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偶然读到一则新闻,读后竟有骨鲠在喉之感,是以不吐不快。这则新闻的标题是《废除死刑从经济犯罪开始》,作者张千帆,乃北京大学宪法学教授。
教授执笔,行文自然不同凡响,其文引经据典,洋洋洒洒,大有纵横捭阖之势,貌似深具说服力。然而令人不解的是,作为一名宪法学教授,作者却少从法律角度说话,一味大谈特谈什么儒家思想、孔孟之道。试问:儒家之仁爱思想,胜过佛家之“踩地不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的境界吗?而佛家亦云:“杀恶即是扬善”,不知张教授听过没有。当今中国是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作者为什么不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或者邓小平理论中寻找有力的论据呢?稍具法律常识的人都知道,我们的国家现在是以法治国,难道该教授让我们以儒家思想治国吗?他想让历史的车轮倒转吗?回到“刑不上大夫”的过去吗?
作者在文中说杀人永远是非正义的,即便把罪犯杀了,被害的人也不会复生,并且以此作为废除死刑的理由之一。昔汉高祖刘邦初入关时,与关中百姓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从而大获人心。眼下虽已事过境迁,但“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在老百姓的心里,是天经地义的道理。按照作者的逻辑推而及之,那么东条英机是否也可以免除死刑呢?
关于经济犯罪没必要动用死刑,我赞成,但是中国的现状允许吗?如今贪污腐败蔚然成风,屡禁不止,有权有势者更是飞扬跋扈,没有死刑的震慑吗?况且我们国家缺少强有力的监督体制,如果取消死刑,某些罪犯会不会在监狱里呆上个三年五载的,然后又出来逍遥呢?也未可知。建国初期,毛主[xi]曾经枪毙过两个经济罪犯:刘青山、张子善,纯洁了党的队伍,实乃大快人心之举。难道毛主[xi]不懂得儒家思想吗?
众所周知,所谓平头百姓,或者草根阶层,是没有能力,也没有“资格”去从事经济犯罪的。所以说,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受益的会是哪部分人,大家是心知肚明的。那么张千帆教授,极有可能是某利益集团的代言人,为人捉刀的枪。
其实真要废除死刑,我觉得先从刑事犯罪开始,这样的话,我会手持一把修脚刀,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张千帆之流一刀刺死,想来,以他儒家之仁爱思想,亦不会对我心生怨恨,或许会感谢我超度了他;而我,也会心安理得的把牢底坐穿。
行笔至此,突然想起一句古诗:“过尽千帆皆不是,病树前头万木春”,竟不知所云何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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