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头翁”姓刘,乃福州一位退休英文教授,与我经常在网上聊天。昨晚看了拙作《天上的星星亮晶晶》,考我:“你这个标题怎么译成英文?”我不假思索译成:“the bright stars in the sky ”刘教授表示:“可以,为什么用名词短语,而不是句子?”我说标题多用名词短语,而且英文常用名词表动作,如the sight of him made me sick. 但他又建议我最好用blinking代替bright ,这样会更生动些。
我思索片刻,觉得还是bright好,理由是此时已是夜深人静,天上的星星也安静了,用不着那么生动,况且拙作表现的原是一种沉思、静态美,blinking 是现在分词,眨巴着眼睛,有做鬼脸之嫌,刘教授从善如流,认为我的考虑是对的。
刘教授有多种英文著述行世,我做他的弟子恐怕都不够格,有时我们用英文聊,他的语速极快,我却如老牛拉破车,斟字酌句,哪里跟得上?他嘀嘀嘀一句接一句,弄得我手忙脚乱,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原文是我写的,春江水暖鸭先知,自然我考虑得周全些。
记得复旦大学已故葛传槼教授曾经著文谈到一个小学生问他“鼓皮”用英文怎么讲,被誉为 walking dictionary 的葛教授居然不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葛先生说,英文中常用的单词好几万,你是外国人,不知道的多了去。
我也不能得意,现在我就敎于各位同学,天外有天,识者指谬。
爱我,也爱我的狗
我们汉语中有个成语叫“爱屋及乌”,意思是爱人者,兼其屋上之乌,译成英文通常套用 love me, love my dog(爱我,也爱我的狗)。从中英文这两个成语,读者感受到了什么?感受到了两个民族的不同心态,我们中国人把婚姻当作终身大事,因此如临大敌,往往极言之:小子,既然爱我,也得爱我家的乌鸦!照外国人看来,这小娘们有点不讲道理:我爱你这个人,凭什么要爱你们中国人认为不吉利的乌鸦?至于love me, love my dog,就要平和得多,我又没说love me, love my pig(爱我,也爱我的猪),应该不难接受,虽然狗也贱,如die like a dog(如狗死去),毕竟是通人性的宠物。
我认为两种语言中的成语对译必须十分谨慎,不可乱套。译事讲究“信达雅”,信是第一位的,信包括译出意思和意象——你千万别忽视这个意象,它可是文化的载体,饱含弦外之音,我这里再谈一件轶事,美籍华人学者钱歌川教授(我们长沙里手呢!)曾讥笑有人将 milky way 译成“牛奶路”,我看在文学作品中译成牛奶路蛮好,钱教授难道不了解英美人的牛奶文化?他们是喝牛奶长大的,milk and honey (牛奶和蜂蜜)意味着各种享乐,milky way 恰好表达了他们美好的愿望,谁叫你自作主张译成“银河”?只有李有贵想发财的弟弟才叫李有银!当然,我们一般不谙西方文化的中国人不懂,译成牛奶路少不得加注,这样意思和意象都照顾到了才是上好的译文。
有鉴于此,我主张“爱屋及乌”不妨直译,让生于安乐的英美人也了解我们汉族姐妹卑微而又蛮横的心态:想娶媳妇就横下一条心,乌鸦不吉利又怎么了,妈的,爱我没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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