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寂寞之毒天涯断浪

发表于-2012年02月06日 晚上9:42评论-2条

忍受了那么多年,每天都是在煎熬中度过,吴欢感到自己从来没有过的孤独和寂寞,在这场克制与欲望的较量中,他开始渐渐向后者低头了,就像正义与乱世的抗衡,真理与世道的章显,他知道只有顺应时势才能活下去,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嘛。

在那些孤独和寂寞的日子里,全世界他是他一个人的英雄,一个人的世界是可悲的,他体会到了高处不胜寒的悲凉。所有人都知道,欲望是寂寞的幕后策划者,孤独是寂寞的帮凶,那是真的。

后来,出于对孤独和寂寞的威胁,他终于向夜晚写下了体面的妥协书,从此,他宁愿回到腐糜的世界来做众多狗熊中的一个,也不愿回到一个人的世界做一个人的英雄,于是,他抛弃了所有做人做事的原则和底线,于是,他听从了欲望的指使,像大多数人一样,最后成了欲望的奴隶和傀儡。

后来发生的一切,都足以证明他终究只是个像大多数一样的俗人罢了,所谓的伟大和高尚者,那只是从糜烂发霉的人心中长出的几朵奇葩罢了,他绝不会是其中一个。

昨晚星光灿烂,是个花前夜下的好月夜,吴欢一个人呆在自己的蜗居看黄片,睡觉时他忍不住又手yin了,在那几个黄片的鞭策和酝酿下,他像往常一样射了很多,那些百粘粘的液体把他的内裤都湿了一片,夜夜拉弓引箭,这让他不得不为此每月多准备几包洗衣粉而付出额外的费用。

吴欢离开方晴有两年了,孤独和寂寞在也在他心里恣意疯长了两年,两年后,孤独和寂寞在他身上结出灿烂如花的欲望来,坚硬无比,绚烂如虹。

七百多个夜晚,如果把每个夜晚从他身体里射出的那些白色液体聚集到一起,恐怕也有一脸盆之多了,有时候吴欢会这样想,要是方晴还在身边,把那一脸盆的白色液体输向她的身体,那她该能享受好几年的年轻和漂亮啊,或许还能为我生出一百个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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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个没有心思的人,所以我大概猜得出,方晴是吴欢心中的一个秘密。我和吴欢关系很好,别人都这么认为,平时我们在工作中无话不谈,这到是事实,可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只有我们彼此心知肚明,我们之间就像存在着一条看不见的界限,聪明的我们谁也没有越过那条触犯彼此国界的三八线,谁都知道,求同存异是两国交往的原则嘛。

关于吴欢过去的事情,他一向对我守口如瓶,之字未提。同样,对于我的某些秘密,我也同样对他讳莫如深,我们从来没有交过心,如果别人认为我们关系非常好,那只是因为我们臭味相投罢了。

我觉得,那个名字应该是真的,即便我从来没听过有姓“方”的。

平时我们在外面跑,中午吃饭我俩常常换着请客,很多次吴欢从钱包拿钱买单的时候,我看到它里面夹有一张小小的头像,是个相貌清秀的女孩子,她微微笑着,头上留有一头齐肩的短发,看上去很清纯,每次不经意看到那张小小的照片我都会想,那个女孩子会不会是他女朋友呢?却是从没听他说起过的,更是没有在我们的生活圈子里见到过的。

有次我们在工地上买水喝,他打开钱包拿钱,里面那女孩再次向我发出诱人的微笑,我实在忍不住,就问他那女孩是不是他女朋友,他沉默,我以为他是默认,就继续问他那女孩是哪里的,他赶紧用别的事情来转移我的话题,还洋装笑容对我发飑说:“关你鸟事!”

从那以后我开始明白,那女孩是我们交往的禁区。

后来有天晚上我们和公司那个烂女人去酒吧喝酒,吴欢喝醉了,他斜着身子躺在沙发上,我知道他就那点鸡酒量,正好我看到他的钱包掉在沙发上,出于对他们的好奇,或是出与对那个女孩子的好奇吧,我过去把他的钱包打开来,把里面那张照片拿在手里,用双眼仔细汲取里面里的精华,是个美人,我看到照片背面写有几个字:爱你永远,方晴。

我知道吴欢是个什么样的男人,我了解他就像了解我自己一样,他是个有色心没色胆的委琐的耗子,我是个有色心有色胆,也有色相的色狼。

女人对他来说,是拿来爱的,而对我来说,女人是拿来做的,说到这里,大家已经知道,女人就是我们的共同兴趣和爱好,也是我们的共同语言,不同的是,他在我面前谈女人,谈男人要如何去爱一个女人,如何才能赢得女人的芳心和爱,如何让女人为你付出一切,尽说些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废话。

我在他面前谈女人,谈我如何做女人,谈我如何让女人达到高[chao]一百次,谈我如何坚持一小时还金枪不倒,我不开玩笑,真的,那些全是这三十年来的我和每个女人的床上史,都是我值得炫耀的过去,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但我也并不承认我是什么英雄,去他的英雄,英雄还没我这般自在呢。

吴欢是个单身汉,我是个有老婆的人,去年老婆给我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老婆是我的一半,儿子是我的一切,我每天辛苦工作,累死累活都是为了给他们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我爱他们胜过爱我自己,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也无法禁止一个人,他若爱他的家人就不能在外面找女人,至于道德嘛,去他的道德,这本就是一个乱了套的世界,道德早已被世人遗忘在了古代。

我不想因为女人的事情而破坏了我的家庭,所以为了家庭的稳固着想,我在外面找女人有个原则,就是一y*情,没有这样的艳遇我就去找小姐,绝对不找情人,更不包二奶,因为养情人和二奶是个耗时耗力的长期工程,时间长了没新鲜感不说,有可能哪天不小心还会被老婆发觉了去,到时候够我收拾,所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嘛,所以我坚决不做那种蠢事。

至于防范老婆那边的安全工作嘛,这点我自信还是做得比较到位的,我的工作性质决定了我整天要在外面跑,有时候还要去外地出差,每个月饭店和酒桌上的各种应酬更是络绎不绝。

我和老婆在一起四年了,未婚同居三年,那三年她从来没有怀疑我在外面做过什么不正当的事情,我说出差就是出差,加班就是加班,结婚这一年来,她更没怀疑过我什么,有时候,她的无知无觉竟让我有种满足的成就感。

老婆是米饭,每顿都要吃,小姐是配菜,要换着吃,光吃米饭乏死人,光吃配菜咸死人,所以,配菜和米饭要一起吃。

以前我和老婆未婚同居那会,基本上我每隔半月就要在外面找一次女人,结婚以后,不知道是白天工作累了还是老了一岁的缘故,不想要那么多了,每月找一次就能满足。

每月发工资的当天,我回去把工资分文不少的交给老婆,以此证明我对她的爱分文不少,她不知道,我在外面还有外汇收入,这是我一个人的秘密,就那点工资来说,也刚好够儿子的奶粉钱和家里的各项开支。

吴欢还没来之前,公司总共有六个人,老板基本上不来公司,每月只在发工资那天看到他老婆穿金戴银的来一趟,发完工资就消失不见,所以在我们心里公司就像没那两个人似的。

公司里六个人中有五个男的,一个女的,五个男人中有一个是总经理沈金,他管另外四个,那四个是分别是:安装主管唐君,保养主管高远,业务主管任飞,我担任维修主管,我们四个人各有所好,唐君好赌,高远好酒,任飞好玩,我有两大爱好,一是酒,二是女人,虽然高远和我都好酒,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几乎不在一起喝酒,除了对外的应酬。

为了给自己一个好听的职称,我们都把自己称为主管,反正下面没人嘛,我们都是自己一个人的主管,王梅也跟着我们一起,她把自己称为主任,让我们都叫他王主任,据她的说法是,主任要比主管高一个层次,所以我们都得听她指使,其实她就是公司的一文员,她就是我们五根草中的那朵红花,在公司里,我们都叫她王主任,暗地里,认识她的人都叫她烂人,骚货,我们都知道她有什么爱好,就像她知道我们每个人都有什么爱好一样,她的爱好就是投沈金的所好。

后来公司业务扩大,我的工作量也相应增大,让我一个人有些跑不过来,在我多次的呐喊声中,沈老大终于决定给我招一个徒弟,吴欢就是这样来到公司的。之前公司的人都是上班在一起,下班后各玩各的,由于吴欢的到来,每天下班后,我多了一个志同道合的盟友,你非要说是臭味相投,狼狈为奸,也可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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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伊楠儿
☆ 编辑点评 ☆
伊楠儿点评:

寂寞是毒药,它让人脑残,它让人毒瘾爆发,它是一根导火线。让许多人容易毒发,并不是所以的人都能奈何得了的。问好作者,欣赏。

文章评论共[2]个
月下的清辉-评论

欢迎天涯断浪坐客小说版,并为小说版送来好文。早上好。at:2012年02月07日 早上8:22

绍庆-评论

拜读佳作,早上好!(:012)(:012)(:012)at:2012年02月07日 早上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