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是小半辈子过去了。流动最快的东西不一定是细水,还有时光,以及,时光里的青涩迷茫。
小试新春,又一年了。拣一个单薄的日子,慢慢地一个人散步,没有目的地,只是走着,也很好的。
什么时候,开始不喜欢凑热闹了呢?
什么时候,开始特立独行了呢?
什么时候,心地也变得凉薄了呢?
什么时候,学会了清淡如水地活着呢?
什么时候,喜欢上了把酒当歌了呢?
什么时候,终于学会了承载心里的疼痛,默默地忍受着?
什么时候,终于学会了拒绝,不再浩荡?
这是我,这也不是我。
我想,仅仅只是因为,时间、生活、日子,比戏子更无情,我无力反抗,只任岁月将我雕琢。这一切,与任何人都无关!
喜欢安静了。越安静越好。细数从前,每一日,都要叽叽喳喳地倾诉太多,唠叨太多。说到口干舌燥和精疲力竭也不罢不休,直到听的人都困倦地睡着,便怅然地睡意全无躺着。可是,现在,不了。
喜欢一个人了。越孤独越好。细数从前,每一日,都要朋友陪着,每一日,都要和朋友一起学习,一起唱歌,一起爬山。可是,现在,只要自己了。
喜欢简单了。越简单越好。细数从前,每一日,出门的时候,都要再看看自己的衣服,看看自己的包,确定要的东西都装上了,才将门轻轻扣上。可是,现在,不必了。
喜欢朴素了。越朴素越好。细数从前,每一日,睡前,都要把头发卷起来,第二天再放下来披着,让头发自然卷。可是,现在,想剪短发了,留着齐齐的刘海,套上运动服,像个学生。
喜欢干脆了。越干脆越好。细数从前,每一日,都要往脚上套着高跟鞋,踉踉跄跄地小步前行,也要坚持着学穿。可是,现在,越来越喜欢运动鞋,公司却要求都穿高跟鞋。所以每天下班的时候,像离开一个男人的怀抱一样脱掉高跟鞋,换上平跟鞋,走着回家。
喜欢淡漠了。越淡漠越好。细数从前,每一日,都要拿着手机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发着信息,并小心翼翼地等待着回复。可是,现在,看见信息,也不会回了,电话响,不是业务上的电话,也不会接了。
喜欢清淡了。越清淡越好。卸掉脸上厚厚的胭脂,露着自己的真实,即使素颜,也不会觉得对不起了谁,给谁输了颜面。
喜欢无所谓了。该过去的,都会过去。该是自己的,都会属于自己。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一切,笑笑,便已成过往。何须痴缠?何须纠结呢?无所谓,便也心安。
小半辈子,明白了一些,又迷惑了一些。放弃了一些,又拾得了一些。割舍了一些,又收获了一些。
歌唱。行走。颓靡。
或许,只是因为放松了。
卸下心上身上的包袱,无所谓一切。名、利、爱情,因为太沉,所以从来都不是我想要的,也不是我能要的。
给自己减了负吧。小半辈子,过去的,失去的,未来的,得到的,即使全部没有了,即使什么都不再等了,又何为呢?
韶华光阴滚滚,给了心一个家吧。在路边的小店要一碗汤,点一支烟,喝一瓶酒,吃点小菜,也好的。
我想,只有小半辈子过来了的人,才知道,偷得浮生的人,原来,最美。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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