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两件小事》这篇日志时,我就想到了许多。现在把它写出来,愿与大家共勉,更望朋友们不吝指教。
作为一个普通人,一个母亲,一个教师,我极力赞同这样一种观点:人对自我生命以及对其他动物的珍惜、爱护,是一个人最最起码的素质和品德。因此,我在自己的日常生活和教育教学中,不断地向我的儿子、侄儿们和学生们渗透珍惜自身生命、爱护所有无公害的动物甚至一花一草、一树一木的情感教育。但是,我也不时悲愤地看到、听到、读到那么多有意无意地戕残生命的事实,深感自己说教的苍白无力——
在上班途中,我不止一次地见过路边羊肉馆宰羊的情形——每一次我只无意间瞥见,就不忍再看第二眼:活羊被拴在旁边,眼睁睁地看着同类被屠戮,再等着自己被宰杀!它的眼神,是那样恐惧与无助,我甚至瞥见了它眼底的泪滴……于是我一直希望:老板啊,请你把活羊牵开,别让它看到你的残忍!也请你把屠宰地移到隐蔽处,别再让我看到,更别让孩子们看到!
曾亲耳聆听以前的一位领导讲过:他在散步时,看见驴肉馆门前有人用木棍向着驴子的头部一下一下地猛击以使它昏迷……他不忍再看,快步离去。他说:如此残忍的举动,应躲在隐蔽处,不能让路人,尤其是不能让未成年的孩子看见!——一听,就是教育者的口气与担忧!
去八达岭野生动物园时,见活鸡、活羊明码标价,被卖给游人喂狮、喂虎,而果真就有人在动物的争夺和挣扎中开怀大笑!我不忍目睹,也极力阻止孩子们观望——本想让孩子开开眼界、长长知识,却不想让他目睹了两头猛狮撕抢山鸡的惨烈。我后来费了好多的口舌才让他明白,这跟《动物世界》里播放的自然界的弱肉强食不是一回事……而很多动物园的这种做法,也是很多教育家所极力反对的。
还有,我见过,在饭馆里,几个文质彬彬的男士开心地笑着,围观自己的同伴宰杀一只憨态可掬的小龟——那一滴滴深红的鲜血,犹如从我的心头落下,我只无意间瞥了一眼,就永生难忘!
我见过,一只奔跑如飞的狗被一辆在十字路口疾驰的轿车撞飞——那一刻,我禁不住一声尖叫。可怜的狗落地后,哀号两声,瞬间气绝!而那辆车,竟若无其事,扬长而去!
我还不时地见过——是瞥见——路上一个个血肉模糊的或狗、或猫的尸体甚至是经过一次次碾压后只剩下一摊黑乎乎的皮!
还有,从某刊上读到,在三亚的某海滩,一群孩子竟在父母 “宝宝,来!这儿有一个,踩死它!”的大肆“鼓励”下,兴高采烈地踩死了无数的寄居蟹,使那些本来就居无定所的可爱又可怜的小动物,在那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瞬间亡命天涯(这类行为,若在马来西亚,会被罚款上千美金,甚至被驱逐出境;若在南非,人们会把他/她当做野蛮人赶走——只有在中国大陆,被看作习以为常)!
还记得,六七年前,丹东某公园的两头狮子因为人为投毒而相继猝死!
无独有偶,也是在同一天,西部某省竟出现了一名教师杀熊卖熊掌的荒唐、罪恶之举!
还有,多年前,清华大学的一个学生竟用硫酸泼伤黑熊!
更有甚者,为了口腹之乐,为了暴利之欲,有的人竟丧失了身为人的起码的怜悯之心,不择手段地残害动物,残害人类的朋友:
为了“补脑”,活吃猴脑曾成为某些新兴“贵族”们的时髦;
为了“补阳”,从活驴身上割下阳具;
为了取得胆汁,活熊身上常年插着导管;
为了口味更佳,活羊被一次次欺骗,被灌进含有多种佐料的汤水,被放在火上慢烤整整两天!而当羊儿对水和人失去了兴趣与信任而拒绝进水时,人们就团团围坐,开始“享用”了——而当时的羊依旧是活着的!!
为了穿着时尚,一只只兔子、狐狸、水貂、浣熊......被活生生地剥去毛皮,之后,再经过一个多小时才痛苦地死去!——死前,它们无法闭合的眼睛里满是泪水、血水(全世界共有250万件皮草,中国就占了150万)!!
......
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的残忍,多么的惨无人道!而这种残忍和惨无人道,就出自我们高贵的人类之手!
我不禁要问:
我们的高贵的人啊,你怎能忍得下心,怎能下得了手?!你又怎能吃得进、咽得下、穿得起??!!
我不禁要问:
我们的家庭教育怎么了?
我们的学校教育怎么了?
我们的社会怎么了?
我们的人性怎么了?
念及此,我的近乎泣血的心,就有一种无限的悲凉与悲哀,连同一种难言的、深深地切肤之痛……
记不清是谁说过:没有哪一种动物对不起我们,是我们对不起它们。是的,我们人类,确实对不起所有的大大小小的动物们!
比如鸡——这种与人类相守几千年的温驯的动物,它的寿命可达10年左右,而现代养鸡场里的鸡——肉鸡仅允许活50天,蛋鸡可以被允许多活些时间,但一旦过了产蛋高峰期,也立即被宰杀。它们在短暂而机械的一生中,吃着被人类精心配制的含有多种化学物质的如毒药般的食物,没有舒畅地鸣叫过,更没有作为自然的动物的丝毫的快乐!
而那些专供食肉、挤奶或制革的猪、牛、羊、驴、马……它们的命运,同鸡一样,除了无条件地为人类服务,又被人类奴役、宰杀外,没有任何身为动物的快乐与自由!
另外,还有多少种飞禽、走兽、游鱼——不管它是不是濒危和稀有——都成了满足人类口腹之乐和暴利欲望的牺牲品?——这个数字,谁能说得清?!
此时,我想到了自己年轻时记录的一句格言诗:“猪比人的高明之处在于 人类始终无法改变 与可怕的——猪 共同活着”。 它的寓意我不全懂,但用在这里,我以为是对人类残杀动物行为的最大的讽刺。
还读过一个细节:著名画家韩美林先生应邀到南方某省时,有关人员特设盛大晚宴款待他,韩美林却愤怒离席,因为他看到了桌上那沸水锅里翻滚着的老鹰头!次日,领导热情地问他吃得怎么样,韩美林先生对他怒视良久,从牙缝里挤出了三个字:“×××!”——他用这三个本来粗俗无比、当时却铿锵有力的字,结束了这种不同意识层次的“文化”交流,表达了他对这种滥杀野生动物行径的最深最切的谴责和控诉!
是的,人类的这种行为,早就应当被谴责、被控诉、被制止!
我们都知道,人与万物共处一个大自然,共有一个生物链。如果我们蔑视自然规律,丧失怜悯之心,无视生命苦难,肆意宰杀动物,剥夺它们同样作为生命的过程与意义,我们,也就丧失了道义,丑化了自己,恶化了环境,并最终会失去人作为万物之灵长的高贵、美好、诗意与希望,还会最终失去人类自身赖以生存的广阔的生命天地和生存环境!
所以,爱因斯坦说过的这句话——“人类应该把爱心扩大到整个大自然和全体生命。”是多么地感人,多么地具有前瞻性和警示力!
圣雄甘地也说过:“当灵魂发展到某个阶段的时候,我们将不再为了满足食欲而残杀动物。”萧伯纳也说:“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我不吃我的朋友。”——这是素食主义者的观念,是人道主义者的呐喊!
我不是纯粹的素食者,但我尊崇人道,支持素食。我本人从小就不喜欢、甚至根本不吃肉——直到现在我能勉强吃一点的全部的肉食也只是带鱼、鸡肉、猪瘦肉、牛肉和排骨(但用这几种肉作馅的食物,我依然不吃)。而且,所有动物的肉,尤其是生肉,我始终都不敢触、不忍触!几十年来,我只勉勉强强地切了屈指可数的几回猪肉。而每当我在切肉时,总会情不自禁地去想这块肉是长在猪身上哪一个部位的——越想越不忍动手!而那种凉凉的、软软的感觉,会使我想到曾经是温热的、鲜活的猪的生命!还有那些整个的烧鸡、烤鸭、猪耳,要想让我撕、切,装盘——天呢,你还不如杀了我!我感觉那是在对它们生撕活裂!此外,所有的动物,除了蚊子与苍蝇,我都不敢“杀生”,就连那些自己觉得模样可爱的小狗、小猫,我也是仅敢远观,不敢靠近,更不敢“亵玩”!
我知道我的习惯是特例。我说这些,或许没有意义。但我想说的是,同样是大自然的一员,同样是生命的个体,人类作为万物之灵长,应该富有悲悯和同情之心(我一直以为,同情不仅仅是怜悯,而是深层次的理解与心灵的共鸣),爱惜、尊重每一个生命,停止一切对动物的残虐、戕杀——即使很多动物是为了人的或食或用的不同目的而不得不死去,我们也应当尽量让他们死得无痛苦,死得有尊严——我们人类是完全有这种能力的!
还有,我们应尽量多吃素食,少吃肉食。这样就能减少被饲养、被宰杀的动物的数量,使一些动物重新成为大自然的成员,恢复他们原有的性情,使我们的生存环境和生活环境更加斑斓多姿、美好生动!
此外,我们还要好好教育我们的孩子和我们的学生,使他们从小就形成爱惜生命的意识并逐渐学会对所有生命的珍视和爱护,从而使我们的生活少一些残忍和血色,多一些悲悯与仁爱,多一些生命的鲜活、感动与精彩!
事实上,从构成生命的基本点看,人与动物没有多大区别——在生命的23对染色体中,所有动物的区别是微乎其微的。因此,我们人类,是否要改变那种以人的视角俯视它们的习惯?是否应该以一种动物的平等姿态来与它们共同见证生命,共同沐浴阳光雨露,共同分享属于自己作为动物的快乐与自由?!
“人之初,性本善。”人,原本也一定是爱惜生命的。而一个深爱生命、尊重生命的人,一定不会残忍,不会残暴,也一定不会片面地理解和善、和谐、和乐与和平的含义!
亲爱的朋友们,当我们因为生命的来之不易和艰辛以及人生的坎坷而深感疲惫时,我们会不会想到那些在残忍中死去、在戕害中煎熬的为我们服务的动物们的泪滴?会不会感到内心深处有一种感动或惊悸?会不会对世间万物,尤其是对生命同样艰辛而可贵,与人类同为鲜活生灵的动物们有一种尊重、有一种敬畏?
我想,我们是一定会的!!
行文至此,我想到了一句不知出自哪位诗人的非常精彩的诗——“人应该从墓地回家的路上成为诗人。”是的,假如一个人从墓地回家的路上,对生命依然没有感动、感慨,依然没有感悟和敬畏,那么,他(她)的生日又何异于他(她)的祭日?
同样,当我们一次次耳闻目睹,甚至亲手宰杀、残杀各类动物时,我们——宇宙间最高贵、最高雅的生命,真的还没有任何感慨、反思和觉悟吗?!
我不禁自问:
何时,我们人类,才能真正地成为自然界中闪耀着道德光芒的动人形象,真正能够问心无愧地“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
我,又想到了几句歌词——
“看时光飞逝,我祈祷明天,每个小小梦想能够慢慢地实现……”
2010.10.26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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