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用我们都听得懂的语言说话!”
根据阿加莎?克里斯蒂同名小说改编的英国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当然,电视剧《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也相当不错。
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 1890~1976),英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剧作家,三大推理文学宗师之一。代表作品有《东方快车谋杀案》和《尼罗河谋杀案》等。
最近一段时间好像若智了。眼前的芸芸众生和滔滔世事都不曾留意。反倒记起了那么多的文学名著和根据那些作品改编的老电影来了。
埃屈尔?波洛侦探,在破案前,和若干在船上的游客有过例行公事的口头咨询。其间,他的一句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剧情是这样的——
百万富翁的女继承人林内特死了,死在尼罗河上那条她度蜜月的卡纳克游轮上。她的头部中了一枪,而且是致命的一枪,桌上那条价值五万英镑的项链也不翼而飞了……
正在船上度假的比利时大侦探埃屈尔?波洛先生自然成为调查凶手的最佳人选,他的临时助手——一位为了一名有五条人命在身的杀人犯而头疼的波洛的老相识雷斯上校递过一张船上游客的名单,上面写着:
01.西蒙?多伊尔:林内特的丈夫。
02.杰奎琳?德贝尔福:林内特以前的好友,西蒙?多伊尔以前的未婚妻。
03.路易丝?布尔热:林内特的女仆。
04.萨洛美?奥特伯恩太太:色情小说女作家。
05.范斯海勒太太:美国老小姐。
06.安德鲁?彭宁顿:林内特的美国律师。
07.罗莎莉?奥特伯恩:萨洛美?奥特伯恩太太的女儿。
08.弗格森:英国一个不修边幅的共产主义者。
09.鲍尔斯:范斯海勒太太的护士。
10.路德维希?贝斯纳:德国医生。
11.蒂姆?阿勒顿:林内特好友乔安娜?索思全德的表弟。
12.阿勒顿太太:蒂姆?阿勒顿的母亲,寡妇。
13.圭多?里凯蒂:一个意大利的考古学家。
14.吉姆?范索普:英国一家律师事务所的职员。
15.科尼莉亚?罗布森:范斯库勒太太的表妹,她的穷亲戚。
并且叙述了案发当晚其它的情况:卡纳克号又一次停在阿布?西姆贝尔的第二天的晚上,观景舱里只剩下多伊尔先生、范索普先生、德贝尔福还有科尼莉亚。刚才还在跟科尼莉亚聊天的德贝尔福忽然向她以前的未婚夫现在林内特的丈夫多伊尔质问起来,她越说越激动,忽然她用枪向多伊尔打去,多伊尔应声捂着脚倒了下去,德贝尔福有些后悔了,她把枪丢到椅子下面,神质不清的责备起自已来。站在旁边的科尼莉亚跑去叫鲍尔斯护士,范索普在多伊尔先生的要求下扶着德贝尔福回了房间……
波洛先生经过周密的调查,找到了如下的证据:
01.死者房间的墙上写的字母"j"。(它和杰奎琳?德贝尔福的首字母相同)
02.从河里捞出的女人用的2.2毫米的手枪。后来被证实这就是打伤多伊尔和打死林内特的那把枪。
03.从河里捞出的和枪包在一起的有淡淡粉红色的粗布手帕。
04.从河里捞出的用来包枪的范斯海勒太太的披肩。披肩上有一块被手枪击穿的洞。
05.从死者房间找到的装有红墨水的指甲油瓶。
06.有人看见罗莎莉?奥特伯恩那天晚上案发时曾往海里扔东西。
波洛正在为这些事烦恼的时候,林内特的女仆路易丝?布尔热被人杀死在她的房间中,她的手里握着一张一千法郎的一角,在那之前,她说过:“如果我站在甲板上,如果我当时回头看了,我可能看到凶手。”显然她发现了那个凶手,并向他进行了敲诈,但却被杀死。致她于死命的凶器却是贝斯纳大夫的手术刀……值得庆幸的是,这件凶杀案有一位目击证人,她就是奥特伯恩太太,可是当她正要说出那个凶手时,一颗子弹却射中了她……
最有杀人动机的是德贝尔福小姐,可是那天晚上鲍尔斯小姐整晚守着她,她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如果说是多伊尔先生为了继承林内特的家产而杀死她,可是那天晚上他的脚被枪击中,这点也得到了德国医生贝斯纳的确诊!还有可能做案的就是林内特的律师彭宁顿,因为面对精明的林内特小姐,他知道他财务上的问题是瞒不住的!那个考古学家里凯蒂也不是没有可能,他因为林内特无意中看了他的信而耿耿于怀!对林内特专横的脾气颇有微词的费格森当然也不能排除在外的!还有就是波洛调查出卡纳克号上的水手弗利特伍德因被林内特发现以前曾结过婚,而让她的女仆——一个他非常爱的人和他分手了,会是他吗?
但是,最最重要的就是因为那条丢失的价植五万英镑的项链而使全船的人都不能逃脱被怀疑的命运……
引用这么多文字 实在是无可奈何的无可奈何。
. 当.萨洛美?奥特伯恩太太在被雷斯上校询问时,用的是法语。
于是,在一旁的埃屈尔?波洛先生就不满意了,说:“请用我们都听得懂的语言说话,谢谢!”。
这句话的意蕴是相当深刻的。
马不是法官。也没有学过司法和法律方面的种种知识。
但我知道一点:“用你们俩才懂的语言说话,就是在继续犯罪!”
因此,有一个问题就出现了:犯法,是被道德所允许的吗?犯法,是不被道德所允许的吗?
在列夫?托尔斯泰的长篇小说《复活》中,对簿公堂的聂赫留朵夫公爵和玛丝洛娃的辩论,让我看到了人类的大悲哀。
《复活》在马看来,就是列夫?托尔斯泰自己的惭悔录。
回首今天的中国,在用我们都听不懂的语言说话的桩桩件件案例的审理过程中,我们听到的是顶着国徽的法官和罪该万死的被告人之间的美轮美奂绝轮绝妙的我们都懂不起的“语言”在辩论。
自然,人之常情是可以理解的。“放他一马”,也不是不可以。在江湖,这样做,是英雄、是好汉。但在法律面前,就不能这样做了。
尊敬的检察长先生:您说呢?
马贵毅 12-02-12
在 成都 月光书屋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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