决否认,而帮衬着的网友心思也差不多同样心怕影响司法审判。从这来讲侧面又可映显出法律的震慑力已经越来越削弱,它的正义、公正、严明已经很难获大家认可。包括周岩出院时医药费是缴清的并无拖欠,而周家当时想要的是1000万到600万最后降为280万加一套房。当然我们也有讲这样伤多少钱都赔不起,但事实归事实不能否认的。其实我们看到很多都是不真实难验证,作为受害方、凶手家属出于‘护已’各自表述难免会有倾向,而我们却需要理性的判断。错了的是错了但也不能抛却更多无关错误,那显然也是不该之。

现在有一种说法,陶家认为泼的汽油不会超过100毫升,但实际上100毫升远不足以构成如此大伤害,以此作为故意伤害或杀人的划分。而公安机关认为,打火机油量对于定罪量刑没有太大影响。另陶辩护律师称两人有恋爱关系可从宽处罚,而周辩护律师则称这不应对定罪量刑产生影响。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是10到12年,而周家始终认定是故意杀人非伤害。那么究竟是哪一种?个人觉得,十年判刑对于一个未成年人的惩罚,足矣!我们不可能至人于死地,而那样难道是周家想要的结果!引用媒体的话,一个少年其本身何尝不也是一个“悲剧”?像马加爵案,还有药家鑫等,可恨之人亦是可怜之人,制度或社会上某种牺牲品。包括很多人活着都是个悲剧,年代底下不能逃脱的悲哀!悲剧已发生,愿能多弥补。以后在这样的案子上少走弯路,真正让法律回归到简单的纯朴是非曲直对错。人们在面对现代舆论环境也能有更成熟理解,多份理性少份宣泄多点冷静少点鼓噪。虽然这是不愿看到的舆论妨碍司法进行,但却恰是法律该反问的:为什么会是(变)这样?它映衬出是谁的危机!但愿这样的事不再有,还司法一个真正公正廉明,还正义公理于人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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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推荐: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本来是一件法律可以解决的案件,却迟迟未作出裁决。
其中的问题,反映出我国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正在受到质疑,根源就是司法不公开,不透明,让流言满天飞。
但愿今后可以还司法一个真正公正廉明,还正义公理于人间!

文章评论共[1]个
绍庆-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012)(:012)at:2012年04月27日 早上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