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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爱的教训肖旭

发表于-2012年04月09日 清晨7:40评论-1条

溺爱的教训

小时候母亲讲过一个罪犯在刑场咬掉他母亲的奶头的故事,以发泄他怨恨母亲教育不力之过。现实也有一个活生生的事实:报栽,吉林省白山市20岁的潘金海被判死刑,临刑前,母亲马桂珍被特许到看守所看望,因疼爱扑到儿子的身上,这时潘金海一口咬下母亲的一只耳朵,鲜血淋淋吐出后说:“我恨你!”

原来父母对这个独生子自幼娇生惯养,有一点儿事就出面“护犊”。他从幼儿到小学、中学凭借父母的官位保护,一直称王称霸。工作后更是胡作非为,竟强j*少女24人,人称“黑市长”。案发后被判死刑。

这个教训提醒人们究竟如何去爱子。

母爱是天性,人人如此。就连动物也会爱子。虎毒不食子吗!作为万物之灵的人就不同了。既要有爱的感情,又要有教的理智。若把爱变成溺爱,“要星星不给月亮”坏事也护着,便会淹没溺死,实则害子。老一辈人不能把养儿只看成是延续后代,而应看成为国家培养人才。德国教育家福禄倍尔说:“国家的命运与其说是操在掌权者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母亲手中。”因此,成功的做法是爱而有道,教而有方,严而有格,管而有序。郑板桥教子论是:“热爱必以其道,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曾国藩是个有争议的人物,但其教子则有口皆碑。他不许子女睡懒觉,读、写、诗、书四样并重为之勤;不准子女积钱买田,吃穿随俗为之俭;不准斥骂仆佣、轻慢邻居,敬老爱幼,不依父权颐指气使为之谦;在家扫地、除草、抬粪种菜、纺纱织布为之劳。这是值得借鉴的。像潘金海的母亲爱而无道、养而不教,遇事护短,一味包庇,结果自酿苦果自吞其食,后悔也晚了。“桑条自小育,大了育不直”,这一道理值得深思。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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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陕西飞云点评:

溺爱之害,自古以来皆有论断。文章据以实例,再一次说明了溺爱的悲剧,发人深思。

文章评论共[1]个
肖旭-评论

谢谢点评at:2012年04月09日 上午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