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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玉润佛心

发表于-2012年04月01日 晚上11:35评论-0条

《尚书》云:“民惟邦本,本固君宁。”用今天的话来说,人民群众是国家的根本,根本稳固了,国家也就安宁。因此,做为一名领导干部,不管自己职权大小,都要时时刻刻关心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把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切不可对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听之任之,漠不关心;更不能去做有损群众利益的事。但是在我们生活周围,常常会有这样令人困惑不解的现象发生:一个部门、单位的领导退休或调离后,难免会给走马上任的新领导遗留下一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群众找新上任的领导解决时,有的以“上一任的事情我不管,我只管好自己这一任”为由将群众拒之门外;更有甚者将群众的正当请求和上访视作无理取闹,竭力压制,对群众不是训斥和威胁,就是给难看的脸色。这样遗留问题被一茬又一茬的领导推来踢去,一直久拖不决,群众的利益被长期损害着。结果民怨沸起,严重影响了干群关系,削弱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望。

之所以有这种现象存在,究其原因不外乎是这些推诿责任的领导干部好大喜功、趋利避过,他们没有把自己的位置摆在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上,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来一心一意为群众谋福利,而是成了他们想方设法造假作伪、谋求“政绩”以图高升的工具。同样是党教育培养下的干部,“为人民服务”又是每一位领导干部的共同宗旨,当群众找上门来要求为他们服务时,而口出“上一任的事情我不管”这种不负责任的话,使人不禁要问:你不为群众办事,是在为谁谋利?

“过而不改,是谓过矣”。不管上一任出于什么动机和目的,只要做了侵害群众利益的事就是严重的失职行为。上一任错了,下一任理应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责无旁贷予以纠正,尽快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结果。如果无视群众的利益,编造某些理由,用冠冕堂皇的借口糊弄群众,就是错上加错,这与我们党所倡导的“三个代表”是格格不入,背道而驰的,是上对不起国家,下辜负了民望的危险表现。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只有心里装着群众,全心全意、恪尽职守为他们排忧解难,才会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也正是因为走群众路线,任劳任怨为人民大众谋福利,才使得我们的党立于不败之地。所以说,凡是涉及到群众的利益,不管是哪一任领导的事,都应该有责任去管,而且必须管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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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子川
☆ 编辑点评 ☆
金子川点评:

说得好!可是做起来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