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老物了……
2003年,整个世界,处在一种不太如意的状态。一些衣着光鲜的明星,踩着一个时代,离开了。一些不为我们所知的凡人在寂静的地方,沉默的来去。一场漫天的疾病,狂卷着生命。一切的一切,就像所有的开始都等着一个结局那样,等在彼岸看尽尘事沧海。然后,风平了,浪静了。
和久久认识太多年。久到记不起当初相识的起因。她的头发,她的墨绿色衬衫,以及她左耳上的银耳环。一切,都熟悉不过。那时我们一起在深圳居住。选了朝南的房间,把房间粉刷成深蓝色。各居一室,半夜睡不着觉时,使劲敲对方的墙壁,然后两个人就这样隔着一面墙的距离聊天。从琐事到爱情。从悲伤到快乐。从哈尔滨的丁香花到武大的樱花。
所居的房子在闹市区,从窗口望出去,看得清干净的马路上,拥杂的人群,还有轰烈的汔车声响和漂亮的男人出没。这都是我和久久极其热爱的音符。所以大多数时候,我们站定在窗前,两眼发光,尤如两只夜行的兽,寻找随处可遇的猎物。
这种状态持续到某只猎物的出现。久久蹲在洗手间的马桶上对我说,“宝贝,我恋爱了”。彼时,她的身体有了某些细微的变化。我亦开始相信,某些人注定是为爱而生,为爱而死的。久久崇尚爱情的忠诚,就如同我相信忠实的狗永不会反咬主人那般执着。这是我观察许久后痛下的结论。
她长久的站在烈日炎炎的街头等某个人,打扮日趋妖媚。手腕举起时,一路叮当作响。她在半夜起来喝水时,会附在我耳边小声说,我很爱那个人。
我假装闭起眼,当作不曾听见。脑子里却千折百腾。各种不好的画面和预感被我一一的掠过。
和久久恋爱的那个男人,我见过。第一直觉告诉我,他带来的不是爱情。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即使我知道,我亦无从对久久提起。正如某个伟人说过:恋爱中的人是傻子。比傻子更傻的那个人是我。很多人对我如是说过。
久久不止一次的对我说,这一次是真的万劫不复。她的眉眼间,尽是喜悦。与她快乐作衬的是我的忧虑。尽管久久如此迫切希望把爱情唱到最后。但,那个人,并没有耐心将一场青春美好的爱情演绎得天衣无缝。后来,就有了争吵,有了所有该有的结局。后来的后来,久久坐在地板上,用一种出乎我意料的姿态,虚弱的说,乔,我好想看看家乡的那些花,那些令我安静的丁香花。说时,她的身体弯成一朵花的姿势,慢慢的从我手中滑落。
我的朋友,久久,就是这样,选择了一种花。一朵注定要凋零的花,来作别一场爱情。一场注定被欺骗的爱情。
那个男人,至始都没有出现在葬礼上。我辗转得知,他无正当职业。因生着一张漂亮的脸,故而有了存活的本钱。玩弄女人于不经意间。而久久,不过是他调换口味的润滑剂。于他,毫发无伤。
听到这些,距离久久离开,已经几个月。男人的身边,也已经涌出更多各形各异的女人。久久,随着城市灰尘的涌起,已然隐在时间的背后。不被记起。
很久后,我蒙在被子里,想起一张脸,一朵花。想起我从不曾开始的爱情。那时,久久张扬着笑容对我说,爱情不过如此。在漫长的赛跑过程中,想得起来的只是一个物什,一个姿势,一个笑容,一个令人心生疼痛的伤口。然后在长久灰尘的扬起后,慢慢的褪色,直到面目全非,直到所有的人和事,再也不会令我们心生动容。
我微笑着点头,再点头。
久久。你只需一个转头的时间,就能预知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不值得。
我把丁香花插到清水瓶子里的时候,习惯打开门张望,厚重的防盗门外面空无一人。那个与我一同觅猎的女子,那个,像花一样凋零的女子,不会再回来,我知道。
朴树的新专辑发行时,我买了一张关在房间一个人,静静的听。然后,想起久久,心里开始隐隐的疼。
这个并不漂亮的男人,如若久久在身边,她定是不会太喜欢。但,这个晚上,这首歌,陪了我一整夜。像是某种注定的收场。
死如秋叶之静美,那么生呢,该是如夏花之绚烂的吧。那么爱情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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