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手机这个东东问世也颇有些时日了,现如今手机的拍照功能俨然已经成为了手机基本功能之一了。想想在若干年前的那些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趾高气扬,不可一世地拿着大哥大招摇过市的嚣张模样,我就不禁哑然失笑。我想就算在当时把他们的脑袋里装上个奔in他们也不会想到手中这个比砖头还要瓷实的粗笨家伙会演化成如今这般玲珑精致的手机。如果你要是在当时告诉他们如今的手机还能拍照的话,恐怕他们会用看到外星人似的眼光看着你。
当初我握着拍照手机的手就象在握着情人的手——心里那个美啊。
我的第一部拍照手机p408是她在该款手机刚一上市的时候买来送给我的。还清楚地记得我那时我拥有这部手机时的兴奋劲。我觉得我的生活太美好了,美好的都不象是真的。我为何会如此兴奋呢?是因为我有了这部昂贵的拍照手机就感到特虚容特显摆吗?当然不是!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个低调,深沉和内敛的人;是因为对现在日新月异,飞速发展的高科技而欢欣鼓舞吗?也不是。我倒时常为受自己荷包里为数不多的银子的限制,而没法尽情享受到高科技感到非常的郁闷。
让我感到兴奋和美好的真正原因是这部拍照手机是她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她自己的钱买给我的。试想一个女人用她将近三个月的薪水给仅仅是她男友的男人买东西对于这个男人意外着什么呢......所以,我能不兴奋吗?
对于一个战士来说最大的遗憾就是手握钢枪而没有敌人可杀了,对于一个拥有拍照手机的人最大的遗憾莫过于没有拍照对象了。我又岂能容忍这种遗憾在我身上发生呢?所以,我逮谁拍谁,不管是德高望重的领导还是乳臭未干的小儿,也不管是矜持害羞的美眉还是火气极大的辣妹,不管三七二十一,统统机过留影。逮不到活的我就拍死的,不管是茶杯还是马桶,不管是西装还是内裤,一视同仁,全部拍照留念,一点也不含糊。我家那只白色猫咪更是在劫难逃了。被我追着一气狂拍吓的钻进床底下无论我如何威逼利诱再也不出来了。嘿嘿,这其实也不能不怪它不配合我,我强迫它摆的几个难度系数很高pose对只猫而言实在是勉为其难了。唉,我家这只猫打那次我拍过它之后就有了手机恐惧症,时至今日它只要一见到我掏出手机就没命地逃,即使我再温柔和诚恳地对它道歉“不是我的错,都是拍照手机惹的祸”也还是于事无补。
如今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使用手机的拍照功能有三次。
一:有次在餐厅里恭候某位mm大驾时,趁旁边的人不注意偷偷飞快的给自己拍了张照片,其目的是为了检查一下自己的发型是否凌乱和胡子是不是刮干净了。
二:大练兵时,不小心背部擦伤,拿手机摸索着背后擦伤的地方拍了张照片以检查伤口情况。
三:在拆迁的最后一刻从不同角度用手机拍了若干张旧居的照片。
为何我现在使用手机的拍照功能就象某些官员和富人对待自己的老婆那样——基本不动呢?是因为送我手机的她已经离开我了吗?这个......好象不是吧....应该是在使用拍照手机的过程中,我逐渐发现手机的拍照功能实际上只是个纯粹娱乐的玩具,再好玩的玩具也有玩够了不想再玩了的时候。这也就能解释我为何会对拍照手机的热情迅速降至冰点了。我对她的热情何时也会降到冰点呢?会有这一天吗?她为什么不是拍照手机呢?
我想我在手机的拍照功能再也不是玩具,品质能与专业相机媲美之前,我握着拍照手机的手还会是就象左手握右手——一点感觉都没有。
题外话:此文是与同事外出办差,趁同事如厕间隙所写时间仓促,所以比较粗糙。其实我想说的是我同事拉肚子拉得蛮惨烈的,医生诊断乃食物不卫生所致。同事昨晚是在龙泉饭店吃的饭,望各位警醒:龙泉饭店。
本文已被编辑[漠孤寒]于2004-12-4 13:26:3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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