妮称已被使用-评论先锋派,我们?吃掉别的派派派!欣赏。问好茶香。at:2012年01月09日 凌晨1:07
天上人间茶香-回复朋友此言不吉矣.我不接受派别之说,如果一定要讲派别,那我只属于无知派.因为我自己清楚,我是从对诗歌的一无所知开始的.正因为这样,在不同阶段\不同心境下,同一作者对语言的运用是有所不同的,即风格有差异.我们在谈论某人属于某派别的时候,往往是在这个人不再作诗或者已经作古的情况下(至少我是这样拿捏的).对于一些正在路上的写手,给予一顶帽子是不合适的.我的想法是"百家争鸣"\"博采众长".当然,我对兄弟的一些成就是认同的,祝贺你的进步,希望你能做的更好.为诗者当静下心来,以诗践行自己心中的梦想,除了诗,一些功名利禄都是浮云.祝君新年吉祥! at:2012年01月09日 中午12:47
妮称已被使用-回复同意你的说法。不必太认真,随性而做就好。只是对于一些诗歌,特别是女作者的,怎么读都没有味道。如果一首诗,你没有用身体和心灵的双重湿度去写,怎么写好? at:2012年01月09日 下午3:17
天上人间茶香-回复小妮好,欢迎交流.作诗与做人是连通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条路的长远在于心胸的阔与窄,我们相约在烟雨中,没有敌人,只有朋友.如对他人之诗有好的建议,可以以恰当的方式与对方探讨.我觉得烟雨本身是一个宽容之地,象我这样毫无专业常识的人能在烟雨取得一点诗歌上的别人的赞同,我只有感恩.至于我写诗是为了什么,不说你们也明确,我是在做自己,现在确实与别人毫无关系,至于它发出以后是得到"精华"还是"推荐",我真的不在乎.我想,每一个写者都有自己写得较好的诗作,但永远没有一首最好的诗作,因为他们还在路上...我想,最好的诗,是他们写完自己的一生的那一首,即最终的一首,甚至于是一个人的遗作.说了这么多,望你能理解.谢谢你. at:2012年01月09日 晚上11:13
妮称已被使用-回复朋友,我理解,认同。让我们共同进步吧。 at:2012年01月10日 中午1:29
范桃花-评论茶香,不把你的天才想象运用好,咱们可就甩下你了哦嘿嘿at:2012年01月10日 晚上8:14
天上人间茶香-回复桃花好哦,好些日子不见了.很忙吧,有空就来写写.应该说我的进步还是很快的噢,嘿嘿.新年快乐! at:2012年01月10日 晚上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