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天,侯鸟都飞到南方去了,它们寻找温暖的地方。冬天来时,我也从家乡出发,但我往更北的地方,我来到了北京。前几天这儿已经结冰了,这两天气温又有所回升,我感到这是上天对异乡人的一种关怀。
据说当年沈从文刚到北京时,望着北京高大的城楼子,在心里发下宏愿:北京,我一定要征服你!沈从文是天才,那时,他才二十出头,血气方刚,有信心说这话。但对于一个年届三十的人而言,比如我,是懂得自己的渺小和卑微的,我了解自己的有限,我只想在北京找个立足之地。我早已领教到生活的残酷和无情了,我知道,长安米贵,居大不易。
车到北京西站,才五点多,天气还很黑,冷风一阵阵吹过,灯火灿烂。人流如潮,匆匆而过,我呆呆站立在大厅出口处的一角,一时茫然若失,一时百感交集。我不知道该往何处去。这个决心已下了两年多了,但当我真正踏在北京的土地上,我反而更加迷茫了。我又一次问自己,我抛弃舒适安稳的生活,到底来找什么?我已经过了做梦的年龄了,生活早已告诉我不要对现实抱有太多的希望和梦想。
那么我到北京来,到底为了什么呢?如果为了文学梦想,那也不可能,作家早已是昨日黄花了,我知道作家如今在这个社会上的分量。我当然更知道,如果你是一个真正的作家,那么你在任何地方都能写出好作品,如果不是,在任何地方都不能使你真正完美。比如托尔斯泰,福克纳,哈代等,一辈子就没怎么离开过他们生活的地方,蒲松龄的《聊斋》也不是在北京写的,陶渊明最优秀的诗篇是在他辞官回乡之后才诞生的。众所周知,哲学上还有一个最著名的例子,那就是康德,他一生就没离开过他生活的小镇,但这并不妨碍他思想的高深。
那么我是为了发财?我清楚的知道自己到底算老几!我这样的人,做生意肯定会赔,做帝王也是亡国之君。不错,我喜欢钱,更喜欢化钱,从来没有清高到视金钱如粪土的地步,但说实在的,我也从来对挣钱不曾有过真正的兴趣。
我想,我到北京来,如果说有理由的话,那就是为了寻找一种新的生活。是的,一种新的生活,对于以前那种让人精神窒息的老家生活,我已忍受得太久。
我在京西站站着,太阳升起之前,不知该往哪里去。我想给一个朋友打电话,但又一想,她该正和男朋友酣睡着吧。不知怎么,我突然平空添了一丝顾虑。这一刻,我不想惊动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生活中的平静。我只是给她关着的手机发去一个短信:我已到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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