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一万年前,有一部分狼,发现人类迟早是地球的主人,于是审时度势,去掉残忍的野性,依附于人类,从此忠心耿耿,不嫌家贫,终于赢得人类的宠爱,它们就是现在的狗。
为了生存,这些狼的选择是有远见的,试想,作为狼,它们有什么好前途呢?人类恨不得赶尽杀绝,鬼哭狼嚎,统统见鬼吧;相反,狗却变得越来越尊贵,已尊贵到西方人把狗视为家庭成员。
我曾经看到一个报道,事情发生在加拿大,一个歹徒劫持人质,人质逃脱,歹徒急中生智,扣住人质家的狗,纷纷涌来的警察被迫停止攻击,继续就“狗质”与歹徒展开谈判,可见,在加拿大,乃至整个欧美,人、狗差不多平等了。
西方人不仅自己爱护狗,而且敦促东方人不要吃狗肉,现在东方人逐渐接受了他们的观念,也认为吃狗肉是不道德的。狗的身价因而暴涨,狗连看门打猎都不怎么管了,一天到晚跟随主人,屁颠屁颠的,主人的话它们句句懂,乖巧极了,某些孤男寡女甚至和狗做爱爱,狗仗人势行,打狗欺主则不行,狗成了人类的小祖宗。
狗,聪明就聪明在聪明,它们不肯长大,果然就不长大了,它们的体重刚好够主人一抱,毛发的颜色和长短看主人喜好,应有皆有,至于性情嘛,无不摇尾乞怜,不怕主人你不疼爱。
从狗的进化,我联想到女人,是否也可以参照狗的经验把自己弄得更可爱些?当然话不能这么说,我今儿这么说了就该打嘴,我向女人讨饶,天地良心,我没有恶意!
201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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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