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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盗墓”双木四羊

发表于-2004年12月09日 凌晨1:59评论-0条

“盗墓”是自古以来就有的事情,现在依然存在,并且现在的“盗墓”技术非常高明,神不知鬼不觉某某家的祖坟被盗,仿佛一夜之间被盗,坟地里只留下一、二米左右方圆新挖土的痕迹。

“盗墓”盛行,也是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前段时间,在电视上看了一段专家现场评估“古代文物”价值的节目:参与评估的主人先写下自己宝贝的起价是多少,然后几位专家再估价。一件宋代青瓷价值人民币几十万元,清代宫廷用的花瓶价值几十万元,年代久远的,做工精细的,价值会更高,有的甚至达到几百万元,或者是无价之宝。这样一件小小的物品,竟然卖到那么多钱,怎么不会让人动心?于是有很多人做起了盗墓的营生。

挖掘别人家的祖坟,盗卖死人的陪葬品,是为很多人所不齿的,可是当看到、听到从坟墓里挖掘出来的东西那么值钱之后,不齿的人却又开始羡慕起来:看看人家,一夜暴富,几乎不费吹灰之力。羡慕归羡慕,谁又知道盗墓人的心情和境遇?盗墓的营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得来的。

据说,古时的墓穴建造非常讲究,里面殉葬品或陪葬品的位置摆放也有说法,因此盗墓也成了一门学问。至于陪葬的物品,在当时应该也算比较贵重的,就算是一些贫穷人的墓穴,里面的盆盆罐罐在现在说来应该成了文物,具有历史研究价值。那些达官贵人的坟墓,大多依山而建,风景秀美,死后也是一所安乐只处。当时建造坟墓时,大概也考虑到防止日后被盗,坟墓四周布满机关暗道,加之年代久远,环境变迁,寻找坟墓入口也就不那么方便了。这就给盗墓者带来一定的困难,而且盗墓本身就不是什么光明正大之事,抓住就是盗卖走私文物的罪名。所以盗墓者就想尽办法,有的以投资的方式骗取政府的信任,譬如承包荒山,以开发建设公园的名义,偷偷探测,以求掘得宝物。

盗墓其实也不象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那么容易。首先需要投资,买些必须之品,比如购买火药、手灯、电池之类,加之一些精密探测仪、人工费等等。一些大型的坟墓盗下来,至少需要几十万元的投资,多的甚至达到几百万、上千万元。其次需要冒险。冒险也有很多,比如墓穴中的塌方、火药爆炸、墓穴缺氧窒息等等,有时生命也会搭上。同时还要防备缉私队的捉拿。

盗墓也是有团伙的,不同团伙之间,各怀不同心事,若是不同团伙在同一墓穴相见,那便是野性的搏斗,生命到了那种地步已经不再珍贵。望着那一堆堆珠宝珍玩,真刀真枪地拼杀起来,不是你死就是他亡,虽然没有深仇大恨,却比深仇大恨强烈的多,必然有一方要倒下,人为财死在这里得到了深刻体现。

文物珍宝被盗出之后,盗墓者就要想方设法出手,换得钱财。“盗”亦有道,所谓的“盗”却又包含着很多玄机?!

“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但愿这不是一句空话,否则文物、国宝白白流失,这样岂不是非常可惜?!

2004年11月6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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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漠孤寒
☆ 编辑点评 ☆
漠孤寒点评:

那些瓶瓶罐罐,只不过是因为有了点年代,却遭到无情掠夺。
人们的价值观念里觉得有年代的东西都有价值,不知道数百年后会不会把塑料也当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