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贼儿子少年狂我

发表于-2012年02月08日 下午3:29评论-3条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那是一段让人终生难忘的历史,那是一个发生在那疯狂年代里的真实故事。我本想用小说的形式来表述,那样经过文学加工以后的文字或许更能吸引读者的眼球。但是我不想因为任何添枝加叶而影响故事的真实性,不想让心里储存的那段历史有一丝一毫的走样,我做的工作只是把它实实在在地记录下来。

我父亲十岁时就开始给地主当长工,那可不像现在在工厂里打工,不想干了就可以不去,叫做炒老板的鱿鱼。东家见我父亲老实,干活也实在,虽然没有读过书,却学什么会什么,也就一直把他留着,一直干到解放。解放了的父亲仍然没有回老家(因为老家更穷,没有那么多土地来分给穷人),就在他干了几十年活的地方分得了田地房屋,过起了自己当家作主的日子。不久又经人介绍,娶了逃婚来到这里的我娘。也许是年龄偏大,不能生育,于是又抱养了刚生下来三个月、家里兄弟姊妹多而养不起的我。

我母亲为人豪爽,心直口快,却性如烈火,如男儿一般;而父亲却是一个性格温和,与人为善,事事替别人考虑的人。母亲免不了得罪人,父亲就是和事老,回家就免不了争执、吵架。家里的事算不了什么,问题是:这整个村就我们一家人姓胡,本来就生存在夹缝之中,却出了一个路见不平就四面出击的娘。那后来的厄运就是可想而知的了。

那年月,是缺衣少食的年月,人们几乎全生活在半饥饿状态,因此填饱肚子就成了人们的第一要务,粮食在人们眼里也许比黄金还珍贵。谁不偷粮食啊?因为饿啊。只要没人看见,凡是能吃的尽管是没成熟的粮食,都偷。偷到了就饱饱吃一顿,被人发现了的话,就有些惨。当晚生产队就要召开一个社员大会,偷粮食的人就要被“炒麻圆”。所谓“炒麻圆”,就是把年轻力壮的社员组织起来围成一个圆圈,把贼放进圆圈里。这边用力一掌把贼推过去,那边没等贼站立住就又来了一掌,贼又被推到了不知哪个方向,反正各个方向都有人,是不会让贼有喘息和站立的机会的。这样若干回合下来,贼早已是晕头转向,甚至跌撞得鼻青脸肿,爬在地上起不来。到了拉起来又倒下去,再也站不稳的时候,四周的人也累了,这个“游戏”就宣告结束了。那些人缘好一点的、“民愤”不大的可以少炒一会儿,而那些没什么人缘的可就遭罪了。

由于我父亲为人厚道,被全生产队的社员一直推举为粮食保管员。粮食保管员不是什么官,却担负着为全生产队的社员看护、管理粮食的重任。

那是一九七一年五月的一个夜晚发生的事。

那是一个青黄不接的季节。我们生产队由于自然条件还算好,才没有饿死人。即使这样,那些等不及了、即将断顿了的农民早已经盯上了那些即将成熟的胡豆、小麦。队长在他们的苦苦央求之下也只得每天派人去收割一点,晚上给每个人分上一斤半斤的。这些粮食你不能说只用来解决困难户,因为大家都眼睁睁盯着,你能说谁不困难?谁都不干。

就在小麦开始大面积收割,刚刚打出第一场麦子,还没来得及当天就分下去的那个晚上,守夜的社员听到存放粮食的屋里有动静,就点燃了打火机想去看究竟。刚走到那屋门口,忽然从屋里跑出一个人来,守夜的社员吃了一惊,打火机灭了,还没等他反应过来,那人已经夺路而逃,跑进了屋后的还没有收割的小麦地。守夜人这才大喊起来,惊起了远远近近的村里人。等人们陆续赶到现场,点起了火把,进了存放小麦的屋子,发现贼人留下了一条装满小麦的裤子,却没有来得及拿走。

作为粮食保管员,父亲理所当然的应该尽快到现场。可是那段时间,父亲的哮喘病非常严重,那是他年轻时劳累过度而留下的老毛病了。但是他仍然起了床,在母亲的搀扶下一步一喘地赶到了公棚(当地把生产队堆放粮食等公物、社员聚集集会的地方称为公棚),但已经晚了。

母亲把那条裤子攥在了手里,因为她怕别人把裤子换掉。那是一条用当时很流行的化肥口袋布缝制的裤子,很少有人穿。她以为凭这条裤子就一定可以找到贼。可是就在当晚的混乱之中,那条裤子也莫名其妙地失踪了。

第二天,所有的生产队、大队甚至公社的驻队干部都到场了,然而调查来调查去,所有的疑点却都莫名其妙地指向了我父亲:第一,库房的钥匙是我父亲保管,没有人能打开,即使是贼撬开了锁,那么锁一定是坏了。为什么当晚父亲到场把锁找到,捡起来以后还能把它锁上?第二,为什么他们夫妇听到呼叫后那么久才到现场?第三,为什么我母亲要那么迫不及待地将那条裤子拿到手?是不是要想销毁罪证?并且后来还弄丢了那唯一的物证?

最后的处理是召开了社员大会,由大队干部宣布结果,说我父亲虽然有错误,但没有造成即成事实,生产队粮食没有丢失。然而不处罚是不行的,那就从轻发落,赔二十斤小麦了事。当场叫生产队会计开了一张欠条,声明在以后分粮食的时候扣除。我简直想不到,我那善良的父母竟然双手接过了那条子。那年我十七岁,那天我没在学校,而在会场。

听到这里,看到这里,我真的是义愤填膺,热血沸腾。亲爱的父母啊,你们怎么那么糊涂?凭什么啊?凭什么说我们偷粮食了?有什么证据啊?为什么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判定要我们赔粮食啊?我一跃而起,从父亲手里抢过所谓的“欠条”,当众撕得粉碎,然后缓缓扔掉。

我含着眼泪对父亲说:“爸爸,我们不能接这条子,一接下,就等于承认是我们偷粮食了。我们没干,为什么要蒙冤哪?”

父亲的眼睛也湿润了,他无助地说:“我们有啥办法呀?”

我说:“就这办法。”

我想的是:如果我们被定为贼,那么接下来的议程就该是炒我们一家人的麻圆了。我父亲人缘好,又有病,也许可以幸免;我母亲人缘也好吗?最受苦的恐怕就是她了;我当时是学生,事发时又住在学校,也许不会受到太大的牵连。

我的举动、我的话果然震慑了当场的所有人。不管是干部还是群众在一阵目瞪口呆后都仿佛明白过来了,干部只好不了了之地宣布散会。

事情并没有结束。

由于生活紧张村民们丢失个鸡鸭、或自留地里的蔬菜等事故时有发生。失主在骂贼的时候就往往联系着我们骂:“把你个狗日的褡裢子贼,你偷我的东西,你吃了要屙红泄痢哟!……”解放时父亲分地主的一块田叫褡裢子田,又因为那个偷麦子的人用的是裤子,裤子的两只裤腿里装满麦子扛在肩上就像个褡裢,再联系到我家是贼,这些话就骂出来了。愚蠢的村民在这些方面就表现得特别聪明。

要是放在以前,我们受到这样的欺侮,母亲会跳着脚骂回来,甚至还敢大打出手。可现在,明明知道人家影射我们,我们也委屈着,不去搭理。人家就骂得更起劲了:“哪个敢出来答应,就是他。他儿子就是贼儿子,娶了媳妇就是贼媳妇。一家贼,一窝贼……”

有了这贼的名声,我们家的日子就更不好过了。在那个“阶级斗争必须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的年代,地富反坏右五类分子是革命的对象,对他们,是想打就可以打,想斗就可以斗。而对于贼,在人们的心目中就是仅次于他们的第六类了。更有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他们不满意我娘的“蛮横”而恨及我们一家。

有了这贼的名声,本来就不怕搞不垮我家,却因为有了我撕欠条的事而畏忌三分。他们就聚在一起密谋,得出的结论是:要把他家整服帖要先整倒贼儿子。队长当场表态:“我不怕他扯,我要他跟在我屁股后面打一辈子牛屁股。”(这是若干年以后从知情人口里得到的消息)

我那时还在读高中,是我的父母下了狠心让我读的,在我的另一篇文章《造就我一生的人——娘》里已有所表述。要知道,那时全生产队就我一个高中生,这些人能不忌恨吗?

果然,没等到我高中毕业,就在那一年的冬天,生产队的谷仓又一次被贼用钢钎撬开了,丢失粮食无数。生产队和大队干部们稍一合计,不由分说就把我的父母分开拘禁起来,分别由几个民兵看守着,不分昼夜地逼供。

我知道消息已经是三天以后的事了。一个我儿时的伙伴冒着泄密受打击的危险,在学校的教室里找到了我,告诉了详细的经过就匆匆走了。我一听犹如五雷轰顶,我的眼泪马上涌了出来。我哪里还有读书的心思?回到教室里,我一边抹眼泪,一边奋笔疾书,把我所知道的、所想的一股脑写了出来,密密麻麻五大篇。我把我写的东西首先交到我最信任的班主任老师手里,希望他能给我出出主意。老师倒是认真地读了材料,却也束手无策。到公安局报案吧,你的证据比他们的更不足;到法院控诉吧,你这案子又太小,恐怕无人受理。最主要的是,公检法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就被砸烂了,虽然有一个机构摆在那里,可哪里有人在具体办事啊?老师最后无奈地说:“回去看看你爸爸妈妈吧。”

经过几天的折磨,我那体弱多病的老父亲早已疲惫不堪,失去了人形。见我去了,就趁没人,把一根不知从哪里弄来的绳子交给了我。他说他以为再也见不到我了,他已经准备好上吊了。见到我了,他就不吊了。我心稍安,硬撑着没有让眼泪流出来,就告别他去隔得很远的另一个地方看我娘。

娘也没有了平时的豪气,看见我也没有表现出平时见到我的那种喜悦。我和看押她的民兵们打着招呼,并且把娘让到火堆旁让她烤火。我很惊奇,这些人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柴火来烤火,并且是那么大块大块的木料,要知道当时的老百姓连煮几顿饭的柴火都非常难以找到啊。母亲看懂了我的疑惑,忿然地说:“他们把我们家的猪圈拆了!”我心里又是一震:他妈的,太过分了!

我没有去找干部们,倒是他们找到了我,说我是一个读书懂事理的人,然后是一大堆不着边际的话,再然后是又拿出了一张欠条,说叫我们赔一百斤谷子,这事就了了。我没有撕欠条,而是马上在上面签了字。我的父母已经被他们折磨得不行了,得先把他们救出来。

那天晚上,我真的把爸爸妈妈接回了家。这时候,全家团聚了,我们这才在一起抱头痛哭。

老天哪,我们是良民哪,为什么要平白无故地蒙冤哪?老天哪,我们不是贼呀,为什么要背着贼的名气那么生活着呀?老天哪,这不,人人都知道我们不是贼嘛,可我们这“贼皮”还要背到什么时候啊?

真相揭示:

1. 第一次偷盗案的破获是在事隔五年后的一九七五年,那时,我作为高中毕业的回乡知识青年在文盲成堆的地方颇受重用。当时有一个运动叫“一打三反”,我被抽调到大队的工作组里。在审问一个我们生产队的嫌疑分子的时候,他把那天晚上他的作案经过原原本本地讲了出来,并且说,不好意思,这些年来让你们受委屈了。我狠狠地抽了他两皮鞭,说:“这就算是对我们家的报偿吧。”对此事,我没有做任何记录。

2. 第二次被盗纯属一些人为了搞垮我们家而设置的冤案。粮仓里的储备粮确实被担走不少,但那是队长通知了所有大小干部带着箩筐一担担挑回他们各自的家里去了。这是事隔二十多年以后 ,在我早已不愿意提及此事的时候,他们中的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子女、孙子的读书问题需要我帮忙,我帮他们了,并请他们喝酒。他们便将当年的事和盘托出,我一笑置之。

2012.2.8.完成于深圳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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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梦海晴空点评:

特殊的年代里往往发生很多令人措手不及的事情,包括冤案。
一辈子背负“贼名”是很可耻的一件事情,这种罪名还是强加的
这种耻辱更令人终生难忘,值得庆幸的是,清者自清,
时间会证明一切,事实最终还是摆在了眼前,事过境迁,只能一笑而过了。

文章评论共[3]个
绍庆-评论

晚上来阅读朋友佳作,看看朋友,向朋友问好!(:012)(:012)at:2012年02月08日 晚上7:56

文清-评论

夜静了,来看望朋友,晚安,好梦!at:2012年02月08日 晚上10:27

少年狂我-评论

感谢老师们、朋友们光临。at:2012年02月09日 早上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