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边播放着的是美国的乡村音乐,我对于乡村音乐是有着一种难以名状的喜欢。美国乡村音乐起源于美国南部与阿帕拉契山区,可追溯至1920年代,融合了传统民谣音乐、凯尔特音乐、福音音乐及古时音乐。乡村音乐的曲调,一般都很流畅、动听,曲式结构也比较简单。多为歌谣体、二部曲式或三部曲式。
在初入高中的时候开始接触那些音乐,那个时候,是从播放磁带的录放机里所听到的那些音乐。基于要学好英语的初衷收集着那些经典的美国乡村音乐,只是我很怅惘的发现我终究还是没能学好英语,但我却是喜欢着那些音乐的。抛去那些歌词,仅仅是享受那音乐的旋律呢。或许,音乐是没有国界的,无论哪个国度的音乐都会有着其的共性。你总会在那些音乐里能够寻找出你所希翼的曲调,那些能够引起心灵共鸣的旋律。
手里捧一本书,静静的沉静在耳边的音符中,目光游移在字里行间。就像是慢慢的进入一种空灵的状态然后总会发现之前所不曾想到的事情。
有时候很难寻找出一本能够令自己沉下心来仔细阅读的书籍。经典的书籍,在岁月的沉淀里已然显得太过沉重,却会在拿起的时候蓦然怅惘,若失。而那些太新的书呢,写的又总是有一种千篇一律的重复,读来的时候总会觉得太过于直白抑或俗套。在一篇文章里读过一些句子,大概是说,小说,每一部小说也都是在给读者讲述一个故事,只是,在讲述的同时所产生的联想是不一样的,所使用的手法,即所用的词汇,情感也是不一样的。从而导致了那些故事在读起来的时候会呈现不同的色彩。而那些色彩往往会决定读者是否读下去的想法。或许是吧,我这样想。
很多的时候我总会发现我是一个比较迟钝的读者。我总是读一些相对落时的作品,或许,我只是不确定什么书籍是好的或是不好的。从而总是会在别人极力推荐的时候才会暗暗地记在心里,并在某一刻把那些书籍找出来,一一的阅读。然后,又会在某一刻,半路改道,读另一本。我总是在寻找那些能够引起心灵共鸣的文学作品。就像是听某些音乐。既然归属于文学作品,就得具备最起码的文学素质。并不是铺天盖地文学词汇,亦或者繁复的陈述。我喜欢那些含蓄的文章。有些语言总能恰到好处的引起你的联想,并借这些联想把你深深的引诱到更深层的字节里去。有时会读到某些文章,你会产生一些不舒服的感觉,比如呼吸急促等等。因为,那些文字就像是满刺的荆棘,那么轻易的就把你接近并在你毫无准备的时候给以痛刺。并不是因为某些惊悚的悬念,也仅仅是某些语言曾经那么的贴近我们的生活,切肤的言语如同曾经所历经的彷徨与惊悸,并唤醒心底掩藏已久的迷惘,再一次处于迷失的边缘。并且还会忍耐着心中的惆怅以及杂乱无章的思绪继续读下去。并以隐忍的心态攀上风雨洗礼的巅峰,见证风雨之后的天空横跨于天际的彩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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