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写过一篇《马说“英雄气短”》的杂文(均见烟雨红尘和天涯诗语)。下面是一些摘录——
什么是“英雄”呢?各有所见。
马觉得路见不平就拔刀相助的人吼吼吼吼地上前去解救弱者,打杀强者,这,就是英雄。
英雄,无疑都是受人尊重的人。但为何会“气短”呢?
想了很久,就想:英雄不气短谁气短呢?
英雄为什么会气短呢?
这问题有点滑稽。
马先生想了好多个年月,似乎想清楚了:英雄不气短谁气短呢?
那么多见义勇为的英雄好汉,不是被围攻,就是遇难,不是就是被讹杂,就是迫害。
国家媒体的公开报道:好心扶起一个被前面的汽车撞倒在地的老太太,老太太死揪着这位见义勇为的英雄好汉不放,结果,经司法程序,这位英雄一发善心,就“扶”出去十几万rmn
还有诸的多英雄们的亲朋好友只好哑口无言、惶惶不可终日……
马贵毅先生就想:朋友:我们都做一个平民吧,让伟大的英雄们见鬼去好吗?
是的,是的,我们不需要英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不是“英雄辈出”的时代!
在一家乡村小饭店就餐,喝了二两枸杞酒,吃了一份盐煎肉,还有一碗番茄煎蛋汤。
结帐的时候,老太婆说:“老师:不好意思:收您19块。我们赚了你一块五角钱。”
我原本就是一个穷光旦,就想:这么好的老百姓,日子怎么就这样不好过呢?
民间那么多真诚地“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现在的大大小小的官员们真有吗?还有吗?
天知道。地知道。连鬼和猪还有山中的猴子都知道!
所以,我气短。虽然我不是英雄。
有钱就是英雄吗?当然。
没有钱就不是英雄吗。当然。
但无论如何,我的意见是:如果一个人的心的中随时都能有“路见不平一声吼”的梁山好汉的精神——请注意:在“心中”就好了,因为,在中国,英雄是不好当的!
如果你铁了心想当英雄,想见义勇为,马先生有一个建议:把你暂时用不完的那些可亲可爱的人民币,送给真正的和正缺钱的人们吧。
如果你毫不犹豫,您就是英雄好汉!
等有了钱,我会定做100枚“中国英雄”勋章,在月光书屋隆重地颁发给前100名中国英雄!
因为英雄气短,所以我们责无旁贷的使命就是给英雄打气!吼吼吼吼吼吼吼
——摘录完毕。
现在来说正文:见义勇为不是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
现代社会不可避免地会有诸多的不公,不平,偷盗,抢劫,欺骗、讹诈,制假贩假,图财害,黑社会,拐卖妇女儿童等等等的害群之马。丑恶行径和形形色色的污泥浊水
但是敬请亲爱的中国公民朋友们注意:以上所指出的这些现象,都是应该由政府各职能部门去应付,去解决的。
它与中国公民无关。
因为:首先,见义勇为并不是中国公民的法定社会义务;其次,见义勇为的人和事,其结果大多数是令人心寒和令人扼腕的。
因此,中国人现在最大的心病就是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不安全感。
在家里,怕小偷惦记;
外出旅游,怕司机醉驾,怕天灾人祸;
走在街市中,怕钱包被盗,怕流氓招是生非,怕被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和汽车误伤……
实在说来,老百姓能平平安安地保全身体、休养生息,就大大的谢主龙恩啦!吼吼吼吼!
报告政府:我们认为见义勇为确实不是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
我当然也可以在安全系数较高的条件下见义勇为,作作好事,当当英雄。但,那是我的个人行为,而绝不是在行使公民的见义勇为的法定义务
因为,国家和社会出现的的方方面面的问题,都是由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职能部门具体来监督,规范,管理,打击,制裁,直至诉诸法律来解决的。
我们政府的职能部门堪称多如牛毛:
国安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武装警察部队,交通警察部队,110,120,社区管委会,房管,城管(协管),街管,市政,路政,运政,水政,林政,鱼政,市场管理,卫生防疫,食品检疫,环境环保部门,物价管理部门……够面俱到面了吧?够管事执法了吧?
你们领取着国家的工资,就应该大张旗鼓地行使人民赋予你们的种种权力,并把这些权力强而有力地使用在社会的前面管理工作上。
不仅如此,在工作中还必须爱岗敬业、尽心尽力,在所有职能部门之间,最大限度地形成动互协调、齐抓共管的合力机制。切实强化对不公,不平,偷盗,抢劫,欺骗、讹诈,制假贩假,图财害,黑社会,拐卖妇女儿童等等等的害群之马。丑恶行径和形形色色的污泥浊水的打击力度,才是确保社会平安,人民安居乐业的无量功德!
最后,再一次提醒亲爱的中国公民同胞们注意:
一、我们把确保社会安定、和谐、有安全感的指望都寄托在政府身上了;
二、见义勇为不是中国公民的法定义务
马贵毅12-03-30
在都江堰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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