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0年11月11日,经过在海上66天漂泊之后,“五月花号”大帆船向陆地靠近。船上有102名乘客。他们的目的地本是哈德孙河口地区,但是由于海上风浪险恶,他们错过了目标,于是就在科德角外普罗温斯顿港抛锚。由于已是深秋季节,他们决定就在那儿登陆,不再继续航行。为了建立一个大家都能受到约束的自治基础,他们在上岸之前签定了一份公约。41名男乘客在船上签署了一份公约,这份公约后来被称为《“五月花号”公约》,公约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了上帝的荣耀,为了增强基督教信仰,为了提高我们国王和国家的荣誉,我们漂洋过海,在弗吉尼亚北部开发第一个殖民地。我们在上帝面前共同立誓签约,自愿结为一个民众自治团体。为了上述目的能得到更好的实施、维护和发展,将来不时依此制定颁布的被认为是对这个殖民地全体人民都最适合、最方便的法律、法规、条令、宪章和公职,我们都保证遵守和服从。”
这段简短到在今天看来十分普通的文字,被称为感动过一个国家的文字,因为它为定居者争取到了刚刚从中世纪脱胎出来的英国“几个世纪都不曾有过的自由”,并且创造了一种民主自治制度,这些制度成为后来美国政治制度的基础。这段普通的文字当时在人们心理上引起了强烈的震动,正像《五月花号》一书的作者所说:“那一定是一个非凡的心理台阶,因为没有一个在公约上签字的人曾经经历过这样的生活,而且连想都没想过。从萨克森之前一直到那时,英国的历代统治者都是绝对专制、至高无上,没有哪个是经选举产生的。在‘五月花号’上没有哪个乘客,或者他们的任何祖先会知道在签约一小时后趟水上岸可能是何种情形。从实际的角度上讲,他们将在没有任何可供参考的先例的条件下制定和执行他们自己的法律。”
更重要的是公约所达成的共识被众人维持住了,他们依据公约又制定了一系列政治法律制度,选举了自己的总督,把纸上的理想变成了现实。公约和在它南面的那座自由女神像上的铭文是一脉相承的,那里本来是“五月花号”该去的地方:“为我送来吧,把那些拥挤成一团的、渴望自由的人们为我送来吧。”
当然,这次伟大的航行也使他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从英国出逃时,已经完全抛弃了自己的家业,在那个生产力和物质文明不发达的时代,他们到了荷兰几乎变得身无分文,不得不重新寻找谋生手段。从荷兰再次出逃,意味着他们永远也不可能再回到欧洲大陆上来了。“五月花号”出发时,岸上所有送行的人,包括看见这一场景的人,都流出了眼泪。在66天的航行中,许多人死在路上,活着的人无法安置他们的尸体,这些人只得葬身大海。上岸后,又碰上一场刚刚过去的大瘟疫,疾病再次夺去了一部分人的生命。一对夫妻在出走时把几个孩子留在了荷兰,当四年后孩子来到美洲时,已经再也见不到他们的妈妈了。从出发到上岸后半年内的时间里,“五月花号”上的乘客死了将近一半。为了防范外来的袭击,他们在住处山坡上筑起了炮台。事实上他们也曾和印地安人发生过矛盾冲突,经过很长时间的磨合才找到了相处的尺度。
读到这里读者可能会有疑问,即便这个文件很伟大,一个一百人左右的自治团体何以能对这样一个大国产生如此巨大的影响呢?作者在书中对此做出了回答:“‘五月花号公约’首先在新英格兰,后来在更广阔的地域里,在德克萨斯、加利弗尼亚、爱荷华和奥利根这些向西扩张过程中的前沿州里得到了下意识而且严格的遵守。事实证明,这个模式很稳定,让世世代代的定居者感受到一种法制之下的安全感,这些定居者为美国的政治假设创造了条件。”而且,“他们不是唯一签署公约的人”,在整个北美应该还有无数这样的公约,尽管这些公约没有像“五月花号公约”那样完整地保存下来,内容也不尽相同,或者不是以这样的形式签署的,但是从欧洲来到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追求自由、民主的愿望是一致的,因此“五月花号公约”的精神才得以流传,即使那些完全没有见过这份公约的地方和团体,也同样具有和这份文件所表达的相同的愿望。因此可以说,“五月花号公约”是美国精神的基础。
【《五月花号》,[美]希尔顿著,王聪译,华夏出版社2006年9月出版 】
本人曾担任该书的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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