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献英是我的好大姐。她走了,但不算安乐寿终,是深受疾病的折磨而死的,虽然她活了七十五岁。在她走前,她特别告诫她的儿女们,一定要把消息告诉我。我接到电话马上去了,去送了她最后一程。
我认识她将近四十年了。
那时候,她是日兴区妇女主任,是我们大队(那时不叫村,叫大队)的住队干部,兼任我们大队党支部副书记。我,一个刚高中毕业,回家劳动的回乡知识青年。我那时血气方刚,看不惯生产队和大队干部的一些诸如请客送礼、吃吃喝喝、多吃多占、损公肥私等不良现象,和几个义气相投的青年人经常议论,我们不像其他群众那样在背后痛骂他们、诅咒他们,我们想当面揭穿他们,却苦于投诉无门。当徐大姐住到我们大队的时候,我们找机会接触了几次,发现徐大姐是一个“清官”。我们有了这样的初步认定以后非常高兴,就约了一个时间,把她请到了我们生产队,由她主持召开了一次“生产队干部扩大会议”,我们几个小青年被“扩大”进去了。在那次会上,我们几个面对面地揭发干部们的“罪行”,我们不是用口述,而是宣读我们事先写好的五篇“小评论”(读过高中,学了点鲁迅笔法,算是第一次用到实战中)。其结果是:我们很解气,而干部们却受不了了,在我们的攻击之下,他们一个个全像泄了气的皮球蔫了,纷纷向上级提出不干了,撂挑子了。
我们几个本来就没有夺干部们的权并取而代之的意图,只不过是想为群众出一出胸中的闷气,让干部们的不良行为能有所收敛。其实,当时干部们那些歪风邪气在以后看来根本算不了什么,确实是微不足道。然而在那个物质、经济极其匮乏的年代,生产队里的一分钱、一粒米、一颗豆、一根稻草,在群众眼里那都是大家的,每个社员都有一份的。你是干部,你多拿了一分钱,你多吃了一口饭,你多占了一粒粮,全体社员的几百双眼睛都会直勾勾地看着你。那么,小事就不再是小事,而是天大的事。
我们的“小评论”得到上级领导的认可,我们就特别高兴。我也因此受到徐大姐的特别器重。但却受到了干部们的打击报复,甚至差一点因此废掉我的一生。徐大姐想培养我入党,干部们以我的家庭背景复杂为由加以拒绝;徐大姐提出在大队里给我安排一定的工作,以充分发挥我的才干,干部们说我野心太大,实际是怕我压过了他们;刚建立的日兴中学缺老师,中学领导知道我的底细,要请我去当代课老师,大队坚决不让。徐大姐为我据理力争,甚至在乡政府里和我们的支部书记大吵了一场。后来由于粮食问题得不到解决(代课教师还得在生产队分粮食,正式教师才叫吃国家粮),徐大姐怕我以后麻烦更大,才没有和他们继续争下去。直到一九七七年,邓小平同志主持中央工作,第一次改革招生制度,我才在仪陇县两千八百多名考生考取二十七人的情况下进入大学学习。徐大姐这时才对我放了心。
我们那时年轻,只凭一时气盛,哪考虑严重的后果。倒是徐大姐为我操了不少心。这使我一生永远记住了她。
徐大姐的丈夫邱子明那时是县农机局的人事科长,应该说是一个很管事的官。局里一名职工出车祸死了,当时还有子女顶班的政策。可那名职工的家属由于身在偏远的农村,不懂政策,就没有向局里提出这个要求。邱科长找到那职工家属,了解到他们家里确实困难,就把那职工的儿子安排到了农机局上班,那位家属千恩万谢,邱科长却不收人家一分钱的谢礼。过年了,那家实在过意不去,母子俩捉了家养的一只大公鸡,专程来感谢邱科长。邱科长夫妇坚决不收,说要收下鸡就一定要负钱,结果给母子俩拿了五十块钱。而按当时的市价,这只母鸡价值是四十八元,母子俩是流着感激的眼泪离开徐大姐家的。我也是去看望徐大姐,亲眼目睹了那一幕。徐大姐对我说:“这种事很多,如果我们要收受这些礼物的话,哪里仅只这些,我们家恐怕早就发财了。”
我深有感触。这件事终身铭刻在我的脑子里了。在当今社会,这样的共[chan*]党的干部是太少了。这不是文学作品里的形象,而是生活中实实在在的人。从那以后,我年年都至少要到徐大姐家去一次,喝一顿酒,感受一次徐大姐夫妇的正气。
如今徐大姐走了,她的精神却永远留在了我心中。
徐大姐,你一路走好。
2009.12.3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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