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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毁容案为何就这么的难??!守候千年

发表于-2012年03月05日 晚上11:02评论-1条

(原创:q:584988579。文:走过人间千百回。)

2011年9月17日,合肥寿春中学发生的中学生求爱不成汽油毁容案件。到2012年2月22日此事爆料网上引热议,跨了一个年关还未能有了结。就是这样强大的舆论攻击之下,案件仍是未见有最终定论却是随事件进展牵扯更多枝节旁生。不禁要问,一个小小的案件,有那么的难判难审?那些法院警察是做什么来着!是要我们群众提供辩证还是帮助解决,舆论狂潮到底反映的是谁的尴尬又见证着什么。

追述故事,从一开始的说伤势严重需二次手术后才能做鉴定。可病人永远都治不好永远也无法彻底康复也就永远都不要做这个鉴定了,这是什么原则法医上就是这样规定?!于是拖了一月又一月又拖年那边受害家庭连医药费都要拿不出赔偿不能下来,法医技术也如此‘差劲’连个鉴定都无法做那宣说着的是谁的笑话!谢业新那11刀都能被专业性如此高分析研究超‘人类技术’终得出是“自杀”定论,按理说这个应该简单得多不比那个难的呀。真不知是什么难倒了我们的专家们,还是我们的技术落后跟不上世界应该请国外专家鉴定下该很快拿出结论来。有媒体评论道,这样的伤势几乎可以肯定不容置疑构成了“重伤”。是的还要鉴定等待分析什么,普通老百姓的眼睛都看得清楚。是真鉴定不了还是又受了什么干扰,不得而知旁人永远无法解释窥透的奥妙。

再看,随着大家参议度的高涨越来越多的“后幕”被暴光出。女生与男生有‘早恋’存在,女方是否认了。个人觉有也很正常,就如我们恋爱最初只是朋友式交往,看彼此是否适合。那不代表是‘恋爱’关系的存在,中途谁有不满意不喜欢都可退出。那就不算爱,只是基于这之上的接触性来往。当然最重要的是,那又怎样又能怎样??有过恋爱就能为罪名开脱?双方存在恋人关系就可没事?社会上这样的例子大把,为爱报复伤人杀害等等。一样的罪名成立,那些根本就不会影响到法律的判决。还有,不断有人暴出当事人之间的亲密照片,更荒唐幼稚可笑!以此就能给受害者套上一个“非良家妇女”遭此劫理所当然惩罚活该??妓女被杀还要追究责任呢何况只是中学生,十五六岁未成年人的一些不懂事不成熟,那算得了什么?!顶多是个人素质品德问题,与该案可谓毫无瓜葛更不起决定性作用。利用大众喧哗起哄,达到某种目的企图。陶家以此就想转换注意力为其儿子开脱,以为这样‘扰乱军师军心’让战火到处烧自己就可全身而退?把大家当小孩子耍弄还看不懂其背后那点心思伎俩!之前也许对其“官二代”定义还有争议但由这之后是完全可以肯定了,因为这些是非一般普通人能操作得起来的。显然又是有背景有关系‘从中作为’才会让案件如此的曲折难缠。

更为让人愤然的还是,据闻陶父母准备给其儿子做‘精神鉴定’。这真是“最毒够狠”的一招!只要鉴定出有问题就可不负刑事责任,那样我们在这里都白瞎忙乎。至于怎么个鉴定法自是勿须大家忧虑,只要拿出结果报告书是“肯定、承认”便可。世上很多事不是无有规则的么,所以你知不知认不认并不重要只要一个事实出来。如果那样那毁容女孩真的就够“冤”也够“惨”的了!!人都已变成这样还要不到公正判决真是天理何在?那些相片真的是惨不忍睹都不敢仔细看,不能想象一个那么清纯漂亮美丽的女孩会变成那么一副模样。不能恢复已经是够让人‘痛心’的事了,如果连给她最后一个说法公道都没试问法律威严信义何在!何以立足苍茫大地。以往类似做法也不是没过先例,难道法律真的只能让位退步。这事据闻在法国都有评议,大意也是观众不该抓住这点做文章。但愿不会又如小悦悦事件一般再一次丢国人颜面损我们国威。而且也说这在他们国度是不会有的事情,也如日本媒介在评价小悦悦案件时同样表述。看来真的很多都是“中国制造”无可媲美,出自这个国界发生的事总很‘寻常’不足以惊奇的。

迫于舆论压力千夫所指下,陶家现在站出回应,对受害人态度有所回转。看着就是“造作”,做给世人看的。真有“良心”发现,之前就不该是那样对待。所谓道歉也毫无现诚恳之意,种种看来都是服务于其儿子利益开脱帮助。千万双眼睛监督下,才有那一点‘良知’的唤醒。这样得来的心意,有何意义呢。包括警方处理,也是在舆论公开下才有了点跟进。显见就是受了媒体干扰,大家的关注下促使他们尽快解决。如果不是有幸报以网上,真不知又得拖到猴年马月。佩服这样的办案“速度效率”!特别记得周岩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边哭诉边对记者说出的一番话:“我感觉这法律好像不是我们的,对我们都没有用。”那种悲戚绝望无助那么深刻印在人心不能忘。我想这或许代表的也会是很多人心声吧,当我们出事有事权益受损受侵时法律真能起到多大帮助惩罚作用。至少个人未曾体会到老是碰钉子,无事最好就不要找有事找也白搭。法律什么时候会“溃败”到如此程度真是不能思议的事情!

不知道此案定数,甚至于不想跟下去(失望)。极其愤怒写下此文,挑战人心理底线。不知还会有些什么,真不能想象也不能面对。很记得合肥警方瑶海分局刑警一队队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的一句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会受到相应惩处。我们会依据案件事实,依法做出公正处理。”但愿这不只是,说给大众听的一句话做给大家看的一个表面现象。而是真的会去实施落实于,真真正正的发自“良心”出于“职责”的心声与证词。真会如他们所言,体现公平平等的原则。让行凶者绳之以法,还受害人公正合理。同样也是还法律一个威严,还大众一个真相,还天地一个正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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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子川
☆ 编辑点评 ☆
金子川点评:

嗯,这案例确实很震惊人。既然不是小事,处理该需要些时日吧!我们静等法律的公允判决!

文章评论共[1]个
金子川-评论

欣赏朋友美文!(:002)(:001)at:2012年03月06日 上午1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