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初二的女孩子,实在不愿意听从学校要求的剪成运动头的校规,确实不愿意听父母的话去剪头发,竟然从五楼上飞身而下,于是,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匆匆结束了,让多少人叹息哀伤。
一时间,我不知道说什么好。最难过的一定是她的父母。养她到这么大容易吗?孩子是父母心尖上的肉啊!他们该是多么伤心!尤其是母亲,因为女儿是在她的眼皮子底下跳下去的,想起来都让人寒心。可是她又有错吗?学校的规定是早就有的,班主任也催了几次了,她只不过是做孩子的工作而已。
那么学校有错吗?哪个学校没有校规?校规不是针对她一个人的,而且也不是她一个孩子不愿意剪头发。不少女生都很无奈,还哭哭啼啼的,都不愿意剪头发。再说,学校也没有对这孩子采取任何强制性手段,班主任没骂她,更没有打她,只不过发了几条短信催促而已,所以学校似乎可以理直气壮地坚持说自己这方没有任何责任。
于是错的似乎只有这孩子本人了。就在收拾孩子的遗物时,父亲发现了女儿以前写的一篇《渴望得到尊重》的作文,有一段写道:“就在前不久,妈妈就因为我的头发和我大吵了一架。事情是这样的,因为一中校规,学生必须运动头,但我却不想服从这条校规,因为头发是我最重要的东西。不夸张地说,头发就是我的一切,它胜过一切的人、物,但是老师非让我理发,在我的奋力抵抗下还是不能如愿——可见,孩子就头发这个问题是纠结了很长时期的。父母不知道吗?老师不知道吗?任何极端事件的出现都有一个长期的酝酿过程,这个孩子其实是被大家忽略了。如果早知道她这么不情愿剪发,可否为她转个学校(并不是所有学校都要求剪发的),最糟糕的就是不上学而已(如果真的有那么重要的话),无论如何都比失去生命好得多啊。孩子毕竟是孩子,他们总会以为自己已经被逼到绝境了,毫无商量的余地了,好像只有以死来抵抗。其实世界上很多很多事情都是可以用其它办法解决的,毫无回旋之地的东西基本上是不存在的。
可惜之余,我不免又想:头发真有那么重要吗?真是比一切的人都重要吗?历史上关于头发的故事是不少的。曹操犯了错,以剪发惩罚自己,并不是说曹操狡诈,而是其实头发真的很重要,是他严明军纪的表现。清朝统治时,向全国颁布了剃发令,要求将头颅四周的头发都剃掉,只留一顶如钱大,结辫下垂。在头顶留发一钱大,大于一钱要处死!史书上载:顺治四年,浒墅关民丁泉“周环仅剃少许,留顶甚大”,被地方官拿获,以“本犯即无奸宄之心,甘违同风之化,法无可贷”为由上奏,奉朱批:“着就彼处斩”,县官也以失察“从重议处,家长、地邻即应拟罪”。可见处罚时很严重的。确实也有人为了头发获罪。实际上,当时人们抵抗的不是发型,而是制度。不过,也有很多人照做了,想来想去,为个头发似乎也不值。
头发于人的作用而言,真是比较轻微的。即使剃光了对身体也没什么损害,不过就是形象上的差别而已。女明星宁静还专门剃光头呢。长一点,短一点,有多大差别呢?但偏偏现在很多学生就非常看重,男生女生都喜欢在上面动脑筋,染啊烫啊什么的,搞得不亦乐乎,其实很大程度上是受了明星偶像的影响。大凡专注于此的学生一般在学习上也就谈不上勤奋刻苦了,所以学校要求简单朴素一点也有它的道理。然而规矩总是人定的,也可以因人而异,也可以与时俱进,也许能在某些不重要的方面为学生开开窗,倒显得人性化一些了。
不管是作为老师,还是母亲,我都坚持一点,一定要教育好孩子:生命是可贵的。请珍惜生命。
最后,愿不幸逝去的孩子安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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