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23年改革发展阶段性研究
宋渊 王维义 郑德义
金沙县是贵州省农村改革和综合改革试点县,也是毕节试验区“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试验主题的试点县,又是全省经济强县之一。毕节试验区建立23年来,金沙县从发展县域经济、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抑制农村人口过速增长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奔小康入手,把农村土地制度建设与毕节试验区的试验主题、县级综合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城镇建设和工业强县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由点到面,由单项到综合,由农村到城市,承前启后,融会贯通,为“试验区”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和提供了有益经验。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从多层次(不断深化)、多渠道(各个方面)、全方位(不断扩展)对旧的生产关系进行改造。在改革的过程中,有先有后、有主有从、有纲有目,总有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可以概括为“富民强县”四个字。这既是改革的初衷,也是改革的归宿。
一、改革背景与发端
金沙县地处贵州省西北部,毕节地区东部,总面积2528平方公里,辖26个乡镇,247个村、居、社区(2007年,全县并村前为565个村、居),总人口为669661人,其中农业人口为603955人,耕地总面积520496亩,其中稻田162574亩,可供开发利用非耕地504726亩。1989年3月,根据全省农村单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金沙县被省委确定为全省10个农村单项改革试点县之一,并进行土地制度建设试验。1990年6月29日,省委以(90)省通字第15号文件正式批复《金沙县土地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并在县委深化农村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领导下,对该《方案》进行组织实施。该方案根据1988年全县深化农村改革,落实土地承包管理制度和毕节试验区总体布局和发展规划,坚持以改革试验为动力,创造性地建立以规范农村土地制度建设为核心内容的利益引导机制,有效控制人口过速增长;坚持寓生态建设于经济开发之中,依托工程项目治山治水,不断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推进全县生态建设的良性循环;坚持夯实农业基础,建设支柱产业,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坚持中国共[chan*]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依托和依靠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专家的优势,不断注入科技含量。坚持把上级的要求与群众的首创精神相结合,将超前探索与规范性科学实践活动相结合,着眼于明晰产权制度建设,组织创新和机制转换,坚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在实践中总结了“生不增,死不减,娶不增,嫁不减”的土地制度,在此基础上,创新了“新增人口不再调整承包耕地”的土地制度安排。通过与全国农村改革湄潭试验区在土地制度建设中提出来的“新增人口、永不分地”的土地制度对比试验后,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土地制度建设试验成果,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提供了依据,并写入中发(1993)11号文件。为改革试验作出了“近期作示范、长远控路子”的贡献。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的加快,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制还有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
据此,金沙县根据1994年9月全省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县工作会议“关于确定金沙县继续承担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和开展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试验”的部署,从实际出发,在总结上一轮土地制度建设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金沙县深化土地制度建设试点方案》,且将此“方案”分解为深化耕地使用制度、建立完善非耕地使用制度、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以及在土地制度建设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等五个子课题内容,每年按计划落实到各乡镇及课题试点上,建立课题试验小区,通过小区试验的突破,促进全县面上的建设和发展。同时,按照省委政研室关于《金沙县深化土地制度建设试点方案》的论证意见,力求使《方案》实现三个衔接:一是与毕节试验区的试验内容相衔接;二是进一步与“两项基本国策、一套保障制度”即完善“人地挂钩”制度相衔接;三是与黔府发(1995)51号文件确定的县级综合改革试点,供销社体制改革试点相衔接,切实推动全县城乡联动的县级综合改革。
二、各阶段主要成效
(一)深化土地制度建设
1、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1995年6月,为贯彻中发(1993)11号、国发(1995)7号文件精神,金沙县出台了《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和加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的通知》、《建立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明确提出10个不变,10个落实,10个严禁,即延长土地承包期的10个不变(即:①坚持执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长期不变;②坚持农村耕地、林地、园地、非耕地、水利、交通、电力等主要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承包户(人)在承包期内只有使用权的规定不变;③坚持从1997年开始,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非耕地承包经营60年以上不变;④坚持承包有林地生产经营,承包荒山、荒坡造林者,林业“三定”政策不变;⑤坚持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对承包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规定不变;⑥坚持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的生产经营决策权、产品处分权和收益权等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保护不变;⑦坚持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依法缴纳农业税,完成国家合同定购农产品任务不变;⑧坚持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依法缴纳村提留、乡统筹和投入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不变;⑨坚持承包经营者及其家庭成员在承包期内农转非人(户)的承包地,实行收回有偿转包或用作奖励和其补偿的规定不变;⑩坚持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违反计划生育,超生收回承包地,再行有偿承包的规定不变)、10个落实(即:①落实承包农户、人口及劳动力;②落实耕地承包面积;③落实集体、经果林或“四园三场”承包;④落实有林地面积承包;⑤落实荒山承包及其开发治理;⑥落实沟渠、堰塘、村组公路的养护承包;⑦落实合同内农民负担提取的限额;⑧落实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约双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⑨落实原农业承包合同管理遗留问题的处理;⑩落实新一轮农业承包合同的签定和鉴证)、10个严禁(即:①严禁强行改变土地权属关系;②严禁非法改变土地的农用性质;③严禁对耕地、非耕地资源进行掠夺性经营;④严禁承包经营者对非耕地资源包而不治,治而不管,放任自流;⑤严禁破坏和蚕食水利、公路、电力等基础设施;⑥严禁非法开荒和毁林开荒、撂置荒废耕地;⑦严禁违背民主、公开原则,仗权承包,压价承包,强行解除未到期的承包合同;⑧严禁违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强行调整土地,强行提高土地承包费的收费标准,强行多留机动地;⑨严禁阻挠和刁难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土地和乡村搞农田基本建设需要调整土地的行为;⑩严禁随意超标准提高集体提留、乡统筹费和调用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增加农民负担)的经验。并陆续出台了《金沙县深化耕地使用制度工作方案》、《金沙县建立完善非耕地使用制度工作方案》、《在土地制度建设中推进农业产业化工作方案》、《金沙县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为全县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促进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建设的进一步深化。
2、紧扣人口控制延长土地承包期。1995年,全县开始正式启动实施《深化土地制度建设试点方案》,印发了《关于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有关问题的报告》的通知。由点到面地展开了全县性的耕地、非耕地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按照申家街村和西洛乡试点总结的10个不变,10个落实,10个严禁“强化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明确发包权、搞活使用权”的要求,明确从1997年1月1日起,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1997年底省发(97)24号文件规定为50年不变,金沙于1999年又将原试点中确定的30年不变调整为50年不变,并印发入户通知,与全省延长承包期50年相衔接),非耕地承包经营60年以上不变。从1997年11月起,经过两年多的工作,至1999年底监测统计,全县共颁发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13154份(同时终止了1988年深化农村改革填发的《金沙县合作经济组织社员承包证》),占第二轮登记总农户的92.82%,第二轮发证数比第一轮承包地户数增加8953户,增长7.91%,延包耕地面积504882.58亩(其中田157099.12亩,土347783.46亩),非耕地面积205453.44亩(其中有林地149228.5亩,荒山55532.19亩,荒滩50亩,荒水642.75亩),建立健全了在承包期内,实行分户上册、乡(镇)、村及农户签章认可的耕地、非耕地延包档案289卷,此次延包与第一轮承包相比的特点在于:一是坚持变以土地数量刺激人口增长为以土地制度抑制人口增长,把计划生育列入承包地农户必尽义务,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超生收回承包地”的改革试验,收回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160户的土地198.53亩、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前农转非户1813户(人)的土地2598.62亩、死亡无人户的土地599.59亩、弃耕外迁户172户的土地410.59亩,由村民委员会作出转包处理,强化了土地管理;二是保留了在1990~1991年间实施户籍制度改革,173人购买篮印户口的农村土地,进一步拓展了改革发展空间。金沙的作法为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的意见即省发(1997)24号文件提供决策依据,金沙与湄潭两县成为省发(1997)24号文件的起草县。1998年1月6日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期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栏目派记者到金沙采访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的具体作法和效应,并于10日予以播报;同年6月1日,美国华盛顿大学农村土地研究所所长罗伊?普罗斯特曼和8月6日原国家体改委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王景新教授等一行来金沙考察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对金沙的改革试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2002年元月,金沙县作为全国唯一的县级代表出席中国海南国际法律保障与土地制度建设研讨会,并在会上作了15分钟的交流发言。
3、培育、发展和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按照省委政研室的安排部署,金沙县制定了《金沙县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工作方案》,于1997年3月至7月,在省委政研室农村处派员指导下,开展了西洛乡村级集体经济实力调查试点,并由点到面完成了对全县1996年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现状普查,积极探索、培育、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新路子、新方式、新方法,同时建立了城关镇、西洛乡、平坝乡、石场乡、高坪乡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监测点。随后,县委拟定了《关于加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步伐的决定》,要求“三近”地区,即近效、近矿、近路的村组,大力发展采矿加工、运输建筑、饮食服务等村办企业,着力发展商品经济。“三多”地区,即山多、土多、荒坡多的村组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着重兴办种植业,加工业,小林场,小茶园,小果园,小药园,发展开发性农业,增加劳动积累。“三靠”地区,即靠城、靠厂、靠水的村组,重点发展劳务输出、水产养殖以及其他服务行业,多渠道、多形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推进村办工业和集体经济的稳步发展。截至1998年底止,全县村级集体年纯收入达403.1421万元,实现年终资金积累79.5906万元,分别比1996年增长了20.98%和180.85%。特别是以西洛乡申家街村试点创建“合作社+基地+农户”的金沙县优质米专业合作社,金沙县龙坝乡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西洛乡申家街村11户农民结合市场需求自行调整种植业结构,变稻田油菜、水稻生产为果蔬生产,实现增产增收的“小调整适应小市场”的作法,为全县探索培植坝区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农业结构调整新方式,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向前发展。
4、结合土地制度建设,推进小城镇建设。根据金沙县拟定的《小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原则、任务和目标,全县完成26个乡镇552个村农田保护区和农村地籍管理登记划定工作,划定面积79668.14公顷,同时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首先抓了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先富起来的农民,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外来人口到城镇落户、办厂经商;其次,启动了沙土、安底、安洛、新化、石场等12个乡镇小城镇建设试点,共上报项目33个,规划建设的城镇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7.2%;第三,启动了县城旧城改造工作,采取减免费用的优惠政策激发居民新建、改建旧房的积极性,拉动建筑、建材业的发展,提高了城镇化水平。截止1999年底,城镇化水平已由1996年的7.81%,上升为8.2%。至2002年全县第二轮农村改革结束止,金沙县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列为全省10个城镇化试点县和10个旧城改造县之一,荣获省、地小城镇建设先进县称号,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县城。
(二)实施综合配套改革
1、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推进企业改革改制中,全县着力从三个方面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是股份制改革。1994年5月,金沙县水泥厂实行股份制改造,新组建“金沙县贵马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995年,金沙县供销系统采取“兴办实体、引渡职工,摆脱空壳,走出困境”的股份制改造,筹集资金兴办社员股金服务部、复合肥厂、硫酸厂、磷肥厂、编织袋厂等企业以分流职工。经过几年运行后供销社扭亏为盈、效益大增,1999年社员股金服务部自有资金由成立时的18万元增至200万元。2000年10月,组建“金沙窖酒有限责任公司”,推行股份制,实行产销分离,新组建销售公司,对“金沙窖酒”、“金沙粮液”和“双回沙”实行品牌商标承包。对源村分厂实施股份制改造,职工集资100余万元扩大100吨回沙酒生产,产品回销总厂。“责任公司”实行职工身份置换的安置费和新增股金以组成公司资产,与原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组成的国家股构成股份制企业,国家占大股,仍为国有控股企业。2003年后,县中药材公司、医药公司相继进行个人带资承包经营;县复合肥厂、农资公司、土产公司也实施了股份制改造;2007年湖北宜昌财源有限公司注资收购金沙窖酒厂后,组建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对回沙酒生产线实施升级改造,使产品价格提高50%。2008年建成的金沙安底酒业有限公司(即安底斗酒厂)是金沙县较大的自然人出资的股份制企业,年底投入生产,现在产销两旺。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坚持实施一次性补偿安置职工,使职工不再保留原国有企业职工身份,解决了原有企业的遗留问题,新的企业运转正常、效益较好;二是切块搞活。1988年后,商业系统对百货、五交化、盐业、糖酒、饮食服务等五家公司实行“四放开(经营、价格、分配、用工)”;2000年2月,对金沙窖酒厂下辖大水和鼓新两家厂进行切块搞活,实行职工“全员下岗,重新再就业”,对两厂的资产中国家投资部分作国有企业股,职工则按工龄价值计算股份,重新组成新的股份制金沙窖酒有限责任公司。后对源村分厂也实行切块,进行同样改革;三是企业依法破产、兼并重组。1996年,金沙县开始对一批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实施关闭和破产,先后对县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原经营矿石等)、农机公司(原农机销售)、煤炭工业公司(原经营原煤)、县车队(原负责物资运输)、县食品厂(原计划经济时期的糖食生产)、县白酒厂(原生产普通、代用品酒)、县物资贸易总公司(原计划物资的经营)等单位的账务清查,明确债权债务,对职工实行补偿安置关闭企业。同时,对县物资公司实施依法破产,由县法院指定受理立案的清算组进驻企业,于2005年依法破产工作结束。到2005年底,全县列入改制的44家企业,其中被兼并重组、关闭和破产的20家,一次性安置职工1200多人。截至2010年,全县在县物资贸易总公司破产的基础上,关闭了县白酒厂、车队、大水公司、糖厂、乡企供销公司、轻工供销公司、农机厂、商业招待所、鼓新窖酒厂等9家企业、所有职工均按政策规定进行了安置。
2、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以下简称供销社)在发展农村商品经济中的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的向前发展,金沙县在1983年已进行过供销社体制改革的基础上,于1995~1997年间,按照省委农研室的安排部署,结合贯彻中央、省委和地委的相关精神,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对供销社体制改革进行了探索和试验。在改革中紧紧围绕“立足农村、占领集镇、挤进城市、参与竞争”的经营方针,通过实行县联社机关内部的精兵简政,大力兴办经济实体,探索在市场导向下融社区性、灵活性和服务性为一体的服务体系建设,创办磷肥厂、硫磺厂、硫酸厂、编织袋厂、酱醋厂、瓷砖厂等经济实体。特别是借鉴创办农村合作基金会经验,创办县联社、基层社社员股金服务部和组建化工集团、农资集团为重振供销雄风注入了新的活力,经营形势一年好于一年,彰显了阶段成果。1995年,实现商品购进总额4061.7万元,占计划的220.7%,比1994年上升113.5%;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162.1万元,占计划的144.7%,比1994年上升93.1%;实现社办工业加工产值788万元,占计划的151.3%,比1994年上升212%;上缴税金36873l元,扣除不可比因素与1994年比较上升5.73%;全县汇总亏损791807元,比1994年减亏294753元,减亏为27.13%;亏损单位lo个,比1994年减少1个。1996年,完成商品购进总额4256.7万元,比1995年4061.7万元增长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870.1万元,比1995年4162.1万元增长17.01%;其中:农业生产资料销售2281.3万元,比1995年2238.3万元增长1%;实现利润5.88万元,比1995年增加利润85万元,实现全县汇总扭亏增盈的目标。1997年,完成商品购进总额4913.9万元,比1996年4256.7万元增长15.4%;实现商品销售总额4814.3万元,比1996年4870.1万元下降1%;实现社办工业产值1229.4万元,比1996年1102万元增加127.4万元,增长2.4%;全县汇总实现利润6.66万元,比1996年5.88万元增长13.45%。1995年8月17日,原国家主[xi]刘少奇办公室秘书,时任《人民日报》农村部主任姚立文在中共贵州省委农研室副主任许西记陪同下到我县考察工作,听取金沙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汇报后,给予了供销社“班子坚强,思路宽广,勇于开拓,工作踏实,成绩显著,前景辉煌”的高度评价。同时,姚立文同志还高兴地赞誉金沙县供销社体制改革是“序幕刚刚拉开,好戏还在后头”。
3、开展农村税费制度改革。为切实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精神,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办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1999年选择部分县的乡镇作为面上试点,推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试验”的要求,金沙县在继续做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建设试验的基础上,于1999年3月起至全省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之前,在西洛乡、禹谟镇、安底镇开展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其试验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实行税费统筹,合并征收。对原农业税项目(含8%的地方附加)基本保持,把村级“三提”(公积金、公益金、村级管理费)和乡镇“五统”(教育费附加、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乡村道路建设维修费、优抚和五保户供养)等统一为“农业税附加加征”,每年秋季与农业税一并征收。二是按人地分账、合理负担。坚持农业税和村提留以农业税征收条例和农村承包土地为依据征收。鉴于乡统筹是为社区兴办公益福利事业提供必要经费的,故按人口为依据交纳,其中承包土地的人口按“农业税附加加征”全部项目总额收取,无承包地的人口按承包土地人口的适当比例征收,逐步解决多年遗留下来的农业和因耕地变化而引起的“有税无地”和“有地无税”的问题。三是坚持稳定征量,三年不变,要求把“农业税附加加征”提取总量控制在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以内,且不超过1998年农民实际负担水平。明确各农户征收额一经确定,三年内不作变更,并向农民发放由县政府制定的《农民义务负担卡》和《完税证》,让农民以此为依据交纳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加征,抵制其他摊派、集资和乱收费行为。四是严格税收分支,分级管理。在征收入库后,农业税划缴县财政;农业税附加加征由县乡(镇)财政设置专帐专户管理,其中原“五统”项目由县确定比例年终集中划给乡镇,实行乡收、县管、乡用;原“三提”项目,实行村管帐、乡管钱、村专户管理使用,定期向村民张榜公布的办法。三个乡镇试点的有益尝试是成功的,亦为后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精神提供了经验,促进了全县2002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面实施取消乡统筹费;取消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原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法等“三个取消,一个逐步取消,二个调整,一项改革”为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改革试点基础。
(三)三大试验主题整体推进
1、从改革人事制度和实施科技兴农入手,实施开发扶贫战略。1988年,金沙县出台和实施了鼓励党政干部和科技人员到基层承包、领办和创办企业的十条措施;1992年进行了三分之一的干部分流出去办企业,三分之一的去跑流通,三分之一的留机关工作的“三三分流”改革;并结合全县制定了农业“五个10万亩”和农业适用技术“五个普及”等科技兴农目标,配套建立了将工作目标和干部奖惩挂钩的农业承包集团,使其各方凝聚合力,形成共振效应,以锲而不舍的拼搏精神创建了“黔北电厂”,开辟了金沙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经过多方努力争取有关部门投资共建了贵州康星油脂(集团)有限公司,带动了全县油菜产业化的发展;经国家科委批准,建立了金沙县“安底星火技术密集试验区”,形成了“以工促农,以农促商,以工养农,农工商并举”的良性循环。这一系列的改革方略和项目建设,为金沙发展县域经济明晰了工作思路。逐步提出“狠抓一个龙头(即黔北电厂建设),突出两个重点(即以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煤炭工业为重点),围绕一条主线[即‘抓三业’(乡镇企业、绿色企业、畜牧业),‘五提高’(提高农业劳动者素质、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产品商品率、提高科技兴农水平、提高劳动生产率),良性循环奔小康为主线],积极发展两翼(即以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为两翼),加快两化(即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促进经济腾飞的经济发展思路。至2010年,全县先后整合争取上级财政和协调社会帮扶资金22620.38万元,实施项目1123个,其中:中央财政扶贫资金8392.75万元,省财政扶贫资金1226.7万元,地区财政配套资金71.61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334.82万元,以工代赈资金1768万元,地方配套284万元,信贷扶贫资金9450万元,深圳对口帮扶资金645.5万元,台湾朱英龙先生捐赠447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种植业,基础设施、教育、文化、卫生、广播电视、培训等。项目覆盖全县26个乡镇247个村。扶贫项目建设推动了贫困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1801元上升到2010年的4010元,年均增长220.9元;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19.9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4.23万人,净减少15.67万人,整县推进改造农村危房26350户,完成“黔西北民居”建设10849户,建成沼气池3.3万口,改造卫生厕所5万户,农村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2、着力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改善和推进生态建设。自毕节试验区建立以来,金沙县经历了1988年的深化农村改革,1989年3月至2000年5月的土地制度建设试验、1983年至1998年的县级综合改革、县供销合作社改革、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2002年6月又被国家环保总局批准列为全国第七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金沙县在深化农村改革中出台了《水利承包管理办法(试行)》、《草地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林业承包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从1994年起还推行了非耕地使用权拍卖,1997年起又延长了非耕地承包期。编制了《贵州省金沙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总体规划》并报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2009年全县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全县14.52万户农户发出林改勘界和林改代表会议通知,完成公益林界定面积85.36万亩(其中:国有林1.38万亩,集体林83.98万亩)。维护和划定自留山137.12亩,责任山12.26万亩。完善11.21万亩集体统一经营山经营管理制度,落实集体山承包2.32万亩;按照规定补齐流转山资料518份;明确分山到户16.34万亩;调解林权纠纷137起,落实权利人山林9856亩。林权权利落实162.91万亩,占应参加林改162.91万亩的100%。发(换)集体林权证7.6万份,宗地数28.34万宗,面积391.655万亩(其中:林地所有权证1477份,宗地数8859宗,面积195.83万亩。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使用权证7.45万份,宗地数27.46万宗,面积162.91万亩)。换发国有林权证68本,宗地数312宗,面积2.67万亩。颁证率100%。较好地巩固了深化农村改革、林业“三定”和非耕地使用权拍卖成果,并积极扶持和发展了以原湖水乡党委书记杨明生留职带薪创办的高原营林生产合作社;同时,还扶持发展了以岩孔板桥水晶葡萄、官田马脑石椪柑、化觉蜜橘、龙坝杨梅、大水蜜桃及黄梨为代表的一批庭院经济和非耕地开发典型,较好地实现了“寓生态建设于经济开发,以经济开发支持生态建设,以生态建设促经济开发”的发展思路,试验区建立23年来,全县生态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蓄积量分别由1987年的33.7万亩、18.9%和69万立方米增加到2010年的160.5万亩、43.37%和320万立方米,森林资源实现了“三个同步增长”,农民也因此得到了不少实惠。据查,高原营林生产合作社从1984年建社时的37户124人人均粮食不足100公斤,人均收入不足100元,发展到今天314户1319人实现人均粮食300公斤,人均纯收入2300元;还有岩孔镇板桥村以庭院为主发展葡萄700余亩,产量近80万公斤,人均仅葡萄收入就达1100余元。
3、探索建立“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人地挂钩制度,切实控制人口增长。金沙县从1989年9月至1992年7月,按照省委农研室“先上车,后补票”的精神,着手开展了桃园乡抑制人口过速增长的土地制度建设试验,实施了“七挂”、“四改”、“二保”、“四优惠”、“一提高”的“74241”改革方案。1990年省委(90)省通字第15号文件批复金沙县为全省土地制度建设试点县,并与国家级湄潭农村改革试验区土地制度建设试验区进行对比试验,在试验中,充分运用省委、省政府给予的试验政策,大胆进行“机制转换、制度创新、组织建设”的改革探索。在总结桃园乡试点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于1991年初到1992年底,由点到面地探索和建立了所有权和使用权两权分离实现形式的土地制度,计划开发非耕地资源的土地制度;保护耕地、培肥地力的土地制度;以及以土地制度为杠杆,融土地制度、生育制度为一体,把计划生育与国土保护两项基本国策融汇在一起,以达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合理利用和保护国土资源的“人地挂钩”制度,与全县组建的计生承包集团形成内外制约机制,有效切断了人口与土地的再分配关系,抑制了农村人口的过速增长。为首创以“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为主要内容的一套土地制度作出了贡献,使金沙迅速跨入全国计划生育先进行列。到2010年,全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从试验区建立之前的1988年的31.46‰、24.56‰,下降到9.30‰、4.90‰;符合政策生育率从51.1%上升到95.66%。实践证明这种探索试验是有益的,也是有效的。尤其是在后来实施省委(1997)省通字第15号文件批复的《金沙县深化土地制度建设试点方案》的工作中,金沙县将这一经验推广到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坚持在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作法,为毕节试验区、为全省乃至全国作出了示范,为省委和上级有关部门在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策中提供了依据。
三、主要启示与展望
试验区成立的23年,是金沙县改革发展由点到面、由单项到综合、由农村到城市、由农业到工业循序渐进的23年。伴随农村改革的深化而不断推进的金沙县“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也必须看到农村的贫困状态还远未彻底改变,城镇建设与周边地区相比差距很大,工业发展与中东部地区相比十分滞后等主要问题。目前金沙尚存经省测算认定的占全县乡镇总数50%的13个贫困乡镇。生态恶化的状况虽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我们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和提高,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需要和工业化进展速度的提高,产生的各种污染和破坏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矛盾日益凸显,使全县“生态建设”工作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人口控制虽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但从古以来形成的生育观念还有待更新,婚育新风需要进一步提倡,特别是人口素质有待进一步增强。因此,金沙县的“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工作仍然任务艰巨、任重道远。
回顾过去,是为了更好地奔向未来。近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业强省”的战略目标和部署,中共金沙县委、县政府举全县之力招商引资,着力发展壮大县域工业经济,在全县67万各族群众的真心拥护和支持下,社会稳定、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奋勇争先,取得了新阶段的重大突破。2006年到2010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从73.92亿元增加到128亿元,年均增长14.71%。工业增加值从25.48亿元增加到43.26亿元,年均增长14.15%;规模工业增加值从14.96亿元增加到30.14亿元,年均增长19.14%。工业投资从6.45亿元增加到29.53亿元,年均增长46.28%,非公有制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从41%增长到58%。煤炭产量从856万吨提高到1408万吨,年均增长13.24%。黔北电厂累计发电527.3亿千瓦时。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从2.58亿元增加到39.32亿元,年均增长97.58%,今年1至9月份达到71.96亿元,同比增长203.50%。2010年全省工业发展大会以来,全县共签约项目171个,开工142个,奥斯科尔、伟然电子等14家高新电子企业已入驻园区投产。以金沙窖酒酒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有机食品加工业发展势头良好,“金沙及图”被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实现了毕节地区中国驰名商标“零”的突破。一组数据胜过千言万语,通过多年不懈努力与近期强力推进,金沙“工业强县”发展阶段已经进入正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可以得出结论:金沙县23年来的改革发展主要经历了农村改革、综合改革、企业改制、城镇建设和工业强县五个阶段。这五个阶段相互交融、相互传承、互为支撑,为全县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书写了不朽篇章,为金沙县发展成为全省经济强县打下了坚实基础。就历史事实来看,这些改革很难在时间上进行精确界定,各项改革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交错,而且有些改革仍然是方兴未艾、正在进行,但是改革的总体成效已成定论,并必将名留青史。作为试验区第一个人均收入过800美元的县,当前,金沙县已经进入了经济全面起飞的关键时期,“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在复杂多变、波谲云诡的商品经济环境里,在冷酷无情、适者生存的市场竞争中,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之上,金沙县怎样才能真正做好“工业强县”这篇大文章,并在此基础上更高标准的落实试验区“三大主题”,全力打造“活力金沙、宜居金沙、幸福金沙”,正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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