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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染内裤香艳一万期

发表于-2012年04月23日 中午1:55评论-9条

最近看到有媒体报道,在著名国企中国化工集团担任中层的一位宿姓男干部出现“婚外情”,其被冷落的妻子一怒之下将这位姓宿的贪污的事实向检察院进行了举报。据检方核查,宿姓男子涉贪近六万元,目前已被提起公诉。据了解,这位宿姓男子在因公报销的税收的票中,夹杂着几张内容与抬头不符的超市税收的票,其中的具体项目竟然是白菜、萝卜和酱油之类的东东。

有人说,现如今某些看上去活得鲜活无比的“公家人”其实都有三怕:一是怕老婆或情妇造反;二是怕与其关系密切的大款或奸商翻脸;三是怕丢手机或丢电脑丢u盘 —— 里边可能存有不雅的艳照视频或其它巨额来路不明的财物“小秘密” —— 这位姓宿的家伙落马,就是栽在了这“第一怕”的老婆造反上了,这倒是也没啥好稀奇的。不过,这位小家子气的猥琐男人涉贪金额还不足六万元,这样儿的连“打酱油”都在乎的“小贪”,也实在是给那些动辄数百万数千万甚至数亿元的“大贪”们丢脸,玷污人家豪迈的贪腐名声啊,搞得被贪了血汗钱的国民都不好意思了,也情不自禁地替他脸红一下。

不过,脸红之余,想来唤他一句“宿酱油”,应该不算恭维过份了吧!

可是,话又说回来了,这位“宿酱油”就连那些“鸡毛蒜皮”的税收的票也拿来用全体人民的血汗钱 —— 公款 —— 报销,他这实在也是未免太“贪”了吧?他这么三块五块的贪,累不累啊?他就算他不累、不嫌麻烦?可是连白菜萝卜酱油之类的东东都能实报实销,想来某些“公家人”还有什么玩意不能用国民的血汗报销的?这么事无巨细的大小都报你们不嫌烦吗?你们若不烦,人民就该烦你们了!

呵呵,咱们这些只能自报自销的无权无势者生出这样儿的慨叹,其实早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 难怪这样儿的情绪在“两会”上被人家披着一身价码过万的名牌服装的“公主”理解成“红眼病”了啊 ——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四日《广州日报》报道说: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原昆明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阮姮被控贪污。公诉机关指控,从二00六年到二00七年间,阮姮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到昆明一家四星级大酒店消费,并购买了价值数千元的衣物、鞋子以及价值上百元的内裤、香烟和酒水等,而这些费用均被其通过公务消费的方式报销。阮姮本人表示认罪,但其认为自己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的行为,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

那位叫阮姮的副会长连内裤也报销,跟这位“宿酱油”可谓是异曲同工。至于阮姮“为了更好工作”的解释,其实也没啥不好理解的 —— 内裤属于最贴身的衣物,内裤不舒服整个人便会坐卧不宁,焉能有心思好好工作乎?公款买条内裤穿上,生理上舒适了,心理上也满足了,可不就能安下心来“更好地工作”了嘛。想来“宿酱油”公款报销白菜萝卜酱油的行为,似乎也能用这个理由来解释吧。

说到这儿,心理阴暗的咱情不自禁地想起了一个曾经流传甚广的段子,说是在国外的红灯区里,卖肉的风尘女一般都会说一句中文:“嗨,来玩,有税收的票!”是否有不姓西门的“大官人”拿这类“买肉税收的票”回来用公款报销风流海外的夜合之资,他们又是以什么“项目”为由进行“实报实销”的,咱没有得以亲眼亲见,不好瞎掰扯演绎;但拿公款去国外看肚皮舞甚至摸人妖胸部的事儿,却是国内媒体上有过公开报道的,想来应该是千真万确的了。也许就是因为平时吃拿太习惯了,这才会发生“安徽四名女公务员乘飞机偷拿飞机救生衣”一类的事儿来吧。

从“买内裤”到“打酱油”,咱们的公款什么都能报销看来属实,这些“新事物”充分暴露出的还是财政支出缺乏监督的“老问题”。政府自身并不创造收入,政府手里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于纳税人的税收,都是“国民血汗”,且政府本身也是由纳税人的“血汗钱”供养的,政府的每一项开支都应给予纳税人以充分的“知情权”和“决定权”,否则,便有违责任政府的应有之义。同理,国企属于全体国民,每一个公民对其都有监督的权利。可惜的是,现在无论是在监督制度上还是监督渠道上,都存在严重的不足,公民“监督难”甚至“无法监督”的现象普遍存在。至于如何才能实现有效监督和全民监督,相关论述汗牛充栋,且并不缺少成熟经验可资参考,其关键在于我们是真有这个决心,还是要打着“时机尚不成熟”的幌子继续趴在河里假装着“摸石头”,也不知道这样儿的瞎摸还要摸到何时才算个完结?!难道非要惹天怒不可吗?

本来,若说“宿酱油”“打酱油”这事儿,到此就该结束了,可是,咱还想顺便再乱弹几句算不上是题外话的题外话,那就是,现在的所谓“公务消费”,其实,就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伪命题!

什么叫“公务消费”?“衣食住行”等费用原本就是公务人员工资中包括的内容,在还没有建立“公务员制度”的时候,对国家干部职、工公务出差有严格的“报销和补贴”制度,工资里面既然包括了“吃住行”费用,那么由于地区经济差异,公务出差这些费用可能会高于正常生活中的支出,因此,规定“公务出差的补贴制度”。

谁都知道,过去国家干部、职工公务出差到任何地方吃饭都要交“伙食费”,这个制度的内涵是,因为不管你出差和在家,一天三顿饭总是要吃的吧,而这些吃饭的费用其实早已包含在你的工资之中了,即所谓“维持生产力再生产的报酬”,超出这个范围以外的消耗,就是贪污行为!

现如今,绝大多数的所谓“公务消费”,其本质就是一种变相的贪污行为,严重的就是刑事犯罪!因此,清理所谓“公务消费”其实就是一种事实上的反腐败、反贪污!可是,现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和政府机构居然堂而皇之地建立起庞大的“公务消费”体系,这其中除了极其少量的必要的接待行为之外,绝大多数都属于“贪污行为”,多吃多占到一定数量的时候,其性质就已经变成“贪污”了!现在公务员实行“薪金制”,吃饭、喝酒、抽烟等消费应该是其薪金中支出部分,若是用公款支付这些与私人嗜好有关的费用,就是在榨取国民血汗,是赤luo裸的贪污行为!

谁也搞不清楚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三公消费”已然在“官僚体系”中形成了一个“合理”的概念!那些被贪污腐化的金钱,其实早已经超出纳税人养国家公务人员的范围了!我们天天在喊“反腐败”,但着眼点却只放在了公务人员的贪污和受贿上了,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公务人员的“三公消费”也是一种腐败行为!窃以为,只有把“三公消费”行为列入贪污犯罪,这才是反贪倡廉的最重要问题,也是最根本的治本问题!

其实,就算你说破了天,我也不信,没了“三公消费”,难道某些官员们就因此不穿裤衩就吃不上酱油了? 若是某些“穷”得不花公款买就没裤衩穿的“裸官”非要 以“三公消费”的形式来挥霍国民血汗,那离国民让其流血的日子也就不远了,或许,令其血染内裤也说不定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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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静静的一叶小舟点评:

文章可谓入木三分,语言犀利尖刻,直抒胸臆,表达着作者的情感。题目过于直白,仅作推荐。

文章评论共[9]个
格子调-评论

问好您,文章反映现实。at:2012年04月23日 下午4:00

香艳一万期-回复呵呵,也问候朋友!谢谢朋友的抬爱!遥祝夏安! at:2012年05月18日 下午6:09

绍庆-评论

欣赏佳作,问好!(:012)(:012)at:2012年04月23日 下午6:36

香艳一万期-回复呵呵,谢谢朋友的抬爱,谢谢!遥祝夏安! at:2012年05月18日 下午6:08

菌菇菇-评论

蘑菇是个小气的人,讨厌喜欢贪的人,他贪蘑菇一分钱,蘑菇都要他还回来,蘑菇一直认为,拿钱一定要干净,借钱一定要准时还,有突发情况要道歉。蹭饭只蹭好人的饭。工作要非常的认真,因为不能白拿工资,多做可以多拿不行,人不是冷的,冷的是死人。贪和偷是一样的。不过区别是,文化人是贪,[**]是偷,蘑菇不是圣母,蘑菇向来只救良心未泯的人,遇到乞儿,我只管有礼貌的乞儿。遇到还有自尊的乞儿,蘑菇不会给钱,蘑菇会找到零食店买零食送他,他说,谢谢,我说,不用谢。带一个真诚的微笑。蘑菇不会给有自尊的乞儿可怜,怜悯,他们不需要,蘑菇会给的是蘑菇给的起的帮助,对于贪官,他如果诚心的道歉,我会接受,但是他依然要受到惩罚,因为做错事的人,就要有敢于承担责任的心。对于小偷,我只给会羞愧的人机会(暗暗协商处理),对于对偷窃习之以常的人,法律处理。at:2012年07月28日 中午2:24

香艳一万期-回复嗯,看罢,对妞儿关于此类问题的政策与策略了解了。看到妞儿说“蹭饭只蹭好人的饭”,想请教妞儿,你是如何判断谁是好人谁是坏人的? at:2012年07月28日 下午5:44

菌菇菇-回复哈哈,蘑菇有一双,眼睛,更是有心。坏人,总是有那么一点的马脚,我是有自动远离一些人的习惯,不怀好意的人,蹭前来,蘑菇是一脚。踢开。好人,我是笑脸相迎。人的好坏由自己判断,蘑菇相信自己的判断力。 at:2012年07月28日 下午5:48

香艳一万期-回复妞儿竟然有这样的本事,这可是极大的能力啊,佩服中! at:2012年07月29日 早上9:17

菌菇菇-回复那是因为蘑菇太小心了,小小的东西都可能会在意,而且,蘑菇非常的自信,相信自己的判断力,老师对学生说,“你要相信我的时候”,有人回答,“我更相信我自己,我可以解决自己的问题”,那个就是我回答的, at:2012年07月29日 早上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