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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何时休?四大名捕

发表于-2012年02月05日 晚上8:55评论-16条

《四大名捕有话说》——“刑讯逼供”何时休?

登场人物——主持人:笑笑小姐 嘉宾:四大名捕

笑笑小姐:公诉人称,2011年6月21日10时,盐城市响水县公安局原副局长、城东派出所原所长陈进兵,签字同意两名民警将涉嫌盗窃罪的戴某从响水镇派出所带到看守所进行“特讯”。当晚,戴某遭到两名民警和一名联防队员“悬挂、脚踢、殴打”等刑讯逼供后,身体出现异常,被送往响水县人民医院后不治身亡。 名捕怎么看待此事?

四大名捕:在古装断案剧里经常看到一些被屈打成招的故事,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被“刑讯逼供”的例子,造成了许多“冤假错案”,比如文革的许多“冤假错案”,当今的赵作海案等等。国家也三令五申严禁刑讯逼供。但这种事情却屡禁不止,有的是变相的“刑讯逼供”,比如搞车轮战,不让嫌犯休息,就是所谓的“疲劳战术”,比如用恐吓的手段等等;有的是直接的“刑讯逼供”,就是使用各种“酷刑”,对犯人殴打悬挂等等非法手段,让犯人在极端痛苦的情况下不得不“签字画押”。这个盐城的案件就是后面的这种情况,严刑拷打至嫌犯死亡。这是一起严重的“执法犯法”、“知法犯法”的刑事案件,你看报道里有“两名民警和一名联防人员”,意思就是说进行“严刑逼供”的有一个是“联防人员”,就是说不是派出所的正式职工,也就是说是“临时工”干的,这就是他们在为“卸责”打下的伏笔,就是有什么问题,与我派出所无关,是“临时工”干的。

笑笑小姐:陈进兵获悉后,当天向响水县公安局领导汇报。县公安局安排刑警大队法医对死者进行尸检发现,其四肢、手腕有伤,下肢大腿处有皮下出血状况,认为是钝器外力所致。22日凌晨,响水县公安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如何处理戴某非正常死亡事件。 名捕。

四大名捕:你看,连刑警大队法医的尸检结果也证明,这个嫌犯完全是被打死的,他的四肢手腕都有伤,大腿处是钝器击打所致皮下出血,完全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把人给打死了。

笑笑小姐:随后,陈进兵等人和死者妻子陈某等家属协商,陈某索赔200万元,警方答应尽量筹款,并起草了一份死者家属承诺书。承诺书以死者亲属的名义,不要求尸检,要求立即火化尸体。 死者妻子陈某收下178万元赔款后,在承诺书上签了字。名捕。

四大名捕:以高额赔款来诱导死者家属,让他们尽快火化尸体,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毁尸灭迹”,消灭证据,以减轻他们的“罪行”。很多类似的案子都是这样的“潜规则”,只要出了钱,就急急忙忙火化尸体,到时“真相”就被掩盖住了,坏人也可以减轻罪责,甚至可以逍遥法外。这种处理方法也是那些执法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去顶风犯案,明目张胆地刑讯逼供的一个原因。

笑笑小姐: 火化过程中,护士给死者穿衣时,也接到县公安局法医“不准火化尸体”的电话通知,便将尸体推回了冷藏箱内。城东派出所教导员打电话将此事告诉了陈进兵。陈进兵向法医询问,法医说:“是局长王晓静不让火化的。”但陈进兵仍然让城东派出所教导员出示火化证明,火化了戴某的尸体。此后,陈进兵又让城东派出所人员为死者家属支付了火化费等费用,将刑讯逼供案的证据销毁。名捕。

四大名捕:陈进兵敢于火化尸体,就是要销毁证据,这样做的目的,对他本人以及那几个进行“刑讯逼供”的人员以及整个公安系统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可以减小外界对公安系统的质疑,所以这个陈进兵敢于顶风火化尸体,肯定是得到了某些领导的暗示了的,不然他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也没有那么大的能量。什么局长打电话说不让火化尸体,都是些屁话,只是为了“欲盖弥彰”而已。

笑笑小姐:陈进兵说,此前所有的供认均不是他的本意,是因他遭到检察机关的刑讯逼供,不得已才写下的。 陈进兵还称,他在接受市检察院工作人员讯问时,曾被用椅子殴打双腿,弄伤大拇指,并长期得不到休息。此外,陈进兵称,他还遭到诱供,有检察官对其表示,只要他乖乖配合,就不会出大事。 名捕。

四大名捕:这就叫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就叫“狗咬狗,一嘴毛”,这就叫“报应”。你当初“刑讯逼供”别人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别人的感受?有没有感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是那么的无耻?现在遭到报应了吧!正好做一个“换位思考”!让你也尝尝被“刑讯逼供”的滋味。

笑笑小姐:据了解,对戴某进行刑讯逼供的两名民警此前已被判刑,分别是1年和2年有期徒刑。 名捕。

四大名捕:判刑太轻!对于这样恶劣的刑事案件,屈打致死,应该判他们死刑!判刑如此轻,对他们起不到威吓的作用,违法犯罪的成本太低,所以起不到“以禁效尤”的作用,他们的胆子会越来越大,以后这样的事情也会层出不穷。

笑笑小姐:陈进兵的辩护律师认为,陈进兵的行为是响水县公安局2011年6月22日凌晨党组扩大会议的决定,责任不应由其一人承担。陈进兵的姐夫表示,陈进兵很可能是“替罪羊”。据了解,响水县公安局局长王晓静不久前被调离。名捕。

四大名捕:陈进兵的行为虽然是执行任务,但他的行为属于从犯,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个律师的辩护根本就是为了摆脱他的犯罪事实。对公安局长的处理也太轻,只是调离,这根本就没有什么意义,根本惩治不了这种“社会弊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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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哭泣在心精华:何音
☆ 编辑点评 ☆
哭泣在心点评:

行文流畅,语言诙谐有力,寓意深刻,形象生动,展现了现实和社会的弊端,犀利富有内涵!

文章评论共[16]个
天龙飞天-评论

以高额赔款来导死者家属,让他们尽快火化尸体,目的很清楚,就是要“毁尸灭迹”,消灭证据,以减轻他们的“罪行”。很多类似的案子都是这样的“潜规则”,只要出了钱,就急急忙忙火化尸体,到时“真相”就被掩盖住了,坏人也可以减轻罪责,甚至可以逍遥法外。这种理方法也是那些执法者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去顶风犯案,明目张胆地刑讯逼供的一个原因。本篇善于化“普通”为“神奇”,敢于抨击“社会弊端”,嘉许,称赞!元宵节快乐!at:2012年02月06日 凌晨2:21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朋友!请茶! at:2012年02月06日 上午10:44

绍庆-评论

品尝元宵,欣赏佳作,别有一番心情,祝福你元宵节快乐。(:012)(:012)(:012)at:2012年02月06日 清晨7:43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绍庆大哥,元宵节快乐! at:2012年02月06日 上午10:44

哭泣在心-评论

(:012)(:012)at:2012年02月06日 上午11:48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朋友,元宵节快乐! at:2012年02月06日 中午12:06

心无垠-评论

(:003)(:014)(:029)用刑“过度”已经屡见不鲜了~~~法治社会决不能容忍的~~~抨击得很好,值得深思和借鉴!佳作,赞一个了名捕兄弟!元宵节快乐哦~~(:012)(:011)at:2012年02月06日 中午1:20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姐姐!元宵节快乐! at:2012年02月06日 中午1:29

殊异-评论

欣赏佳作,问好,元宵快乐!at:2012年02月06日 下午3:48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朋友!元宵节快乐! at:2012年02月06日 下午3:49

枫叶六号-评论

致四大名捕编辑:近日在家写点东西,闲时上上这里网站。对一些杂文谈了一些拙见。看了你的一些点评,略有微词。提醒你注意编辑的身份和提高一下文学功底水准。另外对你警示一下做人的底线。编辑一般作者是不敢批评的,更不要说和你理论了。这样就造成了你的虚荣自大,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半瓶子醋。你最近错在哪了呢?本人敢指出来,我想你该谢谢我,因为别人不敢或不好意思说。今天多说几句:第一,看了你的一些评语让人感觉是这里还在进行“文革”,竟然还有人到处写那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大标语!而且刷标语的竟然是位编辑!(详见你对《实名制成为特权体制下新掠夺方式》,你主评还不够嘛,最后还竟然挂出了一幅“文革”标语!)第二,第二,你竟然连一般的嬉笑怒骂都不懂,有你那样码的吗?那是气急败坏,是歇斯底里,说严重点就是泼妇骂街,还玩什么高深?(详见你的《孔庆东才是狗》等文章。即使孔庆东是狗,你跟着一起汪汪汪,还美其名曰:‘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真让人…)第三,有如此功底的你和那位“笑笑”小姐卖弄嘴皮功夫,还自以为得意。告诉你,编辑大人,我最近是没有工夫,有功夫一定会扒下你那虚假的外衣,让你无地自容!别人不敢,我敢!因为,这世界上连一个满口脏话的编辑都不敢得罪,我有什么理由,凭什么能耐去在刊物上针砭时弊!at:2012年02月14日 早上9:14

四大名捕-回复我当然知道世上有“半瓶子醋”!我觉得有些人就是!只是没有给她当面指出而已!什么叫“文革”?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孔庆东的思维逻辑就是文革思维!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就是有能耐?在中国这个特色的社会里,能上刊物的都是些什么文章?没水准的才能上刊物!人家孔庆东还是北大教授呢,他一样没文化,一样没水准! at:2012年02月14日 上午11:58

东洲一道泉-评论

嬉笑怒骂,皆成文章。支持!at:2012年02月15日 早上9:25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朋友!请茶! at:2012年02月18日 中午12:57

冷月剑客-评论

四大名捕,正义at:2012年04月13日 上午11:54

四大名捕-回复问好朋友! at:2012年04月14日 上午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