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用舌头添我的脸。温热的喘息扑面而来,夹杂着一股熟悉的腥味。我在他关爱而又友好的注视中甜甜睡去,一夜无梦。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离家三个月后,风尘仆仆的我刚进家门就被一个黄乎乎的影子扑倒了,我惊魂未定。待我回过神来想起揉头上栽起的小包时,他早已不见踪影。
真正和他深交缘于一次聚会。在那个我不认识谁,谁也不认识我又不得不去的度假村里,我的嘟嘟,他昂着他高傲的头,几乎有我手杆粗的四足托着他挺拔的身躯,油亮顺滑的毛被风吹得有些零乱,怎么看怎么都透出股王者的霸气。
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这个迷途在城市里的家伙,吸引了所有优雅女士和自信男士的眼球;不到三分钟的时间里,他把傲慢不羁的他和孤独无伴的我成功地推销了出去。
在回家的路上,我很是有些愤愤不平,“那只小哈巴狗也能叫‘布兰尼’,那只小黑狗,声音极尖的那只,凭什么叫‘罗纳尔多’,当初我真该介绍说你叫‘阿诺’”,在我喃喃的诉说声中,他的目光透出异常的温柔,还伸出“手”安慰似的拍了拍我,我一下子就把他当成了哥们。
02年春节,在团结乡的滑草场坡顶,我枕着他肉嘟嘟的身体,有些不雅地呼呼大睡。醒来。母亲说,嘟嘟成了你的枕头,你成了别人的风景,有好多小孩子来和嘟嘟拍照呢。
我趴在草场上,看嘟嘟犀利的大眼睛里添了很多的疲惫,心里很感激他的温顺和善解人意,因为据研究动物学的朋友讲,牧羊犬本是一种凶猛,攻击性极强的野性动物。在我床头镜框的全家福里,舍友总是会一本正经地指着嘟嘟对朋友们介绍说:“这是三妹的兄弟,叫嘟嘟!”
去年的一个下雨天,心情无比烦躁,适逢休息,到高速公路口爬上了一张至昆的夜班车。院子里空荡荡的,没有他欢欣地扑出来的身影,听不到他那重重身体踩在地板上的“叭哒”声,心里空落落的。
当我终于见到看病回来的他时,看着他无精打采的样子。想起他因为把我从楼梯上拌跌下来关过三天的“禁闭”;想起我对自己的小窝没有他的好时的种种嫉妒;想起上次邻居对我妈妈说“你家小三,去菜市场时是它拉着狗,回来是狗带着它”后面嘟嘟的忠诚和负责任,我的眼睛就开始湿润了。
前两天,姐姐打电话来说,他要结婚了,快要娶个漂亮的贵族姑娘。我问妈妈是不是真的,“他长大了开始学会发呆,你一回来都是先去看他,你们都一样,没良心!”妈妈情绪里透出很大的不满。
隔着长长的电话线,我在这边内疚地,坏坏地,偷偷地笑了。
中午醒来,抱抱熊的长耳朵搭拉在我脸上,用手摸摸,很像嘟嘟那一身顺滑的长毛。我想,是嘟嘟想我啦,或者,是我想家啦:)
-全文完-
▷ 进入雨蝶飞舞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