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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于“医院没有救死扶伤的义务”吴丽跃

发表于-2012年02月22日 早上8:35评论-5条

近日北京某医院一位医生公然放言“医院没有救死扶伤的义务!”这是他面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而只因为还没有来得及交付费用便不予进行抢救时,慷慨激昂说的话。因此遭到了媒体的痛斥。

其实,这位医生的话从一切向钱看,金钱第一以及所谓的“言论自由”的特定社会现实来看,是没有错的。这个社会给予了他说这个话的语境与行为理念。

凡事都不是孤立的。都必须有“凡事”存在的条件因素。当人们的价值观已经由“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转型为唯利是图,利润挂帅,个人主义,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的“多元”伦理社会形态的时候,赤仄紫标,铅腥锡臊. “医院没有救死扶伤的义务”,也就不足为奇,不值得什么大惊小怪的了,甚至是理所当然的了!

曾经,“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都被当作封建的旧思想、旧观念,在全社会进行有效地批判。树立起了“先人后己”、“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勇于奉献”的社会主义新的思想、新的观念。在这样的社会道德伦理之下,“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人们普遍的自觉意识与行动,也是理所当然!

而今,有些人叫嚣、推行所谓的什么什么“多元化”,而实质上就是多出了拜金、贪婪、享乐、冷漠、麻木、奸诈以及封建思想意识的沉渣泛起。并没有把真善美作为“元素”而“化”在其中!

贵州卫视《取证》栏目也就在近日披露了南京逢医院面对十个月的婴儿见死不救的罪恶悲剧。一名因发烧而啼哭不止的患儿父母哭着跪求医生,给予诊治。结果值班医生草草了事,忙着网上围棋。于是,悲剧本来就完全可以避免却又没有出现逆转地发生了——一个幼小的生命,只是睁开了眼睛,不谙事理地看了看这个混沌的世界,还没有来得及叫上一句“妈妈”、“爸爸”,便在渐渐微弱的嘶哭中,在医生围棋的激战中,无奈、可怜、悲惨地走上了本不属于他的黄泉路……

他,可是交足了医疗费的啊!

事后,医院出具了”调查结果”,市卫生局第一次新闻通气表态,均为“围棋医生”辩解开脱。直到第三方联合调查组通过详实、科学地取证,才不得不做出了“组织处理”:开除“围棋医生”并吊销行医执照。这是一个鲜活的生命呀,“开除”、“吊销”就能让死去的生命瞑目?就可以抚慰“跪求父母”的悲伤?

即便是在封建社会,民间大夫、郎中也有悬壶济世,救死扶伤啊!

当我们在谴责医疗的时候,是不是更应该反思这个社会?抑或,更必须谴责这个社会?“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俗话说的好:“在什么山,唱什么歌。”什么样的世界观就必然有什么的价值取向。伟大导师更是一语中的:“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

这又不禁让我想起了鲁迅的《药》,还有2011年佛山的小悦悦……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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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帘外落花点评:

社会前进的脚步让多少人走了出去,在责问道德的时候,有没有追问制度是否健全!对于部分没有责任和道义的人或许更适合用法律来定义生活。经济前进的路上,道德还能走多远?

文章评论共[5]个
帘外落花-评论

本文在论据上还需下功夫深挖,处于对当前社会一些热点问题的考虑,故推精!at:2012年02月22日 上午10:57

殊异-评论

欣赏佳作,问好朋友。at:2012年02月22日 中午12:51

郑佳仪-评论

(:051)拜读了,问好朋友。祝福快乐!!(:002)at:2012年02月22日 下午4:58

绍庆-评论

刚回家,来阅读朋友们的佳作,问好!(:012)(:012)(:012)at:2012年02月22日 下午5:28

复奚疑-评论

看了这篇用悲凉、悽切、震惊等字眼写成的文章,不由我老泪纵橫!at:2012年02月25日 上午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