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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论荆轲刺秦绿染蝶衣

发表于-2012年02月28日 上午11:08评论-5条

春晚小品《荆轲刺秦》的播出,使这段历史再次成为世人瞩目的焦点。刺秦缘何会失败,众说纷纭。但在我看来,主要还是燕太子丹用人不当所致。说到底,所谓的千古第一侠客荆轲不过是个骗子加草包而已。

在《史记 刺客列传》中,前后共讲了五个侠客的故事,分别是曹沫、专诸、聂政、豫让和荆轲。前三人都成功地完成了自己的使命,豫让刺杀赵襄子虽没成功,却也用恒心感动了对手,最终以衣替人,完成了心愿,死而无憾。而荆轲刺秦,则是彻头彻尾的悲剧,出师未捷身先死,还死得特惨,以致于他的死连同那首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歌一起名垂千古,名气大大超过专诸聂政等人。说到底,不是荆轲厉害,而是他要杀的那人太出名。

且来看看那个真实的荆轲。荆轲在初出道时,是个热血青年,拎着把剑到处跑,想学着孔孟游说诸侯。大概大家都知道他这人华而不实,没什么真本事,谁也不肯用他。

荆轲耐不住寂寞,曾找过两个有名的高手切磋。一次是盖聂,因为瞪了荆轲一眼,他便负气不辞而别了。另一次是鲁句践,和荆轲发生争执,叱了一句,荆轲竟然逃跑了。这一跑就来到燕国,整天和卖艺的高渐离、屠夫等人混在一起。

这样一个不良青年,竟然被人推荐给急于报仇的太子丹。

更可笑的是,太子丹居然没有怀疑他的能力,试探一下他的武功,便待为座上宾,伺候得比亲爹还舒服。荆轲说千里马肝好吃,太子丹便杀马取肝;荆轲说琴女手好,太子丹居然砍了女人的手相赠,黄金美女随其所欲。崇拜一个骗子到如此地步,也真是奇迹。

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刺秦才是太子丹真实的目的。

骗子荆轲此时已是骑虎难下,美食也吃了,美女也玩了,如果说不去,不等身死秦廷,太子丹就能让他脑袋搬家。

反正死路一条,,荆轲此时只能以进为退,提出两个条件,一是献地图给秦王,二是取秦将樊于期的人头。他料定太子丹绝不会答应,还假惺惺地去找樊于期要头。他没想到的是对方居然那么干脆便答应了。

这下子连台阶都没得下了。毕竟心虚,勉强答应太子丹后,荆轲好久都不动身去秦国送命,直到太子丹再三催逼。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荆轲到此时,想逃走都没机会了,只得在易水边撒几点眼泪,赚些许同情,匆匆赶去秦国。

这种赶鸭子上架的闹剧不失败是不可能的。

不管荆轲是自愿还是被逼,到秦宫拼命的时候还是到了。到此时,他那三脚猫的功夫便暴露无遗。

他先是抓住了秦王的袖子,居然被人家轻易挣脱。然后二人便绕着柱子玩躲猫猫。此时的秦王居然能空手和拿着匕首的荆轲对搏。

玩累了,秦王终于拔出了剑,一招便砍断荆轲的腿,并连出八剑,重创对手。由此可看出,秦王这家伙简直是个武林高手,不但力大,跑得快,擅长空手入白刃,出手更是快、狠。

到此时,荆轲被砍得不成人样,大势已去,只得用匕首去掷秦王,做最后一击。悲剧的是这一掷居然也被轻易躲过。

与此相反,侍医夏无且的药囊居然能轻易打中荆轲。

由此可见,荆轲之所以失败,技不如人是主要因素,如果他能好好跟项羽练习举重,跟三少爷谢晓峰学剑法,跟楚留香练轻功,或跟着小李飞刀钻研暗器,想来也不会这样惨败。

荆轲死后,曾和他交过手的鲁句践曾说过:嗟乎,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意思是说,荆轲并不懂得剑法。诗人陶渊明有咏荆轲诗: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

与荆轲的拙劣表现相反,他的前辈们却是大智大勇,武功卓绝。

专诸刺吴王僚时,从皇宫到公子光家布满侍卫,警惕性不可谓不高,专诸却能从容地从鱼腹中取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刺杀对方。

聂政刺杀韩相侠累时,对方殿上满是护卫,戒备不可谓不森严,他竟然能直入阶前杀人,后博杀对方十几人,从容自刭。

而曹沫,也能顺利劫持齐恒公,逼他盟约,最后全身而退。

荆轲在死前,曾对秦王说,之所以没杀得了你,是因为想活捉你,逼你盟约。后人多据此认为这是他失败的主因,却不知,这不过是荆轲为自己的失败找个借口而已。

试想想,有谁会拿着一把喂了剧毒伤人立死的利刃去劫持对方。何况从当时二人的搏斗过程中,也丝毫看不出他想活捉对方的意图。

虽然失败的主因是荆轲,太子丹也当负用人不当的责任。

且不说他错用荆轲,连挑选助手也马马虎虎。找谁不好,挑来选去弄了个杀人犯秦舞阳。大概他天真地以为,敢杀人的都不怕死吧。杀人犯就不说了,居然还是个未成年,和现在的九零后差不多。只能说太子丹脑袋坏了。

结果是,少年犯秦舞阳一到秦廷,被卫士们的气势慑服,开始发抖。不但不能帮助荆轲,反使人生疑,增加行刺难度。结果很无辜地送了一条命。

如果太子丹能认真一点,找两个武功高强一点的人去刺秦,只怕中国历史会真的改写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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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金子川推荐:金子川
☆ 编辑点评 ☆
金子川点评:

感谢你给大家重播了这段历史评书。都已经成为历史了,也阻止不了后人评说,后人有的是,想怎么说可能就怎么说,于是版本就会各异。就算依照御用写史的,又能如何,他的笔下也不保全真。不过,我今天可就依着您的意思重温这段过往,铭记那点故事!

文章评论共[5]个
绍庆-评论

晚上来拜读佳作,问好!(:012)(:012)(:012)at:2012年02月28日 下午6:42

何音-评论

不管怎么说,能有这样的想像力,就是非常了不起,敬佩!at:2012年02月28日 下午6:55

金子川-评论

欣赏!再欣赏!加油!at:2012年02月28日 晚上7:54

绿染蝶衣-评论

谢谢大家了。at:2012年02月28日 晚上8:11

穷凶极恶-评论

欣赏佳作at:2012年02月28日 晚上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