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文化”的背后
——谈诗人之死
莱蒙托夫说:“诗人殒没了!——光荣的俘虏——他倒下了。”
生与死,一向是我国知识分子终其一生,都在竭力参详的大命题。千年以降,因为独立人格、自由生命的缺失,传统知识分子的生与死,往往也缺乏独立与自由的品格。肉体的生命、现实的价值乃至文化的人格,都操纵在别人那里,按照别人的意志存在或者消亡。正所谓,“平时袖手谈心性,临难一死报君王”,此种恶名,便是这种畸形人格的极端体现。
此种人格发展到极致,则是王国维先生的自沉(1927年6月2日,国学大师王国维自沉颐和园昆明湖而死)。或者说,王国维先生在现代社会破晓时分的选择,为此前的时代、此前的知识分子做了一个小结,以一己之身殉了千年道统。其选择使曾经的圆融通达再度回归,“道不行,乘桴浮于海”,“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生命中解决了怎么生的问题,死的问题似乎暂时不再困扰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选择了。
再往后,西方的生命哲学渗透进来,我们也有了“诗人之死”。在决绝的放弃姿态中,在一缕一缕微茫的血色中,我们沉痛地发现,诗人们在找回独立人格、自由生命的同时,也毫不爱惜地把它们抛掷了。1966年8月24日,人民艺术家老舍在北京新街口豁口外太平湖西岸投湖自尽。1968年12月18日,历史学家翦伯赞与妻子戴淑婉在北京大学服安眠药致死。1966年5月17日,著名杂文家、人民日报总编辑邓拓服毒致死。(以上“诗人之死”当属特例,因为他们都发在那“文革十年”之中,本末倒置,是非颠倒,好人也在劫难逃。)
1989年3月26日,诗人海子(25岁)在山海关卧轨自杀。年仅28岁的骆一禾,是海子诗歌的坚决捍卫者。海子死后,他为海子的丧事四处奔波,为海子诗集的出版奔走呼号,终于积劳成疾。在海子离去后的第49天(5月14日)因突发性脑血管破裂大面积出血,瘫倒在女朋友怀里,抢救过来后成了植物人,于1989年5月31日下午1点31分衰竭而死。有人说,海子想死,因此他死得圣洁,天国是他的归宿;而骆一禾拒绝死,因此死得遗憾,他多么希望从天国的风景里走回来,告诉每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海子在那里很快乐……
戈麦1991年1月24日留下一纸遗书和二百多首诗稿后,在一个安静的晚上,他自沉于当年国学大师王国维溺死的北京西郊万泉河中,时年24岁。是一个“极端的诗人”。1993年10月9日,顾城(37岁)在希基岛上砍死妻子然后自杀。1994年4月的一个雷雨之夜,年仅34岁的文学博士胡河清以“惊叹号的方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2006年10月4日,诗人余地(30岁)在家中割喉自杀。2007年1月20日,中山大学女教授杨静跳楼自杀。2007年12月5日,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余虹在家中坠楼身亡。……
在听到了接二连三的“诗人之死”的消息后,渐渐地,我嗅到了一丝不祥的气息。钱钟书先生评价胡河清的文章是“追寇如巢穴”、“刁无锡”,我没有那样的文化功力,但透过纷纷攘攘的对于诗人之死的悼念文章,这些年轻而又天才的诗人啊!都像一颗颗灿烂的流星划过夜空,虽然短暂,却有无法描述的精彩!死亡是任何一个真正意义上的诗人所无法规避的,他们的死亡通向了新生。诗人说我活不下去了,于是就有了诗人之死。
“生?还是死?”莎士比亚的名句,令丹麦王子哈姆雷特成为西方“择生择死”思考的典型形象。西方人舍生取义的意识,与东方不同。他们更重视“生”的权利与个人的发展。而中国传统则把自我的小生命看做是民族的大生命的一环,舍小取大。甚至将一些不平常的生命消逝附加上崇高的意义。背负了太多所谓人类,民族,社会,历史的诗人,我们是否该问问,他是诗人吗?和他的心灵相比,世界算什么?和他的生命相比,诗歌又算什么?
重新审视既成的生存秩序和生存意义,重新思索个体生命的终极价值。如果说生存就基本性而言只能是个体性的,因而任何个体生命的毁灭和消亡总是给人一惊心动魄之感,那么诗人的自戕,尤其具有强大的震撼力。因为,“诗是一种精神”而诗人的死,则象征着某种绝对精神和终极价值的死亡。这就是诗人之死格外引人关切的原因所在。
对于海子自杀的评价,海子的诗歌保持了一种写作的难度,使得任何一种诠释都不可能突入作者内心,作者自己甚至有时候也不明了那冥冥中的暗示,只有从手捧的圣经中寻找答案,他找到了么?这永远是一个谜!海子的心态是农村穷孩子的,是形而上的哲人的,是爱幻想的诗人的,缺一便不是真正的海子。我相信海子是死于看透这个世界后的一种苍凉,但是他有“存在的即是合理的”清醒,在众神离他而去是。他也离去了。
对于余地自杀的评价,全国出现了截然不同的两种态度。一是对一味追求心灵纯净与坚定持守人格尊严的诗人余地,不少人除了同情其遭遇外,还敬佩其不入世俗洪流的勇气;而另一种观点则侧重于人伦,批评余不该逃避责任,抛下患重病的妻子和一对刚出生不到百天的双胞胎儿子。余地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生活压力过大而不堪承受。“总是有一些东西在阻碍着你的前进,它们迫使你放弃一切,包括灵魂。”
对于余虹自杀的评价,则认为余虹是一个唯美主义者,也是一个完美主义者,对学术、对生活、对身体的要求都近乎苛刻(唯独交友不是这样。他交友很讲原则,至于其他方面则很宽容)。也许余虹就是为了这“致命的美”而生、而死。正如他自己于9月13日更新最后一篇博客《一个人的百年》里说到的那样:事实上,一个人选择自杀一定有他或她之大不幸的根由,他人哪里知道?更何况拒绝一种生活也是一种消极的表示,它比那些蝇营狗苟的生命更像人的生命。像一个人样地活着太不容易了,我们每个人只要还有一点人气都会有一些难以跨过的人生关口和度日如年的时刻,也总会有一些轻生放弃的念头,正因为如此,才有人说自杀不易,活着更难,当然不是苟且偷生的那种活。我们读一读余虹的书《艺术与归家》,在书里他对生与死,已经作了很深的思考,其中提到了福柯对死亡和自杀的迷恋。他说:“福柯反复地告诫我们,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人的一生就是对自己的精心雕刻,而不是一无所知、浑浑噩噩,他要按照自己的方式生长,越长越有味,按照他认为美的方式去长……他要对自己精雕细刻,成为一个独特的人。”
海子是“缺一不可”,余虹是“完美无缺”,二人何其相似乃尔。他们都是为行而上的原因自杀的。
我感觉到,歌颂以死亡求得生命尊严的论调,似乎隐含着一种类似于“谋杀”的意味。对胡河清如此,对海子、顾成如此,对现在的余地、余虹也大都如此。可谓沉重的凋零。
我还不无悲哀地发现,这种鼓励放弃、歌颂自杀的论调俨然已经形成一种“自杀文化”。似乎只有放弃了自己肉身的生命,才是有尊严的生命,才能剔除日常生活的繁琐和平庸,才能够充分表达与这个社会越来越严重的庸俗化倾向的不合作。这样的“自杀文化”,在种种繁缛、精美的包装下,堂而皇之地穿行在社会中间,正在或者已经侵入很多人的生命意识中。
我们尊重死者的选择,但我们不能放纵我们情绪中最为激烈、也最为恶劣的那一部分。很多人在猜测余虹的死因时,都引用了福柯的一句话,“一个人,最重要的作品就是他自己。”试图以此来印证余虹的最后选择是在“自己完成自己”,可是,福柯的这句话为什么不能理解为对生命的珍重呢?为什么“对生命的礼赞”、寻找人文精神就只能以“非正常方式”进行呢?一个人价值观的偏执,会导致他抗压能力的降低,这也许是自杀者的一个根本原因吧!
临界那一刹那,余虹的心态无人可知,胡河清的心态也无人可知。惟其不可知,故不可强作解人;更不可以别人的决绝来释放自己的情怀,说什么“选择哪站下车,无所谓”的风凉话,借着他人的血光,强调所谓唯美的、理想主义的死。我们当然要个体生命的尊严、要纯粹的自由、要理想的社会制度安排,但绝不应该鼓励什么“毫不妥协的方式”,那是阴谋。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生生不息之为易”,这样的来自传统文化最核心层面的教谕,在一代一代的传承中,也为中国传统文化注入了强健的生命力,同时,也成为中国知识分子在对待生与死的两难选择时的最好姿态。逝者们已经远远地离去了,诗人已死,死者无法复活,被描写已成为无可避免的事,他失去了申辩的机会,如鲁迅一样,他的孤独不但属于他活着的世界,也属于他死后的。无论说什么,都只是言说者情绪的释放。惟愿那些智者的“自杀文化”离我们远一些,不要拿余虹的酒杯,浇自家块垒。
在这个世界陷于贫困的危机境地之际,唯有真正的诗人在思考着生存的本质,思考着生存的意义。诗人以自己超乎常人的敏锐,以自己悲天悯人的情怀,以自己对于存在的形而上感知,以自己诗的追寻蕴含着整个人类的终极关怀,并且在这个没落的时代把对终极目的沉思与眷顾注入到每一个个体生命之中,去洞见生存的意义和尺度。唯有真正的诗人才可能不计世俗的功利得失而把思考的意向超越现象界的纷纭表象而去思索时间,思索死亡,思索存在,思索人类的出路,而当他自身面临着生存的无法解脱的终极意义上的虚无与荒诞之时,他便以身殉道,用自己高贵的生命去证明和烛照生存的空虚。因此,诗人的自杀必然是惊心动魄的。在本质上它标志着诗人对生存的终极原因的眷顾程度,标志着诗人对“现存在”方式的最富于力度和震撼的逼问和否定。从某种意义上讲,诗人的自杀,象征着诗人生命价值的最大限度的实现和确证。于是,不难理解为什么诗人笔下会充斥着“死亡”的意象,不难理解为什么这些诗人的诗歌中会弥漫着一种“先行到死”的忧郁情绪。死亡是诗人所无法规避的一个形而上的问题,沉思死亡即是沉思存在,即是沉思人的本性。
海子自杀了,甘霖自杀了,江河的前妻蝌蚪自杀了,戈麦自杀了,顾城自杀了,方向自杀了,余地自杀了,余虹自杀了,2012年3月16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化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曹廷炳在学校科研9楼坠楼自杀身亡,年仅39岁…… 为诗歌而死的人和为了某种信仰而死的人一样,是值得人们尊重的吗?可是,并不是“每个诗人个体生命的毁灭”都会“给思想界带来巨大而长久的震动,迫使人们去重新审视既成的生存秩序和生存意义,重新思索个体生命的终极价值”的,我以为“迫使人们去重新审视既成的生存秩序和生存意义,重新思索个体生命的终极价值”的,当是社会现实和诗人的诗,诗人的自杀不过是增强了人们“思索”的强度而已,就像我们这些凡人每当遇到亲友离世,也常常会思考人生的意义一样。然而,之后呢?……
因而,自杀不应该是诗人对诗的存在的选择和最高追求。
关于诗人自杀的问题的讨论,自海子事件以来,近二十年几乎没有间断过。的确,对于诗人来讲,保持理性与感性(激情)的平衡是很重要的。就上面谈到的诗人自杀问题,它有很多深层次的因素,比如社会组织层面的、社会意识层面的、社会经济层面的、生命欲望层面的、生命的文化价值层面的等等,但不可否认的是,诗人自身对情感的控制、转换出现偏差,没有形成一种比较理智、比较充盈的理性,是导致这类事件的重要内因。
一个具体的诗人,究竟是理性过多还是感性过多呢?这有先天的因素,即自身素质和气质的因素,也有后天自我把握、自我控制、自我转换、自我消解的因素。
对于诗人,感性过多,容易沦为感情泛滥,流于庸俗,比如所谓“下半身”、“垃圾派”以及大多数“第三代诗歌”的比较纯粹的情感宣泄等,当这样泛滥的感性无从疏通、无从排解从而过度渗透到生命的意识深处,就可能引发某种过分的狂热、偏执,甚至导致自我生存的危机,构成我们谈到的自杀事件。我认为,无论怎样赋予这些事件多么深刻、多么重要的意义,总也无法掩盖它们的懦弱和消极。我倒认为“挺住才是硬道理。”
理性过多的诗人,因为对生命的领悟往往容易趋于一定的抽象的概念化,其诗歌作品可能因为过分强调思想性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其艺术性。
我可以接受“尼采发了疯”,却不希望看到诗人的自杀,尤其不希望看到中国的诗人们前赴后继地自杀。
我以为诗人应该活着,昭示一种存在,贮藏一个时代,传达一种情感,用自己给自己作证,给时代作证,也给我们凡人树立一种活着应该怎样过的榜样。尽管活得很苦,也要活着,不要说我的要求是多么残忍,不然,大可不必非要做诗人!诺贝尔奖只颁给活着的人大概就是这个道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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