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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00元钱的几点思考金陵叟

发表于-2012年03月28日 早上8:58评论-2条

江苏阜宁一位小学生在马路上拾到1000元钱,交给了岗亭里的警察。后来,他父亲听说了,有点不相信,于是到警察那儿核实。一询问,事情有这么一回事,可蹊跷的是那1000元去向不明了。经办人一会儿说那收钱的警察去北京开会了,一会儿说会计不在家,推三阻四的。

对于此事,屁叟在锄禾之余,有几点思考,现与大家分享。

首先,我觉得小孩的话比大人的话可信。对于小孩子的话,成人是不大相信的,常称之为童言戏语。即使身为父亲,也不太相信儿子的话,否则他也不会去警察那儿核实了。然而,相对于小孩话的半信半疑,那成人的话则全然不可信了。收到了钱,经办人就出门开会,会计就不在家,有这么巧吗?对于成年人的话不信任也不要紧,王勇平先生说:“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你不信,总有人信。

其次,我为中国的教育与现实的脱节而好笑。自从孔圣人起,中国的教育就一直套用用超越现实的美好的东西忽悠人的办法。《孝经》上说要做孝子,要么就去冰上睡觉,如王祥;要么就把自己的儿子埋进土里,如郭巨;要么干脆自己去投江,如曹娥。拾到东西要上交,这是老师不厌其烦宣扬的,更有一些好事之徒谱成歌曲“我在马路边,拾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一分钱是可以交的,1000元就该考虑了,因为警察也会动心的。对于路上拾到钱财该不该交公,古圣人其实早已说过了:“君子爱财,取之以道”。道者,路也,在路上拾到钱连君子都会要的,何况小人呢?别说不长脚的钱了,就是奔跑迅速的麋鹿在路上见到了也是自己的,5000年来,逐鹿中原的故事还少吗?

再次,上交是本分,上查就有点僭越了。钱交给警察叔叔以后,小民的事也就完了,可这孩子的老爸不省事,还要询问钱的流向,这就有点过分了。自古以来,老百姓缴纳皇粮国税是天职,但又有几个去问朝廷:这钱是怎么用的?盖宫殿,制肉糜,赏妃子,那是皇帝他老人家的事,真的与小民无关。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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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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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谭水寒
☆ 编辑点评 ☆
谭水寒点评:

教育与现实并未脱节,只是某些大人们人心不古。
小文令人深思。欣赏。

文章评论共[2]个
谭水寒-评论

再赏。(:012)(:012)(:012)at:2012年03月28日 上午11:44

金子川-评论

欣赏朋友文字!问好了!(:012)(:157)at:2012年03月30日 下午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