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绝唱?情到极处,痛到绝处,灵魂出窍,发出的声音,撕心裂肺,荡气回肠。
《离骚》: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惟草木之零落兮,恐美人之迟暮。
《红楼梦》:
天尽头,何处有香丘?
《伤逝》:
如果我能够我要写下我的悔恨和悲哀,为子君为自己。
笔者在《河村轶事》中,写了一位身处困境女人:
“当初——吴姨继续说——爹听说妈让我去周家,就打她,烧火棍都打折了,结果还是他把我送去的,那年我才十三岁。……现在两人的坟都快平了,狐狸掏了个洞,蒿子长的倒挺旺……我有好些年没上坟了。今年清明带苓到那坐了一会儿。你知道我哥死的早,没成家;爹也没有兄弟姐妹——他这一枝就算完了,和他一起栽到了泥塘里……
我在二老坟前坐了一个时辰,苓在捉蚂蚱……哭都哭不出来。细想,人这一辈子真没意思:他们卖了亲生女儿,自己也没活两年,到头来就是这个样子,狐狸掏个洞……
二妹妹,我有时想他们,有时也恨他们,看不起他们。活个啥劲!就跟那牲口一样,伸着脖子驮那点破烂,在泥里跋涉……真不如宝子他外公出去,拿起枪。看我爹给财主沤麻满腿起的红点子,脚上扎那么多血口子。踩上牛屎都不洗,倒头就睡,就跟那猪打泌一样。
过年给他做件新棉袄,东家犒劳他们,呕了一袖子烂菜汤。一个大字不识,不知道‘子午卯酉’,也不会算个账,那酒席是那么好吃的吗?人家是管饭不管酒,他两顿下来,用了三个月工钱,憋了气,回家就打人;把妈折磨死了,自己也没活多久,栽到泡子里,是醉酒还是自杀?那一年我才十五岁。
爹死的那天,也是一个夏天,我回去了,邻居们把他埋了,用家里唯一的一个破柜,还钉上块门板怕底子撑不住。当时我还没觉得怎样。过了三天,夜里下大雨。我猛然想起爹的那个窝,那间破房子,想起那破窗子,灶上拔掉锅现出的那个黑洞。我再也抑制不住自己,大哭起来;我害怕,这才意识到,在这世上拉我的最后一根线,断了。
我顶着雨跑了十几里路,跑到他的坟上,号啕痛哭。他在时,常找我要钱,不管他骂我也好,气我也好,我都能听到他的声,看到他披着破棉袄,拖着破兀拉的背影。现在什么都没了,烧了,连给他缝的那双穿了三年的套裤全烧了。那晚上雷雨交加,我哭的没劲了,这时一件雨衣披到了我的肩上——是子灵。他牵着马站在我的身后。
回到周家,我病倒了,一连十来天,子灵请医抓药。他还对他爹妈说玉莲没家了,在我们这儿,要是我们不当心,有个好歹,乡绅们会有非议,有损家风。他妈也连连念佛。直到我能走动,他才回辽阳。自那以后,我便敬重他,有了这份情,这份孽债,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
――吴姨不讲了。”
什么是悲剧?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打碎了给人看。什么是最珍贵的东西?人性!是人的灵魂。悲情不是简单的受苦,失恋,叫人捅了一刀,不是这些,悲情是人性遭摧残,灵魂受煎熬。悲剧人物是被摧残而认识到了这一点的人,是认识到了这一点,苦苦挣扎,却无力摆脱这种处境的人。在上面的例子中,吴老汉是受害者,但他不能算真正的悲剧人物,他不知道“人的尊严”,他践踏自己而不觉,他身上只有忍辱,屈服和自贱,这是奴性。真正的悲剧在他女儿玉的身上:她痛切感受到父亲人的尊严受到摧残,自己对子灵的爱不得舒展,她痛切感到她人生中最珍贵的东西,被无情地打碎了。她在觉醒中挣扎,直到后来,她怀恨沉沙,香消玉殒。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悲剧美,落红之美。
怎样才能发现和捕捉到生活中这种悲剧美呢?一方面要置身于苦难的人群之中,感其所感,哀其所哀;另一方面又要跳出这个人群,以大师的慧眼俯瞰苍生,这样你才有更高的思想,更深的认识,洞察生活的本质,才有“举世皆浊我儿清,众人皆醉我独醒”屈原式的悲悯,《狂人》式的呐喊。回忆鲁迅创作《故乡》的历程不是如此吗?虽然我们很难达到大师们的境界,但一定要脱俗才能避免自身的悲剧,发现生活中的悲剧。
《伤逝》的悲剧,不在于子君的死,是因为涓生和子君不知道:“娜拉走后怎么办?”当时‘个性解放’已经成为一种流行,成为一种“俗”,鲁迅以脱俗的眼光指出:人必须活着,爱才有所附丽。所以那一篇小说才成为真正的悲剧美。吴姨也认识到了自己虽然爱子灵但不能依赖他,要自力更生,买个缝纫机,做裁缝。
总之,我体会,在生活中发掘,捕捉悲情,做哲学和美学深思,找到本质,恰当地表现它,反映人性深处的东西是写好小说的关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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