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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神剑寒荷

发表于-2012年02月24日 早上9:05评论-7条

剑男是一个刺客。 

剑男是一个杀手。 

剑男是一个三十二岁的单身男人。 

剑男是一个冷莫的人。 

剑男有一把好剑--幻影神剑。 

剑男接了一庄生意,要去杀一个人,这个人是江湖上号称第一剑客的人--云中笑。云中笑也是一个职业杀手,看到不顺眼的人都得死,每天都要杀人,不杀人就手痒,食不香寝不寐。杀人已成了他的第一嗜好,世上的杀手大都如此吧!杀人是生命的全部,杀一个人就跟吃菜一样随便,想杀谁就杀谁。死在他手里的人有好人也有坏人;有地痞、恶霸、贪官;有老的、少的;有男的、女的,什么样的人都有,只要认为该杀的一个都不留。在他眼里整个世界都是混沌的,每个人都该杀,因为他连自己的亲生父母都杀了,理由有一条,父母让他来到世上受罪,这就足以杀的理由。 

顾剑男杀云中笑的是一个叫杜鹃的姑娘。杜鹃的父母都是云中笑所杀,云中笑杀杜鹃的父母时,恰巧杜鹃去了姑姑家,才幸免于难。杜鹃的父母给杜鹃留下了一所豪宅和万贯家产,杜鹃发誓要为父母报仇,就四处托人化了三百两黄金、五百两银子,才请到时下最红的杀手--剑男。 

云中笑走到那里,那里血腥一片,那里就多一分恐怖气息,街上行人稀少。剑男循着云中笑的足迹一路来到莲花山一带,肚子里早就空空如也,饥肠碌碌,在小镇的街上找了一家客栈。剑男选了一个空桌子,把斗笠、宝剑和行李放在桌上,点了三个小菜和一碗酒,酒足饭饱之后叫来店家开房安顿,凑巧客满为患,只有一个双人房间还有一个空床,剑男没法只好将就。 

这个世界上凑巧的事情偏偏让这两个剑客住在一起。 

剑男说:“云中笑,你的死期到了,有人花重金要我杀了你。” 

“是吗?是谁顾用你的?” 

“这个你就不用问了,还是不知道的为好。” 

“我的身价值多少?” 

“三百两黄金、五百两白银,价值不菲啊!你要知道是杀一个天下第一剑的云中笑,在我所杀的人中身价最高的一个。” 

“哦!是吗?你有几成把握杀了我。” 

“是的,你我都是职业杀手,杀你虽不是件易事,但我有信心足以杀了你,要不!我就不接这庄买卖了。你想怎么个死法,是你自行了断,还是来个决斗。” 

“决斗!好啊!你就这么自信,你一定能赢。我好久没有打斗了,杀个人跟切菜一样容易,不费吹灰之力,我做了七年杀手,可从没失过手,死在我剑下的人不计其数,更没有碰到无敌手,你行吗?” 

“可是,我所接的买卖也从没失手过,我想杀的人没有一个能在我的剑下逃生。今天我受人之托要杀了你,你说吧!约个地方。” 

“莲花山之癜。” 

“好吧!就来个决斗莲花山之巅。” 

次日一早,两人双双爬起,一起吃过早餐,就赶到莲花山主峰--望夫峰之巅。一轮旭日正好从峰的东边跃出,一束晨曦把两人照了个通红,就象山顶上的两个火球。 

两人手握长剑,目视对方,面无表情,周边的空气一下子凝固了,山上的一草一木都被他们的冷酷给凝住了,整个莲花山跟死一般的沉寂,连鸟雀也站在枝头上给冻僵了。山下的人们都看着两个通红的身影,等待打斗的开始,一场血光之灾马上就要开始了。 

两人四目对视,目不转睛,连眼睛也不眨一下。 

双方相持了一个时辰之后,剑男的右手开始慢慢地拔出幻影神剑,只见山顶上霞光万道,非常的刺眼。山下的人们还没来得及回过神来,莲花山之巅决斗已开始,并传来剑的“噼噼啪啪,叮叮当当”的碰撞声;山上的草木被剑风刮得东倒西歪;凝固的空气一下子翻腾起来,顺着剑势刮起了狂风。山顶上被刮起的树叶、泥沙所笼罩,天际朦胧一片。山下的人们只看到两个影子在跳动,一会儿杀到半空,天边象挡了一层黑纱,光线变得暗淡起来,但依稀可看到剑碰撞发出的火花。 

从莲花山之巅杀到白云山之巅,山震雷动,剑势所到之处草木皆断,山石暴碎,满天飞舞。 

剑男使的是幻影神剑,剑路忽左忽右,忽上忽下,变化无穷,当你看似剑从胸前刺过来,其实它是从你后背刺过来的,这就是幻影神剑与普通剑的不同之处。江湖上的人一般都知道幻影神剑的奥妙,但在打斗过程中稍不小心,就会命伤剑下。幻影神剑正因为神,是时而象一根鞭子,时而象一只蛇,时而象支飞箭,变化莫测,险象环生。 

云中笑深知其中奥妙,所以几百个回合下来仍未被剑男所伤。 

天色已暗,剑男和云中笑都觉得肚子饿得慌,两人同时收剑从空中落下。这是剑客的规则,打斗之时可不能让肚子受罪,杀手和该杀的人都一样。两人双双赶到云来客栈,要了四十个包子,狼吞虎咽地争着吃。 

杀手杀杀手这是一件新鲜事,围观的人自然是人山人海。打斗一天仍未分出胜负来,这可是高手与高手之间的决斗啊!这样的消息在当地很快传开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杜鹃早已从千里之外的天台山跟着剑男来到莲花山,在云来客栈的对面悦来客栈住下,观看了今天打斗的全过程。 

照此下去,决斗十天、半月的也难分胜负。 

杜鹃在当地最有名的铁匠铺里,化重金打了一把与幻影神剑外形相同的普通宝剑。入夜差小二把剑男请了过来。杜鹃把宝剑拿出来放在桌上,剑男愕然。剑男拿自己的幻影神剑与之一比,真是巧夺天工,分毫不差。 

剑男开口了:“杜鹃姑娘找我何事,要是无事,恕在下告辞。” 

“公子莫急,咱俩互换宝剑。” 

“幻影神剑是我的命根子,怎么可以交换?” 

杜鹃附在剑男的耳根嘀咕一阵子。 

剑男心领神会,互换了宝剑。抱拳作辑告辞,竟自回云来客栈休息去了。 

次日一早,第三次决斗在莲花山之巅继续进行,几个回合下来,云中笑的右肩被剑男刺中两剑,血流不止。幻影神剑怎么如此变幻莫测,改变了逆向剑路的法则,云中笑开始乱了阵脚。就在此时剑男一剑刺中云中笑的左胸,云中笑在半空中连人带剑从半空中摔下。 

在莲花山之巅摔了个大坑,成了一个杀手的坟墓。 

这对云中笑来说是一个最好的归宿,他是千刀万刮,罪该万死之人。但他死得怨,甚至至死还不知道自己是死于一把普通宝剑,而一直以为是在跟幻影神剑打斗。 

莲花山之巅一片沉寂。 

剑男并未回来取幻影神剑,因为这把剑杀人比幻影神剑还容易。 

人们看着他踏着落叶而去……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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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绍庆推荐:绍庆
☆ 编辑点评 ☆
绍庆点评: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是千古真理。云中笑杀人不眨眼,作恶多端,是千刀万刮,罪该万死之徒。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
小说打斗场面描写细腻,语言流畅,人物形象鲜明。

文章评论共[7]个
郑佳仪-评论

(:051)支持朋友佳作,拜读了。at:2012年02月24日 中午2:33

寒荷-回复谢谢您的支持! at:2012年02月24日 中午2:49

阳光小张-评论

不错的小说,学习了at:2012年02月24日 下午4:15

绍庆-评论

拜读佳作,问好。祝福天天开心,万事如意。(:012)(:012)at:2012年02月24日 晚上7:43

寒荷-回复谢谢!问好编辑 at:2012年02月26日 下午3:54

伊楠儿-评论

深夜来欣赏你的佳作,并坐坐。at:2012年02月25日 凌晨0:10

寒荷-回复谢谢!问好编辑! at:2012年02月26日 下午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