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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徒王某传忘情诗酒

发表于-2012年03月31日 凌晨1:35评论-1条

酒徒王某者,年方二五,鳏夫,上海崇明岛人。吾与之相识不过半载,然知之甚深。清张岱言:“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真性情也!”吾深以为然。是以交友不避贵贱,但求一真耳!吾友王某,乃十足真性情者,嗜酒肉色赌,嗜酒及赌尤甚。

此君无日不饮酒,饮过则赌。余常问之曰:“卿之嗜赌,盖天性乎?一日不赌可乎”对曰:“亦可,然一日不赌犹一日不饮,则六神无主,空虚无助也!”余知其每借酒浇愁,然愁终不得解。遂谏之曰:“但求一醉,则可忘却一切愁苦!”君曰:“此正吾之痛苦也!吾亦愿得一醉,然总不得焉!”余初以其夸口,置若罔闻。君之口头禅曰:“啤茶也是酒?”余饮啤酒,过五瓶则醉,君则过十亦不醉矣。吾不知其海量究何如也。

一日,时方夜半,吾已就寝。君忽来电邀吾就饮,吾以夜深为辞不欲往。君曰:“我近因赌大输两千,欲求一人煮酒解闷,不然,吾将疯矣!”余乃披衣下楼见之,相与趋一排挡,且饮且叙。君告我适才方饮尽一52度之白酒。余听之愕然,问曰:“尚能饮否?”对曰:“汝能饮否?”余曰:“我当舍命陪君子矣,然恐君饮太过,当慎矣。”对曰:“尔能饮,我即能饮!”遂把酒共话,相与吐露心绪。及酒散,余细数酒瓶,十一焉。相携至无人处如厕,归来,吾即大醉而吐。君则神色自若,谈笑如前,唯步履略显蹒跚耳!自此余始知君之前言不谬,啤酒于之,实类茶焉,因有解白酒之功效。

王某行事,不拘小节,虽生于南方,而心性洒脱豁达,体态肥硕,实不类小家小气之上海男也!君谈吐诙谐,女士在场则更幽默不绝,吾尝与之同事,每至同事相聚而侃大山之时。吾与之言语滔滔,常令旁人捧腹不迭。

酒至于君,弊大于利。君亦知酒之为害甚矣,然终难克制,遑论戒乎?君之戒酒恐难于八戒之戒色也!君每饮酒而赌,常有悔意,求良方于余,余亦不能知也!但告之曰:“凡事皆在于己,苟有毅力恒心,虽大恶亦能改;苟无毅力恒心,纵鬼神亦莫能助也!”

昨日君又来电邀饮,吾以惧醉为辞,拒之。谏其克制,勿放纵太过,君诺诺以应。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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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邹老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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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宽点评:

饮酒适度,有利健康;饮酒过量,慢性自杀。纵嫖豪赌,人之耻辱,君诺。

邹老宽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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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清-评论

拜读朋友佳作,周末愉快!at:2012年03月31日 晚上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