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q:584988579。文:走过人间千百回。)
2012年2月17日,“佛山论坛”网友商来成因转载不知真假贴子爆料,将其置为网站头条引发网民热议。此内容有关于机关团体部门(禅城区检察院、祖庙派出所)且涉及色情,大意为接受桑拿服务被抓而又悠然放行。经核实此信息纯粹人为捏造并无此事,显然影响到了司法机关声誉。当天下午此人即被派出所带走,对其作出十天拘留处罚。据悉,此类未经证实的网帖为“博眼球”、“求真相”被转发并非首次。此前最严重的也只是以罚款3000元终结,但这次警方处以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引起了各界非议关注。
坦白说,个人不免有为当事人叫屈的感觉。这不是“原创”,而只是转载。试问网上那么多转帖之文章,谁能鉴定其真假是非黑白,而又有何能力可去证鉴?这个求证过程是任何人都无法实施完成的,若把此推向网友那以后怕是没人敢转发文章了。个人创作随感之类还多是原创,而像新闻性事件基本都是转发来转发去。而谁是第一个发出的,是媒体工作者还是私人有居心的。根本就无法去区分掂量的事情,若因此而怪责转帖人真的有种“替罪羊”之感。真正应抓的是捏造事实的原作者而不是不知情跟着转载的朋友,那岂非是给人有种“本末倒置”不抓重点而挑次之!如果转帖文章也会因此获罪,朋友们以后可得小心谨慎了。千万莫为求关注或急于控诉,前车之鉴吃一堑长一智呢!
还有一点想说的是,很多网友转发他人文章,是缘于一份善意正义之心。遇到不平不公现象例子,帮忙转发让更多人注意以声张支援。那是一片好心好意啊!但是,在这过程中依然是无法鉴定当事人所述是否为真还是水军,而我们只能凭表面现象眼睛看到的去认定和给予帮助。如果因此,因为发贴人的坏心而让那些好心人也遭殃,那岂能说得过去!就像药家鑫、李昌奎、小悦悦、周岩等案件,要不是有人先发起大家跟着转发,何以有那么多人的加入关注引起声势促使案件早日得到合理公正解决?!从这来讲,这也会抹杀大众热情爱心与真情。不知者不为过,无意中转发了不实帖子那不是过错。网络作为大众性平台其真实性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在上面行走之人都是无能力识别就如法律实际操作起也很难规范。虽然那位朋友(网站编辑人员)有点私心出于拉高点击率,但以此类推即便是好心好意出于公道正义而帮转发不同样也会获罪。这个“尺度”该怎么把握,以后我们还要不要、敢不敢再去转帖那些都是不能证实核实真假存在性的帖子呢。
后记,这当事人自也是不服从这判决准备起诉,已经委托律师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要求国家赔偿。理由是,个人并没有故意诋毁、陷害之意,不至于被拘留10天(言重了些)!尤其让人很感受至深的一句:“我很好奇,想求证这事是真还是假,就转了。想不到有这么严重的后果。”这怕是能代表,大多数网友们的心声。半信半疑下想求证,也想揭露、帮助、声援。这样的心态下而去转发,谁能想其会给自己带来多大后果。那是难以想象的事情,这‘个案’也着实在大家心里敲了一锤。以后再转帖怕没那么轻松,会有所顾虑犹豫甚至是畏惧。网络的规矩都将要被打破击乱了。判一个案件很容易,但其带来的负面性却难以扭转。个人也觉得在这件事上该“谨慎”申之,不管怎样该考虑到广大网民的心声。也是大家的利益,不能忽视的客观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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