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边缘人——小王与大李
其实大李一直知道小王是喜欢着自己的,就好像小王一直知道大李是喜欢着别人一样。这个别人或许已出现在大李的过去,或许存在于大李的现在,又或许将出现在大李的未来。小王不知道他是否喜欢过谁或者大李真的会喜欢谁。唯一可以确定的是:那个别人永远不会是小王。
他们认识很多年,在别人眼里他们就像情侣一样。大李几乎每天给小王打电话。开心时,难过时,无聊时,失眠时……他拿起手机拨的号码始终是小王的,因为他知道小王的手机从不关机,他任何时候拨过去都可以找到小王,只要他不挂机小王愿意一直陪他聊。朋友常常对小王说:“你真幸福!”在他们眼里大李对小王好的没话说,会每天提醒小王要记得吃饭,会担心小王外出玩时是不是晚归,在累也愿意陪小王坐通宵……可是小王知道那些都不是爱,大李只是一不小心对小王养成了习惯,习惯了有小王的存在,习惯了小王的关心、小王的叮嘱、小王的撒娇,甚至小王的无理取闹,却没有习惯把爱从心里挪出一点点。
小王喜欢大李,一种深入骨髓的喜欢。小王是一个拙于谈喜欢的人,可是却不止一次的向大李表白,每次大李都只是笑一笑然后说其实我都知道。每次大李都没有给小王一个明确的答案,小王只在大李的字里行间中整理出一句话:我可能会喜欢你的,但不是现在。小王知道这是大李在委婉的拒绝她,其实她心里很清楚这条路始终只有自己一个人在走,可是有时也会在心里偷偷的期待,或许有一天大李会加入到自己的行程中来,可是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因为它的不可实现性,小王什么都懂,什么大道理要搬出来,她随时可以倒出一大筐,可是当心很痛,痛的起了褶子的时候,人就变的卑微了。明明晓得那不是爱,大李不爱她,可是还是想挣扎一下甚至乞求一下,喜欢一个人,深入到骨髓像血液一样蔓延于整个身体的时候,人是不用大脑思考的,用的只是感觉,越喜欢越让人变的盲目。
大李曾对小王说过:如果你哪天交男朋友了,我一定会非常非常的难过,一定会大哭一场。小王不知道自己该高兴还是难过,真的,相恋只是她偶尔冒出来的奢侈念头罢了,可以忽略不记。七年的时间,可以成就一段相依的感情,却无法成就一段相依的爱情。不是她爱大李,大李就会爱她。大李为她哭不是因为爱只是不舍。
小王不是一认识大李就喜欢上他的,有时小王甚至自己也不确定自己几时喜欢上了大李。不是因为大李不喜欢她所以她才故意把自己说的高尚些,有时她也常常在想她喜欢大李什么呢?他的帅气?不,在追求她的人中比大李帅的并不是没有,他的才华?不,大李不是她一心喜欢的会一手漂亮的字,写得一手优美的文章的男生,大李的字甚至比不上小学生的工整。他的幽默?不,大李并不会讨她欢心而总是在她得意的时候给她以垂直打击……小王发现喜欢大李并没有什么虚荣的成分在里面,喜欢就是喜欢有原因有条件,那就是因为大李是大李。
这是两年前自己写下的一段话,已经忘了当时的心境了,突然翻看到的时候觉得很感动,我是个常常被自己杜撰出来的故事所感动的人,一直想写一个故事,一个关于我真实生活的故事。但是却迟迟没有下笔,不敢写,不敢碰,生怕写坏了它,生怕写歪了它,下意识地把它们挡在我的文字外面,仿佛屏障偶尔泄露,也只是朦朦胧胧,是心里很满很满后溢出的那一点点余香。最近也在断断续续的追逐一些过去的记忆,发现近年来自己居然把曾最爱的文字给丢在了最偏僻的角落。曾经一度觉得是生活抛弃了我,静下心来回头顾望时才惊觉,是自己没有发现生活而已。以前常常被人说成不食人间烟火,超凡脱俗,想想那时只是“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是因为想要获得老师的赞赏亦或是同学的羡慕而写些超凡脱俗的文字罢了。现在静静的坐在这,不为任何人而强写任何话,只是用自己拙劣的文笔记下这一刻的感悟,又有何不可呢?
爱情边缘人其实曾是我对自己感情的结词。可能再不会有那样深刻的体悟了,因为世事都没有绝对,说永远不会爱上你的人也许会在某一刻认定你会是今生的唯一,你坚信一辈子会守护你的人,或许下一秒就把你遗落在了谷底。所以不要提前为任何事做最后的定论,时间到了,总会有你想要的答案。我现在能做的也只有等待而已!
-全文完-
▷ 进入肖旭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