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前些日子刚写完室友,忽然想起何不给那些酒友做个小传。此酒友非酒肉朋友之谓,(我本不喜也不善交那类的朋友)我的酒友多系同事或同学。在爱酒这一共同爱好之外,彼此亦多有共同话题,相处甚合。今列举数人,讲述各位酒友故事,与诸看官一同分享。
在讲述各位酒友之前,我有必要先简述一下自己。我之爱酒,始于大学毕业。之前几乎滴酒不沾。父亲是个酒痴,他一生最大的爱好便是饮酒,只是这一基因起初并未遗传在我身上。父亲曾一度为此纳闷和失望。大学时期,迫于应酬,喝酒总是难免,不过那时的我饮酒,多是象征性地尝尝。称不上是喝酒。及毕业后,因潦倒而沦落到金汉斯打工,结识了一批嗜酒又重感情的兄弟。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相处久了,难免不受诱惑和影响,于是从此逐渐沾染上了酒瘾。我也从最初一个几乎滴酒不沾的人发展到一度不可一日无酒。酒量虽差,可是酒瘾就像大麻上了身,摆脱不掉。在那些暗淡的日子里,我的心绪常常是苦闷的,聊可欣慰的是有红颜相伴,有兄弟相随。而很多时候,酒又的确给我带来了无尽的欣慰,一则于兄弟聚于一堂,使酒骂座,甚为痛快,二则酒后常常如墨挥毫,书艺亦有进境。那些日子,我几乎背遍了李太白关于酒的诗歌,后来无论为文还是书法,都渐渐有意无意地向着豪迈一途靠近。酒之于我,非无害处,反益我多多。能不爱之?
言归正传,该让主角出现了。以下诸人,排名不分先后,不过提到酒友二字,脑海下意识地还是会先想起“老培”。老培原名李培育,他常这样做自我介绍:“培育的培,培育的育。”老培是我老乡,我们相识在金汉斯,从此定下交谊。他生性豪爽,不拘小节。即使在那个看似有些小资的餐厅,他也坚决使用方言和顾客交流。我曾建议他不要总是这样,以免顾客听不懂,他轻描淡写道:“说普通话没味儿!”我一想也是,当每个服务人员或真或假地带着微笑与顾客交流时,他总是大大咧咧的,面对顾客的询问时,没有丝毫拘谨之态,仿佛他才是顾客。那时身为切肉师的我们,见证或制造了太多的乐趣,其中很大一部分来自对顾客的戏弄。这也许是身为基层人员缓解内心压抑的最佳方式。我们的工作性质决定我们必须看人眼色,遇到不平必须学会隐忍。然而那时的劳动强度是远超出同类工作的,兄弟们干的累时,难免会使些性子,甚至对顾客叫板。只有老培从来不会遭顾客投诉,反而把顾客忽悠地团团转。顾客多时,我们在大堂拿着烤肉疾走,挥汗如雨,只有老培慢慢地迈着八字步,优哉游哉。遇到有需求的顾客,他只顾和人扯淡,操着一口不管别人是否能听懂的方言。高分贝的嗓音时常在喧闹的大厅回荡。有时我看他那慢悠悠的姿态,也不免着急。毕竟如狼似虎的顾客都等着吃呢,我们动作不快点行吗?每次我从老培身边疾驰而过,他都会以懒洋洋的腔调半带调侃半带规劝地对我大声说:“煦,你慌啥?你这样急性子小心活不长,我跟你讲!”说完彼此会心大笑。
老培喝酒,对菜不讲究,只需一碟花生米就能吃得津津有味。几杯烈酒下肚后,说起话来往往手舞足蹈。样子像极了政界要员的演说。我们在一起喝酒很少使着性子比拼,(我也拼不过他)只是饶有默契地举杯对饮。同事几人常聚在一起喝酒,轮流着请客。每次都喝到兴尽而返。有时兴致过于高涨,喝醉了也是常有之事。老培喝酒有个特点,即说话说到尽情或激动处,则忍不住拿起酒杯,对着众人大声说到:“来来来,干了!”说到讨厌的人和事,他会暂停一下,借助杯中物来化解满腔的激愤后,另寻一不扫兴的话题下酒。
后来因彼此各自的追求,我和老培终于还是分开了,那时我们相继失恋,他回到老家。我则仍留在合肥,彼此只能电话短信联系,虽同是天涯沦落人,我因朋友多在合肥,有朋友陪伴,日子比他好过一些。每每听他说起总是一个人喝酒时,我仿佛能感觉到他那一份落寞和惆怅,况且是失恋不久,想找个人安慰也是很难的。不过时隔几年,如今他的日子也渐渐好转。偶有联系,亦只限于电话短信。我如今也离开了合肥,喝酒也常无伴。说起这些,彼此都对过往使酒骂座的日子充满怀念。今年过年时,本打算让他去我家喝酒,后来因我急于外出,终究还是未能实现这一愿望。想来是要等下一个年关了。
米共
米共,又名米田共,或米共喜,喜子,原名张满喜。“米共”一名是我所起,源于我看这小子太自恋、太得瑟,遂给他起这一名教他认清自己。至于米共一词的含义,我相信把两个字组合一下诸位就明白了。 米共比我小几岁,80后的年龄,90后的思想,70后的脸庞。小小年纪,满脸沧桑,干瘦如柴。米共是河南人,普通话却说得很标准。不过我倒更喜欢听他说河南话,一来河南话与我老家话接近,二来他说方言时慢腾腾的样子比较可爱。别人三秒钟就能说完的话,他非得6秒钟才能说完,他的语速长年都保持在匀速慢行的状态。哪怕生气、激动时,他也不会加快语速咄咄逼人地与人争吵,这常令对方不耐烦和他再吵。
米共好像只读完了中学,我印象中的这些外出打工者,似乎个个都狠洒脱,上班对他们而言似乎一点称不上痛苦,工作想干就干,不相干拍拍屁股就走人。米共也曾如此,职场于他们而言,更像是个娱乐之地,在一处上班腻了,对那里的姑娘也腻了,就开始换地方。完全没有大学毕业生那种患得患失的心情,也没有他们那种在职场奋斗的焦灼感。
难得的是,米共在退学后还一直保持看书的习惯。虽然这一爱好对他来说是屈居玩游戏之下的,在我看来还是难能可贵。他不像他周围的那些玩伴,上班之余只会装酷、疯玩、到处泡妞。他愿意抽些时间来看书,思考一些问题。我们在一起上班时,他会经常和我谈论点文学,他读书不多,但是遵循“取法乎上”的原则,这与今天多数人的盲目阅读和功利阅读是不同的。有次他跟我说起北宋的邵雍,我竟然没听过,于是虚心求教。虽然他也没说出个所以然,不过我总算知道了邵雍此人。
米共很娘娘腔,手指纤细得常让美眉们嫉妒不说,讲起话慢条斯理也让姑娘们自认不够温柔,他动辄还撒个娇,笑起来看不见眼珠。那种情形在我看来却是很猥琐的,因为没一点爷们儿样。不过他偏喜欢装爷们儿,并且自认很爷们儿,没事就叼支烟到处晃悠。我常损他:不要以为抽烟就是男人。他这人是比较自鸣得意的,什么都自我感觉良好。我怕他迷失自我,常常善意的提醒或打击他,告诉他并非自己想象的那么优秀。被我损得受不了时,他会满脸堆笑地对我声韵悠长地骂道:“滚……”
米共唯一爷们的地方,大概就是他喝酒豪爽。初次和他喝酒时,我和老培都忍不住感叹:这小子这么瘦弱的身躯,肚子怎么这么能盛?和他相识一年,喝过无数次酒,我没见他醉过一次。同事们在一起聚会时,我们部门十几个兄弟,他必然会一个个地碰杯。有时是啤酒,有时是白酒,有时是白掺啤。平日里在他面前张扬、说他娘们的爷们,最怕的就是和他酒桌上见。你不是说我不爷们儿吗?有种的咱们干了!我想这是他酒桌上常在心里默念的台词。而那些爷们常常会在此时向他讨饶或至少变得低调许多。米共喝酒是有杀伤力的,只要和他碰杯他不来虚的,也不打酒官司,让你干了你不干时,他会先一饮而尽给你看。至于你喝或不喝,他也懒得理会,反正他喝了。有多少次,我看他在酒尽人散之后,迈着趔趄的步伐往家的方向走。我常担心他会因酒力袭人,在大街上过夜。不过事实证明我的担心是多余的。
沈国胜
沈国胜是我的同事,也是我和老培共同的徒弟。不过我带他较早,时间较长。这孩子乃典型的90后,天不怕地不怕,脾气又火爆。经常和别的同事闹矛盾,发起脾气来谁都拉不住。我想在那里,他唯一比较忌惮或说尊敬的大概就是我吧。这不是倚老卖老,实际情况便是这样,同事中无论年长年少,他几乎都与之争吵过,顶过嘴。包括他二师傅老培,对我却是一直毕恭毕敬。可能是起初我就给他留下了粗鲁的印象,降住了他似的。在他出师之前,我几乎每天都要训斥他一番,总感觉这小子不开窍,干教不会。而我又是个没耐心的人。那时他姐姐也和我同事,常让我多说说他,说只有我说的话他才肯听。
徒弟长得很帅,平时的时候脾气倒也挺好,在90后当中算是挺懂礼貌的了。他很喜欢追女孩子,可是追的结果总是被对方当成孩子。他好多次哭丧着脸对我说:“师傅,我又失恋了。”每次我都只当他是孩子过家家,对他笑笑,并不安慰他。因为我实在都不知道他和谁真正恋爱了,还没看到他对象他就频频失恋,这岂非咄咄怪事。他常四处向人请教泡妞技巧,以完成他追女孩子的理想。偶尔也会向我请教,我一般也不会同他说这个。原因就是我觉得他还不懂什么是爱,还没有真正爱过一个人。我那时在女孩子中很受受欢迎,这倒是是真的。我不得不显摆一下。究其原因,我虽然把几乎每个女同事(包括主管、甚至我的两个女师傅)调戏了个遍,但我还是比较忠厚、乐于助人的。顺便说下,我觉得经得起调戏,开得起玩笑的女人比那种“艳若桃李,冷若冰霜”的女人更可爱。当然,调戏也要你情我愿才好,我最鄙视的就是那种腆着脸硬对女人说些不好笑的笑话的老男人。对方明明没兴趣听,还在那灌迷汤似的讲。
回过头说徒弟,感情上的事我是不愿和他谈的,除非他真的有十分难搞定的事,欲找一人倾诉。不过即使如此,我还是很少说,要说的都留到酒桌上了。徒弟看上去是有些害羞的小男生,其实却是直爽性格,喝起酒来往往不要命。酒量并不大,却又不愿装怂,(找不到那个song字,暂拿此代替)所以常常喝醉。喝醉的时候,脸色十分红润,眼睛也红,看上去好像有闪闪的凶光。他最喜欢和喜子较劲,较劲的结果多半是他倒下。在喝酒上,他似乎是遇强则强,遇弱则弱。他喜欢扯着嗓门喊,和人碰杯。不时发出老培那样的大笑,常令邻桌吃饭的人为之侧目。不过他却不在乎,以引人注目为乐。刚认识他时,他并非如此。跟了老培一段时间后,因为欣赏老培的大笑,从此刻意模仿,后来居然由假入真。
徒弟是合肥人,老实说,合肥人多半也是比较粗鲁的,加上这种风格粗犷的方言,合肥人常给人蛮横的印象。这也的确属实。在那待了五年,也见到了形形色色的当地人。一个处在豆蔻年华的姑娘,一旦说起合肥话,你会怀疑自己的耳朵,因为合肥方言的特点就是能把一句你认为最温柔最美的话说成完全是另一种风格。也因此,其地方言也备受一些人的追捧。安徽卫视家庭情景剧《我爱饭米粒》的播出,更是吸引了无数对此方言感兴趣的人。徒弟说起合肥话,非常标准。有一点我们非常相似,就是在怒不可遏的时候,会在说普通话的场合不自觉地以方言破口大骂。这不是谁学谁,纯属巧合。
在我所有的徒弟中,沈国胜是脾气最坏的一个,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在我看来他就是个傻傻的小男孩儿,虽然比他大不几岁,但在我心里,也就一直得意地在他面前甘居长辈身份。不在一起后,这小子还时常在电话里生涩地向我问好,我想,在他心里,我会一直是他师傅的。
董强
董强是我在另一个单位认识的同事。坦白说,起初我并不喜欢他。初见这小子,他给人的是一种骄横的印象———方阔脸显得黝黑又粗糙,浓眉,大眼,又厚又大的嘴唇,大鼻子,大耳朵,整个五官看上去一副狰狞样。吸烟时,微伸脖子,魁梧的上身缩成锅盖状,活像忍者神龟,又像蓄势待发的斗鸡。与人谈话,他不时会猛的提高分贝,吓人一跳。即使面对他素所爱慕的女子,也不会收敛,常常吓到别人。
第一次见面我问及他来自何方,这小子猛吸一口烟,摇头晃脑道:“大西北的!”然后我们自然地聊到了兰州拉面,他连连不屑地说合肥的拉面不正宗。我很奇怪,向他质疑,兰州人开的拉面馆怎么会不正宗嘞?他也懒得解释,说你亲自去兰州吃一顿就知道了。我倒是很想去的,一则可以常常正宗兰州拉面,二则去艺术圣地莫高窟看看。只是这对我而言,一直都只是个愿望。若想实现,还得些日子。
那时我们一起上班,每天早上要开晨会,讲些带有笑话、励志故事等等,其实我对这些东西是有些反感的,觉得大清早时间就这么用了太浪费,哪怕是睡觉也比听这些故事好。我知道这种性质的晨会在很多销售性质很强的公司都会有,说是激励员工的士气,在我看来不过就是洗脑。旨在让员工努力工作,忠于职守。其性质,和从前帝王要求臣子忠君差不多。
董强是早会上的活宝,他时常会肆无忌惮地说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不过比起那些正经八板的故事,我宁愿听这小子瞎扯淡,或者看他在早会上手舞足蹈,神经兮兮。有时他会跳舞,舞姿想必会引起鸡飞狗跳。尽管如此,他的自我感觉总是良好。任由女同事怎么嘲笑,他都视而不见,只是一味自我陶醉。
董强是我们老板的外甥,所谓“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亲”。这小子身强力壮,是个干活的好料子。我们老板看中的就是他这一出众之处吧!举凡重活粗活,这小子必然是大家的首选。不过若以为他只会或只能干粗活就错了。这小子聪明着嘞!虽只是高中文化,也没学过什么技术,可是公司的东西一旦有了毛病,他多半都能自己修好。像打印机、电话、电脑等等。
随着时间的流逝,彼此的渐渐熟悉,尤其是酒桌上的了解,我分明感觉到这小子逐渐喜欢和我相处了。起初我们是对彼此都有些排斥的人,后来关系日密,和酒桌上的认识密不可分吧!有次公司聚餐后,这小子当着大伙的面不无疑惑地感叹道:“张煦这小子,平时看上去跟娘们似的,没想到喝酒挺豪爽的!”也许就是我这一特点,与他脾胃相合了吧!他本是个酒鬼,喝起酒来似乎没完没了的,而幸运的是他碰到了我。而且是酒瘾最大的时候的我。公司总共没几个男丁,那时似乎只有我们两人几乎天天喝酒。每次公司聚会或出去唱歌,能陪他喝尽兴的,一定是我。后来我自己做饭,酒场便移到了我家。租的房子虽破,但是后面那个小阳台却是绝佳之地。下班之余,他、我、小野、老培,常三五成群地坐在一起昏天黑地的喝。夏天尤其过瘾,打着赤膊,喝着小酒,侃着大山……酒桌上不时传出的笑声,声震邻里。
和董强在一起喝酒,说不两句话,他酒杯就要端起来和你碰杯,我自认喝酒速度不慢,碰到他只有甘拜下风。他喝酒也上脸,喝得满面通红大类关公还要喝。他喜欢抽烟,喝酒时更是如此。点起一只香烟,烟雾和酒气熏得他那双大眼似睁似闭,那模样,似惬意,似惆怅,似悠然,似颓然。只是我平素不吸烟,体会不到他这种感觉,只有酒喝得太多才会抽烟,不过我是为了解酒,而他是为了享受。
最难忘的是那次离开合肥,这小子为我送别,我因买的站票,没敢多喝。他说以后很难有机会再聚了,因此在我停杯后,他独自喝了几瓶。送我到火车站时,醉醺醺地坐在大垃圾桶上,结果连人带桶一起翻。惹得周围人无不侧目。两个保洁阿姨也在偷着笑。他慢腾腾起身,拍拍身子,问我是不是很丢人。我还未来及回答,他又爽朗一笑,得意地说道:“我无所谓诶!”
董强教会了我用打火机或筷子开啤酒,虽是末道小技,也着实让我得意。那撬开瓶盖时爆发出的“嘣嘣”声的确能给喝酒助兴。这是开瓶器无法相比的。后来我们天各一方,每次开酒瓶,我几乎都会想到他。
小野
在那篇怀念室友的文字中,我对小野已有了不少记述。他原是我同学,这里着重讲作为我酒友的他。
大学室友爱酒的也不少,只是彼此在一起喝酒的次数并非很多。我和小野毕业后两年一直住在一起,因此喝酒的次数要远多于其它同学,自然就将他列入酒友的行列。
小野生性闷*,就连喝酒也如此。他酒量在我的朋友中应该能排在前几名。不过在酒桌上,你绝对看不到他频捉杯盏,呼朋引类的样子。就连酒量远不如他的我,和他喝酒还嫌他磨叽。一般人和他喝酒是要吃亏的,你拿起酒杯和他碰,他就碰,你不碰,他几乎不会主动要求碰。碰的次数一多,他会推脱自己酒量不行,不能再喝了。可是等到每个人都醉意阑珊之时,这小子开始来劲。这时他成了主角,越喝越勇。我和他认识这么多年,只有在大傻结婚那次见过他醉。室友们商量好,一定要灌醉他,打破他千杯不醉的神话。(在此之前整个寝室,只有他保持了逢酒必喝,喝必不醉的记录。室友因此妒忌)所谓众志成城,在室友们默契的配合下,小野焉能不醉?酒场散后,我已经不胜酒力,刚到ktv我便吐了一场。小野见此状,不屑得说:“看你!才喝多少就这样……”我因想起那个人,就打了个电话。回来后趴在大傻怀里嚎啕痛哭,兄弟们怎么都劝不住。大傻又把我放到葛亮的怀里,站起来为我唱了一首《朋友别哭》。于是一边听着这首歌一边大哭,心头回荡着爱情带来的伤痛和友情带来的抚慰。之后是小野唱张国荣的歌,唱的时候意气风发。谁知道刚唱完往那一坐,他说有点晕。我看他那样子,开始破涕为笑。大约不到十秒钟,忽然,他酒劲上涌,仰天喷了一口。这回轮到我嘲笑他了。接下来我唱歌,他醉卧。然后是频上厕所,半天不见人,我和葛亮担心他出事,特去看看,每看一次,我们都笑得前仰后合。我屡次笑得透不过气。面对他如厕时摆出的各种pose,我只能说,再有创意的职业模特,也无法在瞬间变化出这么多pose。那晚上小野连吐几场,几近不省人事。我图后酒意渐醒,由我送他回去。那晚是我这辈子最深刻的记忆,让我在片刻中体验了大喜大悲。这种经历,此生大概也只有这一回了吧!
直到去年夏天,我和小野还住在一起。没有特殊情况,我们是每天都要喝的。老培和董强是常客。因为喝得次数一多,我酒量也渐长。小野常这样来表达他对我的欣慰:“开玩笑,搞艺术的不能喝怎么行?”后来考虑到总是喝啤酒开销太大,有时便也喝白酒。夏天喝白酒在此前我几乎没有过。原本喝一两口就要醉的我,忽然有天发现自己的酒量怎么长得那么迅速————那天我买了一瓶老村长,邀老培一起喝。一人一个碗,两人均分,正好各满满一碗。喝完后,我竟安然无恙。老培也忍不住感叹:“你以前一瓶啤酒都醉,现在是什么情况这是?”
我和小野在一起呆了大概五六年,熟悉到其中一个扒了骨头另一个还能认出皮来。没有他的陪伴,恐怕我对酒没有那么深的感情,也没有无数次酒后挥毫的快意淋漓。还有在我最潦倒的时候,常常有他先帮我垫房租、请我喝酒、看电影。这些年来,我没夸过这孩子一句,损他的话倒是数也数不清了。也希望他能明白我的良苦用心。用大傻的话说:“哥哥表达爱的方式和别人不一样!”损人是我们寝室每个人必须掌握的技能。所以,你完全可以从我们损人的程度上判断我们对一个人的亲疏。
后记:其实我的酒友还有很多,真要一个个的写是写不完的。以上几人聊做代表即可。今后若有耐心,再不时补充吧!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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