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外又飘着雪花了,我看了一下那个豪华的办公室墙上的电子日历,时间定格在十一点半。我等了很久了,而我的老同学,却还没有回来。老同学已经当上了我们县里算是很大的一个乡镇的党委书记,自然要比我这个老师要忙多了,我体谅他,也就不怨尤他;何况,我的今天的课已经上完了,作业处理妥当了,回学校也没有什么事情,倒不如躲在外边换一种心情,落得一个自在清闲。
我轻易是不会来找我的这个同学的,即使他很有能耐,八面玲珑;而我还是从不有求于他。并非我固守着读书人的那种所谓的自尊、自傲,而是我天性本来如此,似乎渐渐的已经没有了什么欲求了。我教我的书,亲近我的学生,也恪遵着我做人的原则,心静如水,恬淡怡然,知足而常乐。即使偶尔也有点遭遇领导的白眼相待,习惯了,也就毫不放在心上,依旧我行我素。在师院学习的时候,我们在一个饭钵里吃饭,一吃就是四年,所以,情同手足。毕业后,他家的关系多,门子硬,留在了县政府给县长做秘书。后来,县长一路飙升,到市里当了副市长、市长、市委书记。而他跟对了人,也得道升天,不到两年的时间就连升几级,成为了一个大乡镇的党委书记。
我在他所管辖的乡镇初中教学,却并没有几人知道我们的那种情如手足的关系。我不爱炫耀张扬,他呢,也从不说破。在我们来看,工作就是工作,弟兄就是弟兄,要分得清,看得明,切不可混淆了。清清白白做事,坦坦荡荡为人,为我们所共同遵循的生存原则。
今天是他打电话找的我。我上课从不带电话,经常的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因为我不像我们的某些老师那么忙,总是电话不离身,生怕耽误了什么军机大事。等我下了课,在办公室的那个已经裂了缝隙的脸盆里洗了手,擦干,然后,坐下来,顺便与同事聊上几句。这时,一个同事说我的电话刚才响了三、四次,不知道是谁打进来的。我听了,拿过手机,看了看,屏幕显示的是:老狼。老狼是我对他的昵称,没有几人知道的。我走出办公室,站在远远的地方,给他回电话。电话通了,他说他现在很忙,让我到他的办公室里等他。
就这样,我在他到镇里担任党委书记三年后,第一次迈进了他的办公室。党委书记的办公室真的是很豪华,一点也不次于我们学校校长的办公室。我们学校校长的办公室也很好,那是最近才装修的。前几天,邻近部队司令部的参谋长带着人到我们学校为贫困生捐款,很是感慨的赞扬过校长的办公室。他面含微笑地说,校长的办公室要比他的办公室大气有派。当时,我听到我们的校长还十分谦逊的说:“哪里哪里!我怎么能够与参谋长相比呢。”听后,我禁不住笑了,笑得酸酸的,也涩涩的。
我在等,老同学还没有回来,墙上的电子日历的显示已经是十二点。我有点急躁了,因为我下午要上班的;虽说学校领导们几乎天天中午都在忙着些酒事,而我非官非将的,晚去或者不去,那是绝对不可以的。小伙计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而一贯洁身自好的我,是不会因为谁人的优劣而随俗的。
我决定走了,老同学也许忙的忘记找我的事情了吧?这样想着,于是,起身推门而出,下楼。刚到楼下,我的电话响了。我一看是他的,接了,他在电话里说,让我到镇上的那家最高档的饭店,他在那里等我呢。
到了饭店,按照服务员的指引,我来到了一个雅间。敲敲门,得到了允许后,我推门进去,雅间内四个人,二男二女,我只认识我的老同学,其他三人,我均不认识。老同学看见我来了,热情的招呼着,那三个人也更加的热情。我坐下来后,老同学依次的给我介绍着。我很不善交际,酒量也不行。老同学知道我,从不逼我喝酒。其他的三人不谙我酒性,也就对我仁慈了些,问我想喝点什么,我说还是来一瓶饮料吧。
于是,我成了酒桌的看客,心不在焉地啜饮着饮料。
酒场上良好的氛围不在人多人少,而在于融洽与否。老同学的酒量是在官场上逐渐练出来的,以前他连我都喝不过的;而现在简直就是豪饮了。我来之前,他们喝了多少,我不知道,反正雅间里的“天之蓝”的酒瓶已经有四个了。我来后,他们又要了一瓶“天之蓝”,想给我喝,我婉言的回绝了,他们就分着喝了。然后,又吆喝着服务员上来一打啤酒。
我的老同学喝的已经言语不清,醉眼也迷离了;那三个人,也都这样。只有我没有喝酒,清醒着。
那两个长的很漂亮的女生也喝的忘形了,完成丧失了那种淑女的优容典雅风姿。他们四人捉对相坐,彼此贴着耳边时而私语,时而交织着臂弯而饮。我似乎不在他们的眼里,成了局外人——其实,我就是局外人啊!想走,可是又不能走,就只有尴尬的慢慢的靠着,很是煎熬。
老同学不知道什么时候,下意识的想起了我,对着那个比他略微小些的男人说:“小、小王,你、你傻啊,怎么慢待了我的老、老同学呢?快、快找一个来,陪、陪、陪我的兄弟喝酒啊!”老同学的舌头硬了,卷不过来了,吞吞吐吐的。我连忙示意,我不要的。而那个叫小王的已经踉踉跄跄的走到门口,开始打电话了。
不一会儿,一个窈窕的年轻女生来了,坐在我的旁边,劝我喝酒。我依旧是不喝,至于她喝不喝,我说由她了。她也不想喝,我说最好了,我们便聊天。而我的老同学呢,还在喝,而且依旧私语。那个叫小王的,喝的要比我的老同学多,不时的站起来,拥抱着他旁边的女生。再后来,连我旁边的女生也在他的拥抱的范围之内了。
我还是想走,而看到老同学喝的那个样子,我又不能说走就走。这几个人,我不认识,不是镇里的,看样子应该是县城里的。我要照顾我的老同学,他喝酒了,不能开车,我可以帮他开车回家的。
果不然,老同学醉醺醺的对我说,希望我不要因为今天没有喝酒而生气,他需要我开车,以后他找机会好好的款待我。我笑了。对醉酒的人,你说的天花乱坠也没有用,他们都会忘记的;即使是海誓山盟,也是一场游戏。我笑了笑,意思是说你放心吧。
最煎熬人的就是酒场,那些喝酒的人是不会记得时间长短的;而坐在酒桌上不喝酒一味陪坐的人,所遭受的则是天大的折磨了,如今天的我。
散席时,天已很晚,四下里黑魆魆的。
我从老同学的手里接过了车钥匙,上车,载着他们回城。副驾驶坐着的是后来的那个没有喝酒的女生,她满脸含着笑意,总是直直的看着车灯所照耀着的远方;后排座上的他们,男女相互偎依着,甚是亲近。
我开车的技艺还好,很熟练的,也很安全的。
窗外,雪还在飘。零星的雪,一片片的,在风的吹拂下,于我的车前旋转成了一个个漩涡,隐隐约约的,似花。而东南天际边的月牙,也清晰的呈现了;雪后的月,冷冷的,朦朦胧胧的似冰的清,似玉的洁。
于是,我爱上了这隐隐约约的风的花,也爱上了这朦朦胧胧的雪的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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