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时髦
( 这不是小说,里面的内容多是真实的.至于其好坏良莠,则任君评说.)
文远
乱花渐入迷吾眼,杂草丛中笑开颜。我只得如此感慨语言越说越浪,行为越来越荡,衣服越穿越短,头发越来越黄的时髦女生。
我得承认我目光短浅思想闭塞简直与新新人类的时髦格格不入。对于时髦,我固执地认为它不是时尚,只是一种煽情的自吹自擂,它泯灭了个性,混淆个人价值观念和审美取向,是轻佻的泡沫,浅薄的别名。
这篇文章也许文不对题,但文不对题大有人在,你有快感你就喊,便是例子。不过别人尚且不拘小节,我又何须顾虑。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别人怎样理解另当别论。至于它是良莠好坏则任君评说,只要不甩我耳光就行。我自然不会让别人甩我几记耳光,我毕竟不是基督教徒,别人打了我的左脸,还把右脸往人手上凑。换着是我,我也会多刮几巴掌,毕竟恭敬不如从命。我也没有雅兴为帅哥美女们立传。这完全出于本人的杜撰,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本人胆小如鼠却也心细如发,挥笔之间郁闷一下化为乌有,顿觉拥有勇气是人生的快事,一吐为快是消除郁闷的良药。
小鱼对我说,她在街上挨非礼了!我听了也觉得气愤,但我又爱莫能助,找那个男人干架,我自知不是他的对手,请别人帮忙,我又没有这个能力。我只能感叹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我笑笑自然有些苦涩,难看是自然的,不恐怖已是我前生的修为。
小鱼说她在街上站着,不一会就有个男的来问价格,小鱼边说边描绘当时的状况,滑稽幽默。听完小鱼的这段经历,我笑出了眼泪。我说小鱼就你这身打扮,我都想非礼一番,难怪别人有犯罪的欲念。
那天,小鱼穿的是露脐衫,皮短裙。描眉画眼,双峰高耸,血口腥红,指甲绿染。小鱼是很前卫的女孩,当然她只是前卫一员而已。她和我无所不谈,男女秘事除外,在小鱼面前,我也有把持不住冲动的时候。
小鱼说男人有钱变坏。我说女人变坏有钱。她就列举了千百个理由,我也东挖西掘的找出许多借口。
其实,我们的观点都有点偏激。男人有钱也有不坏的,男人无钱也有变坏的,只是没钱的男人坏得没那么彻底那么放荡而已。女人变坏有有钱的,也有没钱的,那得看坏女人的资本,没有资本变得再坏也没钱图。
我和小鱼的论争是片面的,但我却喜欢这种争论,我也决不妥协,因为小鱼把男人说得一无是处,我自然要把女人批得体无完肤。
追逐时髦,必须学会追逐美丽,但不是像小鱼一样狐媚。可小鱼说狐媚并没有什么不好,狐媚才能引起别人的关注,没有媚力就会被抛在遗忘的角落。
我无话可说,也许小鱼是对的,错就错在我的闭塞,错就错在我不解时髦的真意。但我丝毫不觉得以露骨的方式去激发别人赤luo裸的恨不得剥下你的衣服生吞活剥的欲念是一种快感;用标新立异来展示颓废以刺激别人的感官刺激是一种魅力。也许,这就是我的孤陋寡闻,任何一种事物的产生并不是毫无缘由的,时髦也一样。正如人们看惯五色纸花而感到鲜花色彩太单调;看多了时髦的超短无肩衫露脐装就觉得西式裙带装太刻板缺乏个性;穿开叉的旗袍又遮掩太多,不宜张扬个性般。我想,时髦的暴露,时髦的诱惑,时髦的虚情,时髦的性与欲,时髦的流行,正逐步消解美丽的根本,腐蚀典雅的高贵。我本想说点什么,但我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正如龙应台所言,我穿开叉的窄裙,因为我有优美的腿的曲线;我有丰韵的肩膀,所以我穿低背的上衣.我的腿漂亮,我穿迷你裙;我的肩好看,我穿露背装.我把自己妆扮得妩媚动人,想取悦你,缘于我尊重你。你可以倾家荡产追求我,若觉得我难看,你可以不屑一顾,但你不能骂我下贱,否则我会让天下女人都打你一记耳光,让你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是自取其辱。
美丽是别人的权利,时髦是别人的自由,我想起我要说什么,但我不想自取其辱而没有说。
我爱看书,也看了蛮多书,古今中外的。我也喜欢看孔子的书,尤其推崇他对后世文化的影响,我甚至对他赞不绝口顶礼膜拜。坐在我旁边的是女生,也就是说我处在女生的包围圈中。当我为孔子多次说好话后,她们怒不可遏面目狰狞。一女生对我狂吼:“住嘴,收回你的孔子礼教程朱理学。”我感到惊讶,长久以来还没有人对我大呼小叫。她说孔子就“一句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正点,其它一切皆为伪道学假正经。我说孔子的话不正经,那你的行为就不检点,有辱斯文。我真想不到温润如玉瞻前顾后退避三舍小鸟依人的她竟辣得如此沉重,如此血腥。她说孔子是个色鬼,“食色,性也”这也符合人性常理,可他却犯强j*罪。我听得莫名其妙,我问什么时候什么地方强j*了谁。她振振有词地说“孔子东游去,遇见一少妇。拉到无人处,扯下花内裤。”我听了真是哭笑不得,可我却找不出史料证明孔夫子无罪。我只能痛哭流涕大呼冤枉,挤下几滴辛酸泪,祈求他能给自己开脱罪名,小生真的实在无能为力。我想孔先生脸色肯定难看,希望他能节哀顺便谁叫他生前说了句“唯有女子和小人难养也”的话得罪了小肚鸡肠的女子,至于小人会不会拿这话报复,却不是我能预料的事。
男人的失败源于女人的美丽。孔子身败名裂死不得安生,缘于有如此的女人。她们说孔子见南子,无法抵制诱惑。只能周游列国去了。他在途中也曾感叹“妇人之口,可以出走,妇人之谒,可以死败。”她们说她们佩服南子,那种理念,那种思想,充满人性,张扬个性。我说南子提倡性开放,你们要不要效仿。她们说这有何妨,说得很率真。我真是无法比拟不敢恭维。我只得愤愤不平逃之夭夭。我真想不到她们如此直率豪爽,独抒性灵不拘礼节,既无挑逗之嫌,也无羞涩之感,实在令人佩服得紧。
我不禁大惊失色,世风日下,我也嘲笑自己不解世情。
凌志来找我那天晚上是星期五。凌志是打小和我穿开裆裤长大的朋友,关系特铁。他读的是体育专业,而我选的是中文。
凌志是打球的好手,远投,扣篮是他的拿手好戏,勾得围观的女生说那三八(球衣号码)的投球好得冒泡,并抛来一串串的媚眼。他说电波击得他浑身清爽。
我们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见面了,便决定去搞几瓶酒洗洗胃,买包烟吹圈圈。喝酒我自然不是他的对手,吹烟圈他却略逊我一筹。
我们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谈谈生活中的趣事,自然不会像外国人那么无聊去谈什么天气。他问我最近在搞什么,我说想写篇反映校园生活的文章,思绪却乱得可以。他说如果是有关校园恋爱的他可以罗列各种现象供我参考,我自然乐不可支,陪着他一杯杯的猛灌。
我是怎么样回来的,我一无所知,我醒来的时候只觉得四肢乏力,头脑发昏。舍友说昨晚我醉得可爱,如果他是女孩子的话或许真会爱上我。我知道我并不介意他的讪笑,正是他的讪笑,时常激起我的一丝丝灵感。
当然,那天他是来给我送情报的,看我说得那么神秘兮兮。他说在他们系,一个体育生泡三两个妞不成问题,多的各个系都有,足可以编成一个加强连。听了这话,我既妒忌又羡慕。像我这样孤孤单单一个人虽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可也吃得无滋无味,日子过得黯淡无光。就在前几天,我看到宿舍区的公告栏上写着一则征婚启事。我看着倒觉得是针对我而写,当时的心里很不是滋味,但我想谁会如此无聊而乐于助人呢?我便心情坦然,有滋有味地读那则征婚启事:身高一米四九、家有良田半亩、家无兄弟姐妹、成天药不离口、欲寻二八娇娘、今生共同携手。
凌志有三个女朋友,外语系中文系政法系各一。我说你小子命犯桃花,艳福不浅。他说他女朋友太少,失意连绵,他说他有的同学左拥右抱前呼后拥振臂一挥美女云集那才妙不可言爽得够劲。我说凌志你小子可别乱来,积点阴德。他却笑我太迂不通世情。他说他们宿舍女生夜宿已是司空见惯不足为奇。然而,这对我来说却属天方夜谭,我说有这等好事,他微笑不予否认。
他说我太封闭守旧是我没有女友的根本原因,我只能为自己的传统保守感到无限的悲哀。
我说,不会如此放肆明目张胆目中无人吧!凌志哈哈大笑,笑得我很困惑,他说语言说服对我不起丝毫作用,有空不妨到校园的周围,甚至到校园较为阴暗隐蔽的地方去转转。
我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相信的。除非我亲眼所见。
那天晚上,我特意浪费一个美好的晚上去作无聊的考证。
我先是沿着校道漫步,牵手勾肩搭背的男女实在很多。我是感慨颇多。在昏暗的路灯下,在绿草如茵的草地上,紧紧拥抱的男女也为数不少。甚至隐约可闻清脆的吮吸之声,吧嗒吧嗒,有点像狗。我真想不到在这浪漫的环境下,相爱的双方爱得竟如此毫无芥蒂而忽略外界的存在。
接下来我沿着操场漫步到没有灯光的竹林边。尽管没有灯光,但我确信自己的视力,我看到的是一对对男女,女的坐在男的腿上,男的手在女的身上游离。其它的我自然是没说的必要,反正我几乎没有受到什么攻击,这很值得庆幸。他们都是那么坦然自若处变不惊,除了那几对以为我是保卫科巡查的而慌乱的分开的男女外。我断定他们肯定是新手,因为他们还有忧虑。但待我过后,他们又迅速黏合,搞得更为热烈,更有激情。
有一对男女骂了我几句,似乎是说我不讲道德乱冲乱撞的话。我听了很不是滋味,顺便回骂几句。那男的便要冲过来,多亏那女的拉住,否则我不被打得死去活来也会遍体鳞伤。我见情形不妙,跑得比兔子还快,我自信以我当时逃跑的速度参加校运会,不拿个第一,拿个第二也是毫无问题的。
那一晚,我辗转难眠,卓文君私奔相如抛弃富贵当垆卖酒为了真爱,而他们如此折腾却是为了什么。我真想不通,也许不时髦或是不了解时髦的人是无法理解的。
美丽不是女人的错误,错误是女人的美丽总是遭到垂涎和嫉妒。当然这种说法是不怎么有市场的。我倒觉得错误错就错在她们对自己自信尊严和人格的轻视乃至践踏。是他们给了男人犯错误的机会和犯罪的欲念。这不能单纯责怪男人拈花惹草四处留情。当然男人招妻纳妾青楼妓馆八方留香,甚至高唱男人不风流还是男人吗的高调也很不道德。
我不知道,我这郭靖式的傻冒还有没有人垂青,或许女生更喜欢的是韦小宝式的混混。
我终于弄明白,小鱼为什么会当街被非礼。我也知道,凌志说的似乎不假。
我知道我不是特立独行的,因为我知道像我这样的傻蛋世上还有很多存在并痛苦的活着。
有那么一天,我无法忘记,因为在那天,有个副教授成了我的知音。在那以后,另一位副教授也和我站在同一战线。
在校园的东北角,有一池塘杨柳依依,那附近便是老师的住宅。那一方池塘本不值得一提,可是不知那一刻起,便有了一个浪漫而有诗意的名字—“相思湖”。本来那里是教工家属傍晚散步的好去处,现在却没有教师敢从那里经过,老师自然是要讲师道尊严的,自然不敢也不便去打扰那一双双热恋中的男女,毕竟还得讲点师德。
那副教授在讲台上说这事时显得很无奈,甚至有几分痛楚,我是记忆犹新的。我也为他的痛苦感到悲伤,本想给他画张漫画以自娱,谁料竟画得“四不象”,甚为婉惜。
他还给我们说了一则笑话,说他邻里一小孩一天满头大汗地跑来求救,说校园的草坪上叔叔和阿姨打架。他问了一阵才弄明白是一对恋人在草地上翻滚接吻。这个笑话让学生们笑了好长一段时间。我却笑不出来,不知是因为那小孩子的解读方式,还是因为我某根神经短路,丧失了笑的功能。
另一位教授站在讲台上神情激愤的说,保卫科在校园的花丛中抓到一对赤身luo体的男女。那一次,我却笑得很欢。虽然我没亲眼看到场面的精彩,我甚至怀疑这是不是那位副教授丑化男女生恋爱的杜撰。但我知道保卫科的茶并不好喝,也笑两个月亮般的目标如果都没有发现,那绝对是保卫科的渎职。我知道我笑得有点幸灾乐祸不近人情。
我真的不能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呢?也许是没有必要说什么的,这种事情在我脑海中也许很深刻甚至难以忘怀,但也许在别人心中不用三天便会忘得一干二净!
时髦的女人总认为恋爱是生活方式,结婚是生存方式。生存方式是单调乏味的,生活方式应该丰富多彩。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在进入坟墓之前,多讲生活的质量是不可质疑的。正如有些男人所言,老婆是别人的好,情是偷来的甜。
有时,真的感觉自己很落伍,很失败,自然也很落寞。
恋爱真好,我不禁谓叹,便要找一个合适自己的真难。我真羡慕亚当夏娃的单纯。
夏娃问亚当你以后还会选择我吗?亚当说我有得选择吗?
我觉得亚当回答得精妙。我只能感叹自己的悲哀,亚当没得选择而选择了。而我却众里寻她千百度,不知伊人何处。
我也就渐渐习惯了看新新人类的女孩子薄了衣衫,短了裙裤,反璞归真,一目了然,透出肤色,透出春色的时髦。
纣王好色,天下女子幸甚,好而且妙者,俱纳朝歌。我想我喜欢看时髦女孩子的时髦装束也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无可厚非。
有次看到一时髦女生趴在一男生背上,那男生背着她飞奔,穿梭于人来人往之中,出于好意,我便给他们一指说卫生所在那边。那对男女听了之后,发出朗朗笑声,我莫名其妙,我便骂他们把我的好心当成驴肝肺。
食堂男女互相喂饭也很正常,饮食男女嘛。但他们如此热心,却使我深受感动。我真想不到校园的今天还有许多助人为乐的活宝,我真不能把社会风气想得那么坏,毕竟乐于助人的精神还在。为此,我词性大发,作一词以记之:昨晚食堂处、亲密男女无数、吃饭互相帮助。饭后归来路,勾肩搭背多数。我胃承受不住,恶心呕吐,留下脏物一路。
我知道此词写得糟糕,只恨平时练习太少。
可是,我真的很怀疑,像夏娃这样单纯的女生还有没有存在,我想,单纯的我只能找夏娃般顽冥不化土得掉渣的人才算志同道合。
我想,亚当夏娃先前没有羞耻感是由于无知,而现在有些人没有羞耻感却是因为无耻,无耻才会无羞。
有人说,外秀内慧的女人美丽长驻。
我说,这样的女人已是稀有动物。
对于补考重修,我总是心存芥蒂。我真的无法活得像她们那样潇洒,更不能像她们说的那样轻巧。她们说大学不恋爱就像大学不经历补考重修一样,毫无乐趣,残缺不全,男朋友不但要有,最好能像花粉般引得蜂狂蝶舞。
如果不补考重修便毫无乐趣残缺不全,那么这种乐趣完全不要也罢。如果恋爱像补考重修般,不恋何妨,我想。
有个女生就是为情所困寻求解脱而跳河自杀的。另一女生因为博爱而被她前任还是前几任的男友割破喉咙失血过多而亡。还有……。当然,以后可能还会有,甚至更多。我说这话有点多余,要死的终究会死。什么前事不忘后世之师,前车之鉴之类简直是让人听了长茧的废话。
凌志告诉我校里有女生去给人家当二奶的。我说打死我也不会相信。他说事实如此,有名有姓。当然我不会追根究底,探究人家的隐私毕竟是不道德的。
我不否认我看到过而且不止一次看到过,周五有小车来接女生,星期天晚上又送回来。但我不能肯定那是给人家做情妇的。我想,接女生的或许是她的亲戚或朋友。我向来不喜欢把别人想得太坏。但见凌志说得信誓旦旦,语言确凿。我心中固守的观念,逐渐动摇。也许确有此事吧。
“玉州城内单租室,日黄相拥到天明”这是热心人给同居的学友的赠言。我真的不能原谅自己的记忆力,只记住这两句,其它地些精彩的语句却忘得一干二净。
另外,还有许多关于有女生在外面做三陪的传言。传言太多,不能一一记载,只摘一首小诗:漂亮女生别流泪,前面就是夜总会。有吃有喝有小费,市长书记陪着睡。
我不知道,这些女生缘于何种原因,出于何种目的。我想说什么,我却无话可说。
我本来是很多东西要写的,但在如此时髦面前,语言却越来越枯竭。
生活是别人的事,怎样生活是别人的权利,我干涉得了吗?我干涉得起吗?
我变得越来越沉默。静静地观看别人作茧自缚,温顺得像猫沉默得像羊。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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