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对等木伯

发表于-2012年01月12日 早上9:16评论-1条

“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楼下卖菜的李大姐一边为我包菜一边唠叨着。傍晚时分买菜的人不多,就站住听她说。她说中午过来时路过路南医院门口,我在自行车道上,把一辆汽车的倒车镜刮了,本来该向里弯,这次向外弯了,其实也没坏,掰过来就是了。可司机非说坏了。最后找警察,还是赔了50块。我这一天算白干了。

李大姐说的这地方我也熟悉。那个路段不宽,以前是两个汽车道加两侧自行车道。后来拓宽,路面上的自行车道变成了汽车道。原来的人行道改造成自行车道加盲道,道旁就是楼脚了。可医院门口汽车多经常堵,自行车道上就又划了汽车停车位,原来看自行车的大妈看汽车了,停车费也从五毛变成了五块。而本来就不宽的自行车道只剩不到半米,加上有些汽车停车不到位,盲道上再摆上自行车,一些地方行人都要侧身,自行车就只好推着。更别说李大姐拉菜的三轮车。

刮车时,三轮车要过,汽车也要出来,就在自行车道上刮了。警察的解释是,虽是自行车道,但有停车位就有汽车进出,汽车就有权占自行车道。最后的结论是你是肉包铁,人家是铁包肉,双方根本就不对等。

离开后还在想对等这词,警车欺负汽车,汽车欺负三轮车,三轮车欺负自行车,自行车欺负行人,行人欺负盲人,从来就不可能反过来,这世界上或者从来就没有对等一词。反过来想,李大姐的倒霉其实不算什么,假如她走在汽车道上,那倒霉的机会会更大,没准连命都要搭上了。听不少司机说撞伤不如撞死,这已成了人人皆知的潜规则。

晚上接一个老同学电话,也一肚子牢骚。他是一个国有企业不大的领导,一直是吃苦受累干技术活的老黄牛角色。也曾受过一些不大的表扬奖励,可前一段时间却被处罚了,因为企业出的一次事故。其实这次事故与他没什么关系,但不少领导都受到牵连被处罚了,所以处罚他也就只好认。可等拿到通报才觉得不对:且不说通报里事故的原因完全是避重就轻瞎扯淡,关键是通报上白纸黑字写着“承担主要责任的领导罚款3000元,而他承担相关责任却罚款5000元”,他拿着通报要求总经理解释,总经理说通报已经下发无法更改,只答应私下退他3000元。他自然不答应。说3000元事小,这狗屁不通的通报在全公司发布实在丢您总经理的脸。而为了退他3000元,破坏公司文件的权威,就更不值。他这一闹,看起来是为领导好,可实际却给自己带来了麻烦,现在时时处处感受着穿小鞋的滋味,那感觉真像哑巴吃黄连。

面对同学的牢骚,也不知如何劝解。就又想到了对等。三轮车惹不起汽车,属于两个“阶级”的对抗,双方本来就不对等。而同是“领导”,看起来似乎一样,其实也无法对等。只会干活的,任劳任怨,承担相关责任却要被罚更多的款。见风使舵的,油水多多,承担主要责任却不必罚款,这对等二字就这样在这里就做出了最切实的解释。

今天早晨晨练,夜色朦胧里路过一个道口吓了一跳,还以为是拍警匪片呢。黑压压的警车足有二百辆,站满了道口两侧,却静悄悄没一点声音。走近看,车身上的大字模糊可辨,有法院,有城管,有公安,还有急救中心,奥迪本田桑塔纳、警棍头盔大喇叭,也是形制不一各有千秋。而相同的是,每位乘员都威风凛凛,每辆警车都红灯高挂。

走过以后,与同行的聊天才知道,这里集中了城市五套班子人马,是又要执行强拆了。不对,用词不当,应该是强征,因为按现在的法律已经没有强拆这个字。不过强征似乎也不对,应该说是依法征用,因为整个公检法的队伍就在那警车里。这阵势再一次让你感到法律的威严。

再拐过一个道口,忽见东边一下红起来,这次倒没吓一跳,因为紧接着就听到警报大作。想来这二百辆警车已整装待发就要实施专政了。

早就知道马路那边的村子在拆迁,已拆快一年了,还有不少房顶上飘着小国旗。谁都知道每面国旗下都住着一家国民,或说是钉着一根钉子。不管是什么,就现在的局势看,双方的力量实在悬殊,完全没有对等的基础。相信过不了多长时间,国旗就会减少几面,钉子也会被拔去几根。至于以后留下的是一堆烧焦的尸骨,还是一滩凝固的血迹,其实都不重要,因为过不了多久,隆隆的挖掘机和巍峨的大楼,就会掩埋掉一切,再彰显出新时代的和谐幸福。

坐在班车上,忽然想到了李大眼抗拆记里的李可乐,这个人实在可乐。那猴子、狗熊、鞭炮、战壕,不过是逗你玩的道具。战斗结束真正留给李可乐的只是他那只独眼。或者用一只眼看世界会更聚焦,一只眼里的人间也不再有任何对立面,那样也就更无所谓对等与否了。

于木鱼宅

2012-1-12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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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哭泣在心点评:

“对等”在当今兴许已经不存在,只有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
如今社会“理”盖过权,“权”莫过于利益
文字流畅,语言犀利!

文章评论共[1]个
绍庆-评论

(:012)欣赏朋友佳作,祝福朋友天天开心,有更多的佳作发表。(:012)(:012)at:2012年01月12日 下午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