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情人忆十一

发表于-2012年04月19日 凌晨0:51评论-4条

......做只猫做只狗,也别做情人......

这是古巨基的---爱与诚!情人,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被列为与小三同义。到底情人是什么呢?是破坏别人家庭的第三者吗?也许很多人会说是,如果没有情人的出现,好好的一个家怎会支离破碎!

当然,这其中不乏有为了钱财而专门去破坏别人的家庭,但也有些不是这样的人。

其实这是一个敏感的话题,提出来并不是说我偏袒哪一方,只是觉得应该理性些对待这一类问题。

我听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个女人用了3年的时间去等一个已婚的男人。

刚开始他向她表白,她拒绝,虽然对他有好感,但是已经知道了他有家室。他死缠烂打,告诉她自己和妻子并无感情,自己活得有多痛苦,她心软了。认识不到三个月,他们在一起了,而此时远在老家的妻子仍不知道。起先,他和她交往,并不是真的对她有好感,只是出于一种寂寞,本想玩玩便放手。没想到这3年来她竟是用心在爱,给他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他动摇了,而妻子也知道了这件事,和他吵过、闹过,甚至想办法去破坏他们,他竟然没有放弃外面那个她。她知道了,不想他两难,想放手,他不同意,却无法告诉她该如何做?

故事看到这里,有人会说可能他们会一直这样三角关系持续下去吧,也有人说外面的那个她会默默的放手离开,也许有人会想妻子放弃吧......

具体怎么样,我也不知道,故事并没有写到后面。只是觉得有点为外面的她抱不平,用爱情换回的,除了伤心跟眼泪,无他。但是也觉得有点不值,明知道他有家室,依然以这种不光明的身份待在他身边,被世人以异样的眼光看待。

如开头所言,做只猫做只狗,也别做情人,因为动物可以可爱被人认同宠爱,但是情人只能可怜没人爱!虽说她不是那种为钱而专门去破坏别人家庭的人,终究还是成了情人;而他,既然家庭有了问题,该做的不是去外面寻找能给你所想要的,而是应和妻子沟通好原因。

偏偏,该怪谁呢?只能说一句:造化弄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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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呆贝贝
☆ 编辑点评 ☆
呆贝贝点评:

情人,在现在这个社会,已经被列为与小三同义。
那么做只猫做只狗,也别做情人。
只是,感情的事情,谁又能说得清楚呢?如果都能理智地对待感情,这世界会安宁祥和了很多。

文章评论共[4]个
绍庆-评论

中午拜读美文,并送给朋友(:012)(:012)(:012)(:012)(:012)at:2012年04月19日 中午2:35

忆十一-回复谢谢绍主编大驾光临!祝福安康! at:2012年04月19日 中午2:46

二月风筝-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朋友。at:2012年04月20日 下午4:11

忆十一-回复下午好,欢迎光临,祝安! at:2012年04月20日 下午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