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又看到媒体一条骇人听闻的资讯报道,江苏丰县首羡镇中心小学一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校车发生侧翻事故,造成了十五人的严重伤亡事件。听到此消息后,甚是痛心,为何在这短短的时间,又丧失了十五条生命啊?这又缘起何因?这不得不让人深思。笔者不禁对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保障产生了三个疑问。
第一个疑问是,为何国家“三令五申“,以及相关部门“再三强调”,还会发生如此重大的校车安全事故呢?
众所周知,在前不久甘肃正宁县发生的一起幼儿园校车事故曾经引起全国上下的关注,也正是这起事故掀起了全国整治校车的一股“强风”,但是就在12月13日,我们又听到了江苏丰县发生的一起重大的校车伤亡事故,我们怎么不疑问,当地的政府真的对国家的行政命令执行了吗?他们是否也走的是“过场”,造的是“声势”?为什么在解禁后第一天发生事故,而发生事故后的检查结果更是让公众大跌眼镜:该事故车辆竟然是不允许再营运的车辆,当地警方称,当事车辆此前曾因未备案被要求停运,且当事司机准驾车型不符。警方初步认定,司机对此次事件负全责。这样的初步核查结果着实让公众不解,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不能不说是当地主管车辆部门的失职。
第二个疑问是,学校有监管校车的权利。为何这样未备案的车辆还能继续营运,难道当地的学校不知道校车安全的重要性吗?学校的主要负责人就没有意识到这一潜伏的“危机”吗?灾难是本可以避免的,若校方在发现车辆不具备营运资格的首要条件时,就拒绝校车搭载学生,若校方例行严格的审核校车司机办法,也不会发生这起伤亡事件了。正是学校一方的麻痹大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样的后果是不可宽恕的。安全第一,重于泰山啊!我们学校要求时时抓安全,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疏漏?为何在当前严峻形势下,学校一方还能如此大意让学生搭载没有营运资格的校车,真的是让人不可思议!其中潜藏的又是什么利益驱动呢?我们不难而知。
第三个疑问是,当事故发生后,车内的孩子惊慌失措,由于严重的挤压,一些孩子窒息死亡,还有的孩子是由于掉进了水沟,缺乏防溺水的逃生防范,造成了生命的凋零。我们真的很是痛惜!本可以避免的危险,却发生了,让人意想不到。司机无驾驶校车的证件,学生无安全防范措施,一切就这样没有了安全的保障,事故又怎能不发生?可见,平时我们学校针对学生的一些安全演练是如同“虚设”,最重要的是学生们就没有对待危险的心理安全措施,我们设想,如果孩子们能在当初就经常接受一些重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演练,或许就不能伤亡那么惨重。这不能不引起我们学校的重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演练,要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做细,不要再“自欺欺人”地不去真抓安全演练,要实实在在去做,绝不可搞“花架子”,因为不要等到事故的发生的那一刻再去悔悟,再去补救,为时已晚矣!
悲惨的事故已经发生,应引起我们的觉醒,我们不能再“应付”,我们要“实干”。希望这起事故引起大家的重视,尤其是学校一方以及相关审查校车的部门,对承载学生生命安全的交通工具一定要“用心”去监管、治理!我们希望类似事故再也不要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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