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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生常谈莫酒驾集『师』广益

发表于-2012年03月11日 中午1:24评论-1条

现时,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汽车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息息相关。汽车的数量日益月滋,不管在马路上、大街小巷,还是在生产场地上,所到之处车辆川流不息,车水马龙。

被时代呼之欲出的汽车,一方面丰富了我们的生活,给我们带来许多便捷和工作的高效率。随之而来的另一方面,给人类带来许许多多的灾害,例如:尾气造成空气污染和全球气候变暖以及噪音扰民等等。而更可怕的是,它成为交通事故的元凶,伤人数量绝不比战争年代的“铁老虎”逊色。

据资料统计,在我国平均每年约有10万人在交通事故中夺走生命,而其中百分之六十的车祸都是由于醉酒驾驶引起的。特别是近年来,全国酒后驾车事故次数及死伤人数上升较快。由此可见,车祸比地震更可怕,更加难以预测。这些数据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特别是交通管理部门从2011年5月1日零时起,作出将酒驾入刑定罪的决定,这使社会各界拍手叫好。

然而,有视法律如同儿戏、不听劝告喜欢贪饮几杯再驾车回家、过高地相信自己驾驶技术或自制力差总想放纵自己和抱着侥幸心理的“勇士”,却制造了一幕幕血腥惨剧。

屡见不鲜的“酒(醉)驾”事件,频频给媒体争先报道,那些“勇士”还没来得及反应自己闯下了滔天大罪时,却在众目睽睽下,自我陶醉地尽情表演, 真是可悲可叹!

事实证明酒驾百害无一益。酒驾就是对自己的生命和对他人生命极其不负责任的行为。切记,要驾车,应该滴酒不沾。

生命只有一次,请尊重地珍惜生命!诚劝诸君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范志华

2012-2-29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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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酒驾,是自己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任。
事例不少,应该引起重视了。
朋友的文章更适合发在杂文版面,
帮您转到杂文版面了。

文章评论共[1]个
集『师』广益-评论

非常感谢【文清】老师,谢谢您的帮助和指点(握手)!上茶,老师请,呵呵at:2012年03月11日 下午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