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声在线报道,原(湖南)株洲市房产局原产权处处长尹春燕因受贿罪于日前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尹春燕受贿及非法所得款共计人民币89.1万元、西子花园住房一套(16.9万元)被没收。知法犯法,尹春燕最终倒在“权钱”之上,然而她意识到这一切时已经晚了。在“双规”期间,尹春燕写下了3300多字的悔过书,这份悔过书被一位参与调查此案的株洲市纪委工作人员称为其所见过的处级干部中“文采最好”的。笔者闻讯,感悟良久。尹春燕,这样一位法学硕士,竟如此“贪得无厌,执迷不悟”,今日遭到如此下场,她应知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的古语。尹春燕虽写出了真情实感的悔过书,但是那又能挽回当初犯下的过错吗?否也!
纵观尹春燕的这起案件,她皆因一个“贪”字上!一切皆因权力的“贪欲”,金钱的“贪心”!这两个主要诱因促使她沉沦于对自己人生的迷失,对自己人格的践踏!我们来看她悔过书的一段内容就可知,她悔恨自己的心态!“……人年轻时都是在用加法生活,但是到了一定层次,要学会用减法生活。我现在不仅是心累,而且心里被赎罪、愧疚充满……”。这些说出来,对尹春燕本人是解脱了吗?也并非如此,人生的加减法,谁都要分清楚加减的最后结果,该是减的我们不可加,该加的我们不可减!这也就是要求我们的心理要平衡!不能被周围的金钱、利益、灯红酒绿等等因素所迷惑,只有时常保持一颗平常心,才可以一切从从容容!
尹春燕的结局是让人痛惜的,她在悔过书中还写到:“有两种东西,我们越是时常反复的思索,越是在心中灌注了永远新鲜和不断增长的赞叹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法律。”这是在悔过书的开头,尹春燕引用哲学家康德的一句名言。堂堂一个法学硕士,竟然于法律的威严而不顾,竟耍起小聪明,要知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切怎能逃过法眼?等到真明白后悔的时刻为时已晚矣!
尹春燕的案件给我们了深刻的警示,一个本可以大展才华的年轻干部,竟然被自己的贪念白白葬送了大好前程,纵然有再好的文采,那也不能被法律所特赦!纵然有悔过之心,那也不能帮其回到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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