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忒喜欢养狗,老早就惦记着该抱养一条小狗。村里五婶家有一条大母狗怀了孕,我就思量着,这次无论如何得弄一条。怕五婶的儿子——强子哥不同意,我就整天价的跟在强子哥的屁股后面转悠。强子哥说,大母狗要生了,现在缺少营养,我说我来给它补。于是每到早餐或是中餐的时候,我总是盛着满满的一碗饭,故作镇静的出门,若是父亲问起我怎么不在家里吃?我就说到隔壁的堂哥家去。一出大门,我哧溜一路小跑到强子哥家,把一碗饭孝敬强子哥家的那条母狗。回来后再盛一碗自己吃,父亲夸我饭量见长了,三姐是知道底细的,但并不说破,只是笑着说我的肚子是狗肚子,填不饱。好不容易才挨到大母狗的产崽了,在第七天头上,强子哥通知我可以抱一条了,我终于如愿以偿的得到了一条小黑狗。
小黑很漂亮,除了四只脚是白的之外,全身都是黑乎乎的,没有一丝杂毛。它老是用鼻子在地上嗅着、闻着,像是找什么东西。我把手指头给它吃,它先吮着,以为是奶,接着发现不是奶,就用舌尖舔着,痒舒舒的,接着就叫。我想它肯定是想它妈妈了,怪可怜见的。
父亲是不喜欢狗的,所以我就格外的小心,白天倒还安静,可是到了晚上就不行了,也许是想娘,小黑汪汪汪的叫个不停。辛苦了一天的父亲被这小东西吵的睡不好,就骂起来,说是要扔出去。我就哭,求父亲别扔掉,我明天会给它在外面按个窝。父亲终于还是忍住了没扔。第二天一早我就动手,在屋外给小黑建了一个简易的房子。开始几天我每天都要抱着小黑到它妈那儿讨奶吃,后来就不敢了,因为这小东西一见到了它的娘,就舍不得离开。于是我就不带它去了,想着要培养它的独立性。
小黑就在我乱七八糟的关怀下,渐渐的长成了少年。与我感情也忒好,我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简直就是一个小跟屁虫。那时我们村子的后山上还有许多的兔子和野鸡什么的,我为了训练小黑,在同伴的怂恿下,弄了不少兔子的粪便放在火上烧出许多的烟来,把小黑的头抱着,摁在烟上熏,让它闻兔子粪便的味道,小黑表现出很痛苦的样子,我至今还记得它的挣扎,但是小黑就此成为了捕兔的能手。算是间接的验证了大人们常教导我们小孩子的话:“吃得苦中苦,方成为人上人。”小黑就因为吃了苦,所以才能干大事。它每每逮住了兔子,立了功,我就用柳条儿或是野花儿编一个圈,套在它的脖子上,它就作出很自豪、雄纠纠的样子来,跑到别的狗跟前,炫耀一番再回到我的胯下,钻来钻去。我常常是有聊的,若是被父亲喝斥了,或是受了委屈,无聊了,我就恹恹的,或是坐在太阳底下、或是坐在大树根下,想着心思,小黑就呆在我的跟前,追着自己的尾巴,在地上乱转,逗着我乐。我若是还不乐,它也就乖乖的靠在我的脚下,像我一样沉默不响。
因为我会游泳,不会被水淹死,所以小黑就没有机会像书上写的那样救主人的命。我有时真想忘记游泳的技能,也好让小黑救我一回,那样多精彩呀。我试过几回,可惜我一到要淹死的时候,就会自救,小黑则坐在岸上静静的看我的表演,看我的笑话。气的我把小黑也扔到河里,也好让我来救它,可它也不给我机会,自己噗噗噗的就跑上来了。
小黑没有什么经天纬地之才,轰轰烈烈之举,它只是我童年和少年时的伙伴。我吃的必有它的一份,它也心无旁笃的跟着我,在我面前跳跃、撒娇,为了时时引起我的注意而汪汪大叫,给我本已丰富多彩的童年又增添几多乐趣。但是好景不长,它还是被异性勾走了。
原因是那年外村子里唱戏,村子里的一个叔叔把我驾在他的脖子上扛去看戏,八里的路,唱的是《十五贯》,小黑也跟在我们后面,走一段路,放一泡尿,再回头闻闻。我问叔,小黑是在干吗呢?叔说,它撒一泡尿是作个记号,以便记得回家的路。我就寻思,它哪来的那么多尿呀?但是我也就放心了,至少它不会像我一样被走丢了。戏开演时,我还注意小黑,忽而跑到我的面前,忽而和别的狗在一起玩耍。接着我在锣鼓家伙咚咚呛呛的敲打下,在叔的肩上慢慢的就睡去了。第二天在家里醒来时,就找小黑,可小黑不见了,跑去问叔叔,小黑哪里去了?叔叔说,它谈恋爱去了。我不知道什么叫谈恋爱,直到后来,才知道原来这小子花心,重色轻友,竟和它的女朋友私奔了。自此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养过狗了。
现在经常看到写狗的文章,在街上也时常看到披着长长的毛的狗,或是依偎在主人的怀里,或是跟在贵妇人的身后,人们叫它叭儿狗;还有腿短短的,身子长长的狗,人们叫它板凳狗;还有就是凶神恶煞的狼狗;满街乱咬的疯狗。它们于自己的主人都是好狗,但于我则不尽然。我觉得它们不像狗,它们在这飞速发展的社会里不断的被功能化了,不像我的小黑来的自然,去的也自然。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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