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美之欣赏(二)
在美的欣赏中,客体对主体还具有客观制约性。我们从客体一方(审美对象一方)来探讨主客体间的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审美对象是审美主体进行欣赏活动时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客观上为欣赏主体提供了对象,欣赏活动才可能进行,这方面很好理解,这种客观性是显而易见的。这是说有了美的对象、美的事物才可能有美的欣赏活动,只有当黄山云海、西湖碧波、桂林山水展现在我们面前时,才可能进行自然美的欣赏活动。我们同样不能只靠想象去欣赏艺术美,只有当我们观赏到美妙的画幅,优美的舞姿,悦耳的乐曲时,我们才真正进入了美的欣赏领域,所以说审美对象是审美主体进行欣赏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2)审美对象对审美主体的欣赏活动具有规范作用。无论是自然美、社会美、科学美、艺术美,他们都有其质的规定性。所谓质的规定性,是说审美对象都有客观存在的意义,有它的基本属性。拿艺术美来说,悲剧和喜剧就有它各自质的规定性,不能混淆,欣赏中不能把悲的视为喜,也不能把喜的认作悲。自然美虽然偏重形式,质的规定性比较朦胧,不够确定,但它的基本属性也还是不可变易的。审美对象的这种质的规定性制约着审美活动中的性质、特点,规范性制约着欣赏者的感受、体验、想象和理解,而且也为欣赏者规定了一定的范围、方向和路线。如欣赏一部艺术作品,欣赏者必然按照作家所组织的形象序列,按照事件和情感运动的过程进行欣赏、体验,最后与艺术家所指引的方向,与艺术家的愿望、目的或相接近,或相一致。当然审美欣赏和判断会存在着差异性。西方有一句名言:“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部《英雄交响曲》在一千个听众脑海里何尝不是有一千个英雄形象?我们也可以说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林黛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吗!但是审美欣赏和判断却不能离开审美对象的基本特征,审美主观的差异性不能歪曲对象的基本属性,如把王熙凤看成林黛玉,把林黛玉看成王熙凤,把宝玉、黛玉这对叛逆者形象看成是封建卫道者的形象,则是不可思议的。这就是说,欣赏活动应该按照审美客体规定的范围、方向、路线进行;欣赏者对美的欣赏和判断大体应和审美对象的质的规定性相一致。
(3)在艺术美的欣赏中,艺术种类和体裁对审美主体的欣赏活动有着特殊的规定和限制。马克思说过:“对象如何对他说来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了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说来,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它说来不是对象。……眼睛对对象的感觉不同于耳朵的对象”。各门艺术有偏重于表现的艺术,如音乐、诗歌,也有偏重于再现的视觉艺术,如绘画、雕塑、工艺美术等,也有介于二者之间的综合艺术,如文学、戏剧、电影、电视等。这些艺术种类对欣赏者都存在各自不同的规定和限制。音乐形象只能听到而不能看到,绘画、雕塑形象只能看到而不能听到,文学形象既不能看到又不能听到,只能通过想象去感受。一个艺术种类的不同体裁,如戏剧中的话剧、歌剧、舞剧、诗剧、京剧等,由于它们塑造形象的特点和规律有所不同,因而各自对审美主体的欣赏活动就有特殊的规定和限制。如前一时期出现的爆炒流行歌曲,由于青年人喜欢偶像、崇尚理想,追求热烈情感和宣泄,而在流行歌曲和一些歌星身上,使他们得到了某种体验和实现,歌迷与演唱者溶在了一起;追星族、歌迷们对歌星的迷恋、崇拜,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一种无拘无束的情感和活泼精神。往往呼喊声、口号声、喝彩声、乐声汇成鼎沸的声浪,震耳欲聋,使观众完全失去了艺术欣赏的环境,而成为近乎宗教情绪的宣泄。对流行歌曲和歌星的喜爱,无可厚非。但既然是一种文化娱乐活动,就应更多地建立在对艺术的欣赏和把握之中,欣赏活动是有规范的,有着特殊的规定和限制,而不是用喊、唱、跳,甚至眼泪所能替代的。流行歌曲、通俗唱法,它作为一种艺术样式而存在,在文艺百花园中又添一朵鲜花,本是好事;当你把它捧上了天、炒翻了锅,那会物极必反的。经过“降温”政策和舆论调整,还了它的本来面目,我们说它仅仅是艺术画廊中的一朵小花,干吗非把他打扮成“牡丹”那样雍容华贵呢?
从审美主体一方来探讨在审美欣赏中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黑格尔有一段名句:“如果不是每个丈夫都觉得他的妻子美,至少是每个未婚夫都觉得他的未婚妻是美的,而且世上只有她美。这种美的主观趣味是没有严密规则的,这对于男女双方可以说都是巧遇。”黑格尔的这段话与我们平时所说的“情人眼里出西施”差不多,指的都是美的主观趣味。所以说在美的欣赏中审美主体的主观条件有着突出的意义。
审美主体所面对的审美对象,从来都不是某种与人之观念、活动相分离、抽象的物。如法国的巴士地狱,从建筑学角度看,它是巍峨壮观、有美感的;但作为王权象征,它是无数革命者的囚禁地,它又是丑的。说审美主体不是抽象的,是因它总是生活在一种既定的、无法选择的历史情景之中;历史性乃是审美主体的所有审美活动的基础。《雷峰塔的倒掉》从白娘子得到解放,从平等、自由角度看,它该倒掉;从历史性看,应自觉地批判传统观念。安娜卡拉琳娜、潘金莲等形象的出现,可以说是作家在为她们的平等、自由、民主而呐喊。作为审美主体,对人性的理解应是健康的;健康的人性乃是审美主体的一个根本方面。
审美主体的主观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健全的、社会化的审美感受器官,也就是能欣赏形式美的眼睛,能感受音乐美的耳朵,这是美的欣赏者不可缺少的条件。
(2)要有相应的审美能力,即审美感受力、审美想象力、审美理解力、审美判断力。欣赏者审美能力的有无、高低,决定他能否欣赏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感受和理解对象。《礼记·乐记》中说:“不知声者不可与言音,不知音者不可与言乐 ”完全没有乐感的人,音乐不能成为他的审美对象,两个审美能力悬殊的人,同时欣赏一首乐曲,他们的审美享受会有很大的差异。要欣赏美就要不断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学习形式美的知识,了解各类艺术的基本特征。如你喜欢看电影,就要了解“?太奇”“淡入淡出”“画外音”“定格”等知识,再就是多接触各种各样的审美对象,提高审美能力。
(3)要有必要的审美修养,包括文化素养、艺术修养、知识储备、生活阅历、审美经验等。如果没有必要的审美修养,不论视觉、听觉其他器官如何敏锐,也难以发现欣赏对象的美。马克思指出:“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你本身就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一片落叶是十分平常的事物,但是苏联美学家却能欣赏它飘零之美。贝克有一句名言:“这片落叶是以枯萎飘零,但在诗歌里却散发着永恒的金光。”一个没有高度审美修养的人,对一片落叶不可能获得如此丰富美感的。为了提高审美主体的文化素养和艺术修养,开拓知识领域,积累审美经验,博釆和精取是十分必要的。只有先博采广储,而后方能独创风格。如京剧艺术表演大师周信芳(麒派创始人),他首先博采广纳京剧前辈的技艺,既从“后三杰”(谭鑫培、汪桂芬、孙菊仙)身上学到了精湛的北派剧目和表演技艺,又从汪笑侬、潘月樵等南派戏曲家身上吸取了精华;他甚至打破了行当的局限,还从花脸、花旦的表演中借鉴了一些表现手法为老生行服务。其次,他还在上海这座中西文化交汇的场所里,广泛接触到了话剧、音乐、舞蹈等新的艺术样式,从中吸取营养。他把众家之长熔于自己一炉之中,与自己的慧眼、创造匠心,一同冶炼锻造,终于形成了独树一帜的苍凉遒劲、朴而不直、顿挫有力、富有壮美艺术品格的麒派艺术。歌德曾说过:鉴赏力不是靠观赏中等作品而是靠观赏最好的作品,才能培养成的。只有学会鉴赏优秀的代表作品,才能树立崇高的审美规范。
(4)要有一定的审美心境。审美主体心境的好坏,能强化他的审美感受能力。马克思说:“焦虑不堪的穷人甚至对最美的景色也没有感觉;珠宝商人所看到的只是商业价值而不是珠宝的美和特性,他没有珠宝的感觉。”(《1848年经济学一哲学手稿》) 鲁迅也说过:饥区的灾民大概总不去种兰花。无心赏美,再美的东西,也不会引起他的审美情趣。如江西的张家界所积淀的风景区,自古以来就客观的存在那里,只是近几年才被人们发现,这是因为当地的劳动人民过去的生活困苦,饥寒交迫,没有闲情逸志去欣赏奇山异石,他们每天活动其间却感觉不到它很美。今天,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对精神生活的需求也日益增强,于是张家界所积淀的风光得以发现。所以说如果欣赏者的心境开朗,情绪高昂,他的审美感受就会更加敏锐,反映也更加迅速。往往能在一般人看不到的地方,他们却发现了美的存在。
(5)要树立进步的审美观。审美观是世界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一种关于美的一种理性认识,制约着人们的审美情趣、审美认识、判断和理想。一个缺乏健康进步审美观的人,是不能获得欣赏美的真正乐趣的。特别是对社会美,反映社会美的艺术美,因为它们具有一定的阶级性和政治倾向性,那些缺乏正确审美观的人,是不可能真正欣赏审美对象的美的,甚至还可能弄到美丑颠倒的地步。如李后主的“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向东流。”我们欣赏他的词,是因为他的感情非常真挚,词的意境深远,艺术性很高,而不是同情他失去王位的哀愁。同样,我们欣赏陶渊明的《桃花源记》,一方面要看到他用桃花源的安定社会写出了他的理想,一方面也要看到他诗文中流露出的消极避世思想。所以说具有健康的审美观才能获得审美的真正乐趣。
从上面五个方面来看,在美的欣赏中,审美主体的主观条件实际上是由一定的生理、经历和社会意识形态等多种因素构成的。每个人在进行审美欣赏和判断时,都是以他全部精神财富对待具体的审美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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