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里的小雨
他和晓雨第一次相识是在去年清明节的前一天,回家的路上。这天,正是星期六,中午九点多钟,他坐上了一辆中巴车。他要回家给父亲上坟。他久在省城,两三个月回家一次,因为家中还有一位老姐,母亲常年住在姐家。他把两包行李塞到头顶的行李架上,揣揣手(双手抱胸),往后一倚,便打起了瞌睡。
有道是:“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雨虽没下,天却阴沉沉的,一股绛黄色的空气笼罩着大地。他迷迷糊糊尚在朦胧当中,忽然感到前排的座位上坐下了一位身穿黄色上衣的姑娘。他稍微睁一下眼睛,心想“管她是谁呢?先迷糊一觉再说。”但他不敢睡死,因为头顶上给母亲和外甥们买的礼物还令他牵肠挂肚呢。
不久,车子发动起来。他眯眼撇一下行李架,真的放下心来闭上了眼睛。等中巴车一上高速公路,他的思维即停止了流动,外界的一切在他的脑海里瞬间变为空白——他的确睡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感到自己的身体猛然向前一扑,额头实实落落磕在前排的椅背上。他一下惊醒过来,同时也听到前排的姑娘尖叫一声,双手抱了头不再移开。他定睛一看,原来他头顶的一个行李包因为惯性的作用突然滑下来砸在了姑娘的头上……
那么,怨谁呢?不能怨他,只能怨司机猛然刹车。等弄清原委,也不能怨司机师傅,要怨就要怨那个跑上路面的魔鬼疯子!但见这疯子蓬头垢面,手舞足蹈,嘴里“咿咿呀呀”胡乱喊着谁也听不懂的鸟语。
他只好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说:“实在对不起!我的行李砸着你了。”
姑娘这才把手松开,她看看脚下的行李包,又侧脸看看他,脸上露出一抹淡淡的红霞。“没事的,只是把我吓了一大跳。”姑娘微微一笑,顺手帮他捡起地上的包裹。她透过塑料包(方便袋)看见袋中躺着一本《京华烟云》,在递给他的同时,她又多看了他一眼。他同样也看清了她的容貌:白白净净的脸上镶嵌着一双美丽的丹凤眼,小巧玲珑的鼻子下面突起几颗青春痘,嘴儿很甜很红润的样子,透着一种自然美。
他立刻发挥了丰富的联想:“这是《红楼梦》里的可人儿,他笔下经常出现的梦中情人啊!”
接过包裹后,他道一声“谢谢”,又把它放回到行李架上。这时,中巴车避过那个疯子又向前驶去,他却再也无法入睡。
他在想“她是哪里人呢?在省城干啥?要到哪儿下车呢?”想过之后,他就不敢再想了。人家姑娘年纪轻轻,哪能轮到他去想入非非,心猿意马呢?
他刚要把眼睛闭上,打算接着昨晚的故事情节构思下去,不想故事自然来了。就见挨砸的姑娘回转身,轻声问道:“你袋里装的《京华烟云》是你的吗?“
他点点头,说道:“是呀,才买了没几天。”
“这么说,你在学校工作?”
他摇摇头,犹豫一下答道:“我在一家公司打工,属无名之辈。”
她嫣然一笑,露出两排整齐的牙齿,问:“在哪家公司呢?”
“在……在……”他有心告诉她,又想“我凭啥要告诉你呢?”
犹豫之间,姑娘开口说道:“别介意嘛,我想你买这本书必定是做学问的人了。我是省城xx大学中文系的学生,我挺喜欢这本书的。”姑娘自报家门,让他受宠若惊。
“这么说,你很喜欢林语堂先生的作品了?”
“是呀,写这本书的时候,他最先是用英文写成的,翻译过来的名字叫《瞬息京华》,后来才改为《京华烟云》的。”
“是吗?我才读了一小半,故事挺感人的。据说林语堂先生是流着泪写完这本书的。”他有意显露一下自己的“渊博”,想以此在这位大学生面前找回一些尊然。
“对啊,他很有才华,英语极好,一生定居过许多国家和地区,曾在清华大学做过英语教授,跟鲁迅先生来往密切,以后还做过国民政府的英文翻译,有幸接触过宋庆龄呢。”姑娘的声音不大,却让他听的丰富多彩。
“对这些我可是孤陋寡闻了。”他谦虚地承认着自己的不足。突然,他话锋一转,问道:“你要回家吗?”
她点点头,忽然感到不好意思。
“那么,你家是什么地方的?”他又问。
“是昌平县,红沙镇的。”姑娘回答得很干脆。
“红沙镇的?你是红沙镇哪个村的?”他突然激动起来。
“怎么,你也是红沙镇的?”
“对啊,我是李家庄人。”他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村名。
“哎呀,我们是邻居,只有三里之遥呢!”姑娘兴奋地喊起来。她看看周围,有人果然在注视着他和她,她吐一下舌头露出俏皮的模样。
他们就这样在车上认识了。他比她大十一岁,姑娘芳龄二十一,为大一学生,他三十二岁,是一位离过婚的单身男人。不过,在他们未交往未发生后来的故事之前,他是没有任何解释的。
他们从市长途汽车站下了车,雨已经淅淅沥沥飘落下来。他跑到一个摊位前,买了一把大大的蓝颜色的伞。她帮他提着那个砸过她头的包裹,他右手提着重重的礼品,左手擎着伞将他们紧紧罩住。
他提议道:“已经过十二点了,我们找个地方先吃饭如何?”
她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一个小时就到家了,回家吃也不晚嘛。”
“没关系的,就算我请你好了。”他是打工者,兜里到底有几个钱。
“这……”姑娘扭捏起来。其实,她是很想跟他多待会儿的,她发现他的样子很帅,一股与众不同的气势在吸引着她。
“不要客气嘛,你村的王晓雪还是我的高中同学呢。”
“真的,你是王晓雪的同学?”她吃了一惊。
“是啊,我怎么能骗你呢?而且我们都是学文科的。”他微微一笑,肯定地说道。
“哎呀,她是我大姐呢!我……我咋不认识你呢?”她无限的激动写在脸上。
“是吗?那可是太巧了!”他兴奋的脸上露着亮光,同时也有些惴惴不安。他用少有的冷静调侃道:“那么,大哥哥请小妹妹吃顿饭满可以吧!”
她笑了,样子很迷人。
他们在车站附近的一家快餐店找一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她帮他看着行李,他大度地问道:“想吃啥尽管点吧。”
她说:“你看着买吧,我啥都不忌口的。”
很快,他端来两个档次较高的炒菜和一个热热的煲汤,并拿了两听饮料。不容她拒绝,他迅速打开饮料,爽快地说道:“来,为了我们的邂逅相识,咱们干一杯!”
这时,她的脸可有些挂不住了。她想“第一次相识就让他破费实在太那个了。”不过,她还是红着脸笑笑说道:“真的不好意思,等下次我请你吧。”
“好啊,我会等下次的。来吧,让我们共同干杯。”他首先端起饮料,她稍一迟疑也把饮料端在手中。
“慢着——”他突然停住手,说道,“在喝之前,让我猜猜你的名字好吗?”
她活泼起来,微笑着说道:“好啊,如果你能三次猜中,回省城以后,我一定会去找你的!”
“这是你说的,到时候可不能食言呢!”
“说话算话,决不食言!”她爽快地承诺着。
“好吧,那我可要猜了。你……一定叫王晓雨,拂晓的晓,小雨的雨,对不对?”他狡黠地看着她,脸上露着肯定的神态。
她一下呆住了,脸上的笑容立刻跑到他的脸上,竟喃喃自语道:“你,你猜的没错,难道以前你就认识我吗?”
“当然不认识了,你姐叫王晓雪,我想你一定就叫晓雨了。”
她深深地看定他,无话可说。
他打破沉默,坦然地望着她说道:“来,我们干杯吧。吃完饭,咱还要回家呢。”
午饭吃了大半个小时,他把他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写下来送给她,他们约定等回省城后一定会再联系的。他们又撑一把花伞登上了回老家的客车。
车上,他们又谈了一些关于徐志摩的诗,余秋雨的散文,王安忆的小说…… 显然,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文学——是文学这根链条把他们紧紧地捆绑起来了。
回到省城以后,他每天都陷在等待当中。一天,二天,三天……一个星期过去了,又一天,二天,三天……两个星期过去了。他在等待中失望了,清醒了。他想“她一定知道自己的一切了,他离过婚,年龄甚至比她的姐姐还要大,她肯定不会来找他了。”
想来想去,他最终没主动给她打电话。为了自尊,为了等待一个承诺。
然而,等到第三个星期六的晚上,他的手机忽然就出现了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他迟疑了一下,便迅速接起来。
“喂——”他主动打着招呼。
电话里没有声音,他继续问着:“你是哪一位?为何不说话?”
“是我…… 你,你在干啥呢?”电话里终于传来一个女孩的声音。
立刻,他的心“砰砰”狂跳起来,稳一下神,他大声问道:“你……你是晓雨吧?”
“是我啊,你在公司吗?”她怯怯地问。
“我在呀,你……你现在在哪儿呢?”他急促地问道。
“我,我们就在你的公司门口。”她跟同学一块来的。
“你,你们……”他忽然明白过来,说道:“好啊,你等着,我出去接你们!”
他风风火火,连坐凳都带翻了。一溜小跑,他终于在二十天以后,在公司大门口前见到了他日思夜想、神牵魂绕的“梦中情人”、“白雪公主”。
他带领她们走进了属于他自己的空间。这是公司的集体宿舍,因为他是老员工,又独身,公司的年轻人一结婚都搬出去另助爱巢,他便受到公司领导的照顾让他独处一室。另外,公司里的人都知道,他爱学习好写作,有时还请他写写画画搞宣传,所以他在公司还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但是,没有人知道,他正立志写一部长篇小说,以此雪他妻子离他而去的耻辱。
他热情地拿出瓜子糖果招待她们。她跟同学介绍说他是她的一位亲戚,要论是要叫表哥的。女同学很羡慕她有这样一位文质彬彬又很帅气的表哥。他们玩了很久,一直玩到十点半,她才提出要回学校。他要送她们,被她拒绝了。
第二天早晨,他起得很晚,可能昨夜失眠的缘故。他刷牙洗脸收拾完毕,骑了自行车就向她所在的学校奔去。他想趁热打铁,更想在文学的天地了寻到一份有力的援助
他完全以表哥的身份找到了她。她很惊喜又有些迟疑。
他说道:“在省城我没有几个亲戚,你这位表妹我是认定了。”
她羞红了脸,说道:“没人的时候,我是不会叫你表哥的。”
“那你叫我啥呢?”
“啥都不叫,就叫你‘喂’吧。”她笑起来。
他也笑了。笑过之后,他发出了邀请:“我看这样吧,早晨饭我还没吃,中午饭我们一块吃好吗?”
“好啊,这次算我的。”
“no、no——,是我邀请你,自然还是我做东家了。”他大度而不泛幽默地表达着自己的诚意。
她笑笑,默许。于是,他骑自行车带她远离了学校,然后找一家小酒店慢慢小酌起来。这次,他喝的是啤酒,她喝的仍是饮料。喝着喝着,他就有些醉意。他提出请她帮忙看一下自己的手稿,并恳切请求她为他修改多提宝贵意见。
谈到正事,她就不再羞涩,不再犹豫,因为她的确知道了他的一切:他不仅比自己的姐姐大一岁,更知道他离婚的原因。回省城前,姐姐就警告过她:千万不要粘上他,他是工作狂,神经病,妻子不堪他的冷落和无情才在老家红杏出墙离他而去。当时,她矛盾犹豫了十多个晚上才决定去找他的。第一,她不能食言;第二,从他们相识的每一个细节来看,哪个方面都看不出他的哪根筋不对劲。相反,他的尔尔大度,热情文雅和知识渊博让她怦然心动。今天,他要她做他的第一位读者,她欣然从命。因为她想知道:他的内心世界里到底隐藏着多少秘密啊?
吃过午饭,她又坐着他的自行车去了他公司的宿舍。他毫不保留地把自己的大作拿出来请她拜读,他则把心思驰骋到写作当中。
一进入他的作品,她就被吸引住了。她感到他的写作水平相当不错,绝对在她之上。作品即大气又有内涵,她认为跟他交往是没错的。
在后来的日子里,每逢星期六或者星期天,她就会不请自到。来了,先为他洗衣服,整理房间,然后坐下来看稿子、改稿子帮他整理抄写原稿。饭她是不做的,要么他出去买回来吃,要么他自己做。他们的浪漫故事就这样拉开了序幕……
有时,他载着她去郊外踏青游玩,她会在五月的春风里洒下一串串银铃般的笑声;有时,她会提出要他陪着去逛商场,他会大大方方为她倾其所有,但她不贪心也不奢侈,为着一份纯真的友谊。后来,他为自己换一辆摩托车以维护现代女孩的尊严不受损害;之后,他又为她购买了一部小巧精美的手机,让她心跳兴奋了好多天…… 终于,在一个星期六的晚上,窗外下起了小雨,他把她留下来,她便把自己最宝贵的第一次献给了他……
第二年春天,他们的事最终被家里人发现了。于是,他受到了世俗的唾弃和责骂,并被告知公司,要他立刻割断这份欺骗式的爱情,否则,他将失去工作甚至受到法律的制裁。
对此,他妥协了,只得提出跟她分手。她哭了,走的时候飘着绵绵春雨……
-全文完-
▷ 进入温和的羊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