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楔子
很久以后,我站在开往漠北的火车站台上问恩离,如果当初的当初,先对你笑的人是我,你会不会答应我跟着你,天涯海角。
轰隆隆的车响,盖过一声胜一声的探问。终究,关于孰先孰后的定论,成了未知。
二 南京,恩离。
彼时,2002年,我在南京。不曾想过有那么一天,站在恩离身边,被他向众人介绍的女子会是我。尽管我知,自己只是他藉伤的稻草。如同他习惯叫我樱桃一样。还是宁肯委屈着,不舍离去。
一路凉风飕飕。我刚去发型屋把头发染成了紫色。恩离喜欢的颜色,我总是极尽所能讨得他的欢心。
回家。恩离仍旧埋在电脑前,抬了一眼又低下头去,你的头发糟透了,为什么总是不能把自己弄得正常点?
辛苦一番,依然得不着称赞。你看,这就是爱与不爱的差别。江恩离,他不爱我。
楼下的傻姑又在哭了。她总是很准时在南京下午六点正,开始嘤嘤的哭。邻居议论说她脑神经有问题。但我觉得,她并不傻。一个傻子,是不会对时间有概念的。这个细节,除了我和恩离,没人注意到。
有时候我想,自己与恩离其实是同一类人,太过于了解,原本不该有交点。只是我那么放不下他,我放不下他。
我总以为自己可以拯救与被拯救。
二 季朗
南京,其实只是我喜欢的城市。我来,恩离便来,没想,季朗也跟了来。恩离来,是因为他承担不起伤痛,便藉着我,让他装得坚强。而季朗,谁都不知道,他又是何苦。
他抛弃北京的舒适,跟着我和恩离,奔波辗转。我对季朗说,你要是受不了苦,就快回北京去。那才是你该呆的地方。
他抹了把头发,故意绷起脸,你可别小瞧我,我会挣很多钱,让你们不用那么辛苦。
他说话喜欢脸红。是叛逆却又羞涩的男人。心地良善。
后来,他就真的去酒吧做歌手。他说那样可以自由点,赚的钱也比较多。白天还可以替我照顾恩离。
有时是心疼的。他毕竟比我还小。本可以在北京继续读书,然后按家人的意愿出国,他的前途一片光明,没必要跟着我们受累。
他听不进去。他最反感我说他年龄小。言谈像个大人般。劝得多了,就干脆任由他。
三 恩离
我人生中的第二个本命年。恩离买来红玫瑰。对我尽说些感激之话。他不懂,我并不需要谢谢,抱歉之类。女人要的总是很简单。
不过,他又忘了,我不喜欢红玫瑰。爱这种艳丽玫瑰的是樱桃。
他总是容易忘记。常把季朗当作他表弟,把南京当成北京。却惟独记得北京后海那条湖。他说湖水很蓝,有穿桃红色裙子的女生,站在那里吃冰淇淋。
他说,樱桃,为什么你现在不爱穿桃红色呢?
他一直唤我樱桃。
到南京后,我习惯到便利商店买一盒廉价荔枝味冰淇淋,站在人海中,把它们吃完。我习惯任何事,独自完成,独自承担。
带季朗去医院。复查结果说他的病越来越严重。需要尽快入院动手术。可是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我白天工作,晚上写字,时间排满,也无法快速赚到一笔十万块的手术费。
很长一段时间,我陷入到金钱的窘迫里。像只无头苍蝇,四处借钱。愿意借的人,少之又少。
四 季朗
季朗拿一张卡给我。告诉我密码。他说,这张卡里有十万块,是朝我爸借的。
两年前他放弃家里安排,执意来南京时,便与他爸争执,再也不会拿家里一分钱。绝对不会。曾经的信誓旦旦,也终于为了我们,把它击得粉碎。
那一刻,我像个孩子般崩溃。堤塌泪陷。
他说,你哭起来难看死了,以后不要随便在一个男人面前哭。我只是希望我的哥们快点好起来。可不是为了看你哭。
我懂季朗的心思。包括恩离,他也懂。只是谁都不说。不过,后来,我才知道,我们都错了。
我们是在一条起跑线上奔赴的孩子,得不着救赎,便把自己的生活,弄得狼狈不堪。且喜且伤且忧愁。统统都是生活的全部。
五 恩离
那天,是西洋人的圣诞节。南京始终没有下雪。我多么怀念那些与恩离在北京看雪的日子。那时,我们纯粹而简单,我说雪是白色的,落在地面上,听得到声音。樱桃说雪是红色,热烈奔放。
惟独季朗说雪是深蓝色,泛出幽深的光。
也许千张笑容中,总会有一张脸,藏了千世愁万世哀,如同季朗。他从小便爱与恩离混在一块。看他快乐就开心,看他伤心便难过。
很久后,我们才知道,季朗的哀与愁,在恩离那里,早已城池全倾,荒芜成海。
恩离的手术很成功。白色床单,白色墙壁的屋子。季朗与我,各立一侧。眼里,满满的担忧。
你总算无事。我说着说着,就哭了。
我敢发誓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在意这个男人。短短七小时的手术里,我的手指上,满是暗红的淤痕。
他睁眼的第一件事,是向我求婚。
无需考虑,便点头。这是我一开始就有的想法。只因自知樱桃横旦在我们中间,便不敢奢望。我很高兴看到江恩离,能彻底放下与樱桃的前尘事。
那天,我看到季朗躲在角落。然后,他慢慢蹲下身,弯起手臂。
谁都没能看到,一个忧伤的酒吧歌手,会面朝洁白墙壁哭泣。
我看到了。
六 只需一个试探,便毁灭掉所有表象。
2004年5月下午6点的南京。我搬家。理由很简单,我和恩离分手。分手的理由也很简单,他爱的人,回来了。
那天,傻姑居然没有哭。她只是坐在门前看搬运的人,在楼道里进进出出,表情漠然。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之前,傻姑收到过一封信。据送信的邮递员大叔说,信封上还飘着大洋彼岸尚未褪尽的海风气息。
她爱了一生的男人,病死异国。信是男人临终前,让他后来妻子寄的。
等到尽头,依然不得归宿。她爱的男人,临失踪前一天,对她说,如若六点前我不回来,就不要再等。后来,傻姑等了无数个六点。总是坚信某个六点钟,男人会回来。所以,每个六点过后,她便在绝望中哭泣。
后来的后来,傻姑就疯了。被关进当地疯人院。
那时,樱桃伤得体无完肤,方知恩离的诸多好,她寻到南京来。
季朗为我寻得住所。作暂时之用。我说,我会很快离开这里,你们要安好。他笑,四人中,注定只有两人安好。谁都不能成全我。
我说,季朗,要是你爱我,就娶我吧。我讨厌了等待,讨厌了爱一个人的滋味。
他说,你还是不明白我。
我怎么不明白,你要是不爱我,不会从北京寻来南京,不会看着我爱恩离那么辛苦便难过。我们认识十年,没有谁比我更了解你。
可是,我爱恩离。
短短六字,惊天动地。我脑子飞速运转,搜罗往事里关于此消息的蛛丝蚂迹。然后,面色慢慢钝静下来。因为我开始相信了,他讲的事实。
他为我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恩离。为他来到南京,为他而对我好。他对恩离的爱,不逊于世间任何男女情。只是,他也明白,这样的感情,终究不能遁形于世。便收装起来,只要恩离快乐,他就开心。
七 谁是樱桃,谁是云裳。
我决定找一个出口,逃离。
数天后,我踏上去往敦煌的火车。一路西行。空气干燥。远处的山上,灌木丛生。我知所有甘愿,只是我的一厢情愿,而我回不了头。我只能朝前走,一直走。
跟我一起逃跑的,还有樱桃。
谁都不知道,我的孪生妹妹樱桃,曾躲在北京乡下的某间小屋里,面色安静的睡去。没有再醒。母亲的遗传疾患,传给了她。
多年前,我和樱桃只有六岁时,母亲便离开。我只记得她的皮肤上,满是红斑。后来,她就安静如同蝴蝶飞走。父亲带我们去医院检查身体。如医生所料,遗传基因,会传给子女。发病短则几年,长则数十年。幸运的人,是我。
20岁时,樱桃的手臂开始出现一些规则不一的斑点,患病的前兆。那晚,她站在我床边,无助如同孩童。她说,姐姐,医生诊断结果,已证实我时日无多。可是,我不甘心。我拥有得太少。她说,姐姐,你要帮我。即然我不能做到让季朗爱我,那么,起码,可以令他因遗憾而记住我。
于是,替樱桃散布有了英俊男友消息的人,便是我。这在四人圈子里,不多不少,激起适当的涟漪。我静观季朗脸色,他毫不心伤。
这却是,樱桃与我,不曾预料的情节。
数月后,白布终阻隔掉,我们之间,所有的所有。
季朗与恩离,还一直以为,樱桃是与那个英俊男子,奔赴到爱情的江湖里去了。
从此,音讯全无。
十年前。
樱桃与我,就像一面墙上的正反两面,清清楚楚的写着斑点与暗伤。我们是孪生姐妹。很少有人能把我们区别出来。因为这样,在学校时,我们总是错收情书。写给樱桃的情书递给了我,写给我的情书,递给樱桃。她好动,我爱静。
季朗是转校来的男生。很是羞涩。抬起头时,始终不敢与人对视。
樱桃却与我发誓,季朗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男生。
空气中,散发出暗蓝与桂花的混香。季朗走过,她就扬起脸来笑。走在季朗旁边的男生,会回以樱桃一个微笑。一来二往,我们便熟悉。
周未,常约到后海边玩。那时的后海,远没有现在这么干净。没有这么商业化,没有遍地的酒吧。不过是条平常的小湖。
我们讲些烂熟于心的童话。常常是樱桃睡着了,恩离在讲,我和季朗很认真的听。《小王子》是恩离每天必讲的故事。
樱桃很任性,冬天时她会要恩离去买雪糕,旨在让季朗知道,她爱草莓味的冰淇淋。于是,恩离跑遍大半个北京城,去买她爱吃的草莓雪糕。脸冻得发紫回来,却傻傻的对着樱桃笑。樱桃拿了雪糕,吃不到两口,嫌冻,又扔掉。跑到季朗面前,让他去买。季朗骂她无聊。便走开去。
这么清楚的暗示,只有季朗感觉不到。时光飞逝,没有谁会等着看俗世结局。
樱桃以为,这样便能让季朗记住一生。可是,她不会知道,痛的人,难过的人,把她放在心上的人,是恩离,只是江恩离。这,也是爱与不爱的差别。
从此,后海再也没有我们的四人行。
开始讲《小王子》的人是我。睡觉的人,则是恩离。
总有一个人在地球的另一端守护他的天使。如果他没有等到,不是因为天使消失了,而是他始终没有亲口告诉那个天使,他是为她才守侯。
也许,很多的爱,便是在朝阳中泯尽,在羞涩中错失。
当然,上面的话,是我自己加上去的。我不明白,季朗为何那么不解樱桃的风情。
直到多年后,季朗在南京告知真相,我才恍然大悟,小王子要等的人,终不是我们预料的结局。
而生活,依然在继续。
八 故事的结局
我不过一个试探,想证明给自己看,江恩离是否真的卸下所有对樱桃的爱。于是,装成她的样子,装成从北京而来。装成被情所伤,装成对他难忘。并在之前以云裳的口吻告诉他,我妹妹马上会来南京。
他丝毫不怀疑。他完全被高兴冲昏了头。
于是,理所当然,我的证明成功了。而我的爱情,却灰头灰脸的失败。
八月,我开始在敦煌干涩大地上,用树枝描摩很多人的样子。我怕我会忘记。节庆时,我穿少数族服饰跟她们一起载歌载舞,有当地汉子,用淳朴歌声来探得我心。
我只是微笑。我已关上一种叫感情的门。彼时,我的头发又回复到多年前的直发,黑色。妆容素淡。
我开始爱上抽一种叫骆驼的香烟。
每晚临睡前,会对着墙壁给自己讲一遍《小王子》。然后,写些凄凉艳丽的故事。夜半无聊,找人把风月演到顶端。博客上清清楚楚的烙着寂寞与相思。
只是突然一天的晨醒,我想很勇敢的告诉恩离,那个染紫色头发,爱吃糖果的女孩,她最爱是黑发。那个突兀从北京到南京来的樱桃,她是林云裳。而我亲爱的妹妹樱桃,她只活到二十岁,也永远只爱过一个叫蓝季朗的男生。
所以,即便小王子守护天使一生,也终是枉然。爱,不是等待,也不是替代。也许,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明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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